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提供房東押租金不還解決方式

作者: money0228 (麥尼)   2017-10-06 22:12:04
小的在外生活已經近10年,遇過各式各樣房東…以下是個是最瞎的房東小姐
(就叫瞎小姐吧!)
一開始對方表明是二房東,屋主是她的親友在國外,她只是代管…
我錯在當時大意並未請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因為之前方式都是直接跟屋主簽約)
一開始談到~簽都ok也留了對方的身份證影本,因為平時她也不會來打擾
反正按時匯錢進去就好,我們也每月準時入帳
在承租了一年後,因為對方工作忙碌無法抽空來再簽第二年約於是就原本的定期化
契約就變成是「不定期契約」(或許這是對方開始A錢的計劃開端)
一年多一點後,對方突然說親友要賣房,她也要因為換工作去中部(本來只知道她
公司就是在台北市區但不知道地址)說要找時間交屋並手機訊息告訴我說X/X之前搬離
既然對方都這樣說了…想想~賣房也實屬正常(然後就是她一連串的謊言的開始)
在點交屋時,對方刻意為難並未回復原樣(事實上只是剩餘垃圾還未完全清走,
我們連牆壁還自掏腰包幫她整間粉刷)當下當然也開始覺得不對勁…後來對方說
一定要清乾淨後才算交屋並同意先交還三分之一的押金,剩餘處理好再電話聯絡她
因為只剩剩餘垃圾,當然隔天就請對方來交屋,開啟了對方放鴿子和持續關機的過程…
因為不知道對方公司的地址又無法聯絡上她+我們已找好新的住所
於是在我們開始搬的時候,對方私下請管理員注意我們搬的狀況
然後…這瞎小姐在知道搬的差不多後就私下聯絡房東換鎖!!!!!
然後的持續關機……
當下真是氣到上班都沒辦法上…也確定遇到惡房東~~先GOOGLE一大堆如何處理的方式,
沒錯!小的開啟了跑法院的日子…小的只是平民百姓,根本沒遇過此事也沒去過法院…
連催告、強制那些什麼都不會寫,好在櫃檯人員很熱心~~
一開始存證信,要寫三次(1份自己留、1份郵局留、1份對方留)
因為只有原租屋的地址只好寄到這…
很意外的…被退?信封上註明「查無此人」!
不是親友的房?那管理員至少也會代收或轉交聯絡吧…
後來又再一次跑法院提出告訴,中間一定會有法院信件通知,很好!
對方又無故不到!再一次通知,一樣的結果…
於是法院認為…渺視法庭之類的吧…當庭表示我勝訴又再一次發勝訴的信件給雙方
當然…對方持續神隱中…但這時電話開始偶爾會通了只是持續不接電話…
我拿著勝訴「確定證明書」開始請法院代為強制執行作業,中間不只請法院查詢名下
財產、任何銀行往來、股票、戶籍、國稅局…全部可以由房客統一向法院申請並請法院
直接強制執行(當然有的申請查詢要你先自付100元申請查詢費)
很快的…瞎小姐的公司就接獲法院通知已扣押部份三分之一薪資,另外部份如果不即
時轉帳(聽說)會更嚴重…於是瞎小姐的錢由法院的協助和幫忙下全部一毛不少拿回來!
當然~不單只是押租金,因為是對方提前終止又未主動簽第二年約所以法院視為「雙方
同意續約」,而我手機的對話記錄也明白表示是對方要求搬家+合約內容提前搬需賠償
對方完整1~3個月租金(普遍是1~3個月,要看房東怎麼簽訂的)
所以我拿回來了押租金、提前搬的賠償金、這段時間的利息、法院開庭費用…
後來才得知…
1、屋主和瞎小姐根本不是親友
2、瞎小姐並未離開台北市,也很大膽的認為反正你沒空或嫌麻煩、怕上法院
3、瞎小姐吃定屋主年老又很多房子也是能拖就拖後來可能自己無力承租編了一套
謊言但屋主認為反正當時她有找到房客,我只要準時入的錢會入給她,她再匯給屋主就好?
