Dear all,
想請問各位如果退房的時候如果房東沒有來"交屋"跟"退押金"該怎麼辦?要怎麼證明我
已經搬走,不交屋是房東的問題而不是我的問題。
小弟住在台北市大安區溫州公園附近,本來房東是一個很好的人,但自從我說要退房後
就開始每天問我什麼時候要搬走,直到上周四(一周前)他人就消失不見了。
因為我到最後才去找房子,所以之前都沒辦法回答他切確的時間,但目前時間已經確定,
因此想找他討論,但他都不回我也不讀取訊息。
(最後一次他私訊LINE我是一周前,但講到一半他沒有達到目的後面的對話就不讀了)
最近一次是三天前,我私訊他也沒有讀,一周前的訊息也沒有讀,因此怕擔心他會不會
要吞走我的押金?如果到退租的當天他依然沒有出現,也不退我押金,我該如何保護
自己證明我是有準時搬走的,是房東自己沒有聯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