所以瞎小姐一定有賺差價
5、神隱是因為瞎小姐把該還的押租金花掉了而且法院查詢瞎小姐的戶籍就在
房子旁的另一區而已(例如房子在中正區,戶籍在萬華區)
6、一堆租屋網查詢不到房子要賣的訊息,承租大樓的公佈欄也未貼要賣房資訊
其實小的也沒有時間跑法院,只是工作性質可以外出所以整個開始~結束過程拖了1年半
如果當時是無工作狀態,過程應該可以在7個月~1年結束。
所以…分享給大家!自己的權益要顧~~也希望大家不要碰到這種事!
p.s如果屋主名下沒財產怎麼辦?前面的步驟一樣,差別在拿到「確定證明書」後,此
證明書是五年內有效,接近五年再去法院申請一張又可以再次五年內有效去做強制執行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6 22:30:00
走程序就是這麼慢,所以我愛用社會方法處理換鎖的時候,如果還在合約內,就多告一條吧
作者: medama ( )   2017-10-06 22:36:00
感謝分享
作者: s221080 (才志超群)   2017-10-06 23:02:00
真是辛苦了,不過我覺得這種事情遇到一次,終生受用。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7 08:05:00
感謝分享。恭喜事情圓滿解決。遇到一些惡人真的只能請求法律途徑幫助
作者: em1234 (em)   2017-10-07 11:32:00
可以請問這段時間的利息是何以計算出金額呢 謝謝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07 12:13:00
感謝分享 真的很多這類事情,就是想利用房客不想惹麻煩的心理來胡作非為
作者: aeiecaeiec (遠行)   2017-10-07 19:06:00
推你不怕事,沒有吞下去!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10-07 22:13:00
請問你跑法院是問法扶就可以處理還是自己另外找律師?謝謝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7 23:01:00
看得出來被凹押金還真的是滿普遍的問題的,推這篇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7 23:30:00
一個例子也可以說成"普遍" 真是厲害,政客素質很高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0-08 00:01:00
"小的在外生活已經近10年,遇過各式各樣房東" 10年上次法院, 比例很高很高的.......科科小案子找律師通常不划算, 一個審級聽說5萬吧, 民事也不強制要律師代理, 有充分的證據, 去法院跑跑程序接下來就是等等等, 原PO一年半是真的很久.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8 00:50:00
板上那麼多被凹押金的PO文,上面兩位視而不見,這才是政客素質點滿呀反正有人提出問題,就說這是個案就解決囉,對吧,SP?反正一皮天下無難事跑去生活法律版那樣鬧也不覺得丟臉,弄到自己被桶,哈哈恩,我是說香蕉皮,溜得快呀~~~~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08 12:11:00
押金被各種理由扣留不還,確實是板上糾紛大宗呀他板事務不提的原則應該建立起來 雙方都節制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08 12:33:00
有人願意無償做版主來管理這邊。可是有些人反對卻也不願意自己無償當版主。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8 13:45:00
我同意呀,他板事務不該拿來戰人我能遵守呀。不過這裡不是我先開頭的,還是開頭的人要先出來道歉,那我也可以呀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8 15:07:00
所以現在是當初反對過的都躺槍嗎?僅就押金糾紛而言,確實是租屋族非常常見的問題啊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8 17:59:00
XDDDD笑了 某些人真會開戰場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8 20:05:00
鞭別人投反對票的真是無言。不過可以,我認同 L 大的呼籲,我自己的部分我先道歉,以後我不會拿非板上的事情來說別人,也謝謝 L 大提醒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8 22:16:00
我倒是覺得房客想凹房東押金的還比較多 XD該被罰的不願被罰,該被罰的認為不該被罰(誤導版友)小的我在外租屋19年,抱歉,從來沒被扣過一毛押金而我身邊朋友,也沒有人被房東扣過押金而我當管理人,經手過那麼多房客,也沒凹房客押金過認真想幫房東版友,好好對付那些想亂凹押金的房客違約該扣的不給扣、弄壞東西不想賠應該每個都去告,司法程序不懂的,繳一次學費就可以了之後大概都大同小異我在ptt共四度拜託人永久水桶我,兩次在生活法律版唷完全不覺得丟臉,恩恩這邊沒版主,所以有些人喜歡鬧喜歡吵,那就來熱鬧點吧你開了頭,別人跟上了,你踩剎車,別人就要跟著踩?想 太 多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0-08 22:55:00
如果不是分身帳號上面沒幾個能申請版主的, 倒是反對門檻非常低. 去BM版看還有人連屬版主聯署3次才成功反正那是PTT的問題了.也不用講這個, 反正版主也沒什麼好處 XDD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00:33:00
→ spmark: 跑去房版那樣鬧也不覺得丟臉,哈哈到底是誰先拿非本板的事來酸人來戰人呢?spmoak 大看來記性不太好呀…而且我有要求你跟進嗎?你說你要跟進我還不相信你做得到呢!我是認同 L 大的呼籲節制自己而已,你不用跟進呀,你繼續呀,加油喔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09 01:36:00
誰先開始的呢?我能肯定絕不是樓上 Tywin 大T大願意先要求自己不要繼續學對方錯誤的方式反擊很難得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03:04:00
你們的事情我不管,但來惹我的就是 Tywin 開始的#1Pm0zLI6 這篇非常的清楚你能肯定不是 Tywin,那你說說是誰先開始的吧難道是 Tylose?會用私信騷擾辱罵他人,也是很難得的人呢 XD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0:13:00
人家在講不要拿他板事務戰人,spmilk 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呀?都幫你提示了呢,自己講過都忘記呀?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10-09 10:15:00
說句公道話,我自己和家人當房東向來都是退租就退押金當天退現金(除非有水電沒結清,但那也是留一部分)可是我身邊租屋的朋友真的聽說很多押金糾紛一度讓我覺得我退押金這麼乾脆是不是白癡這樣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0:17:00
→ spmark: 跑去房版那樣鬧也不覺得丟臉,哈哈上面時間是 9/25 晚上九點,怎樣看都是你先拿非本版事務來戰的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10-09 10:18:00
後來想想這就是台灣人的慣老闆思維吧~所以說大家覺得台灣房東黑心,也是被一些房東搞爛的啊就像不是每個老闆都是慣老闆,但是... (攤手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0:22:00
唉…押金被扣被凹根本就很常見,這個板上的問題更是如此。SP 政客技能之二,你們說很常見很嚴重?不會呀,我十九年都沒遇到耶!政客:你們說台灣慣老闆很多?不會呀!我都沒遇過耶!是員工太草莓吧!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0-09 11:48:00
拿有要拿版上或身邊的例子看,當然會覺得糾紛多,比例高,因為都是有問題才會來問,正常退的也不會上來說。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06:00
咦?9/19在我文章吵架的,好像都徹底健忘了?都過了快三個星期了,傳說中瓦斯管規範到底找到了沒?在網路上講一堆莫須有的事情,全無根據的亂教網友相當的不可取阿另外,你學會尊重和相信的差別了沒啊?版上的例子糾紛多,問題是出在房東還是出在房客啊?好多都是房客自己有問題,然後硬說房東有問題耶啊有問題就去告阿,這邊是租屋經驗版,不是糾紛調解經驗版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17:00
喔?那9/19在你的文章裡,那邊有用非本板事務攻擊你呢?還在跳針呀,spmook?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18:00
請問瓦斯管的規範勒?根本無所本就亂放炮?來敢來找我吵架?規範勒規範哩?沒有規範你那篇是在跟我吵什麼鬼啦?要不要道歉啦?瓦斯管用了十幾年,你都可以凹成十幾年沒檢測過高手,政客技能+10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20:00
我跟L大是在講「不要扯非本板事件攻擊別人」,而且我們只要求自己,根本不期望你這種人能跟著改進,在那跳什麼針!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20:00
一樣的句子,你閱讀的結果就是和別人不同啊,厲害厲害瓦斯管規範哩?????跳針不是你的專業嗎?在我那篇文章跳超大的一跳二跳三級跳,這邊說不過就跳另一邊胡扯好啦,瓦斯管的規範拿出來啦,廢話那麼多我一直等著你的專業回覆耶另一篇人家說在家裡被二手菸燻,你跳針說戶外抽菸合法這不是超強的跳針示範嗎?完全沒有人說戶外抽菸違法,然後你一直強調戶外抽菸合法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25:00
不是說我先用非本版事務戰你嗎?9/19呀!快拿出來呀!這篇扯什麼瓦斯管!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25:00
自己畫戰場、自己講話、自己開心自己爽,高手高手你說話還有可信度嗎?請你把瓦斯管線規範拿出來啦不然你講話我覺得根本都是胡扯阿沒有的事情被你講得好像真有那麼一回事,我一直在等耶我沒說你先用非本版事務戰我啊,我說你先來找我吵架而已啊你看,又在自說自話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26:00
還在原PO用心寫的文章亂噓,可以不要再亂了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27:00
我那篇文章也寫得很用心,你不也亂我亂得要死?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27:00
→ spmark: 我沒說你先用非本版事務戰我啊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28:00
終於承認了!不是我先開頭的!是你!其它懶得跟你講!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29:00
一個訊息只copy一半阿 哈哈瓦斯管線規範勒?你要讓我等到海枯石爛,還是等到ptt先倒站?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30:00
要戰瓦斯管回你那篇大作去呀,在這亂什麼亂!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30:00
因為這邊你會回應阿,你在哪篇出現,我就去哪篇問阿好啦,瓦斯管線的規範拿出來啦,講完我就閉嘴了規範哩?原來Ty大說話都是無所本、空口白話?用瓦斯管的規範跟我吵架吵好幾個半天,原來沒有規範?阿是在跟我吵什麼的阿?這樣不行啊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32:00
喔,因為那篇有人想當土皇帝刪別人推文,弄得最後沒人想理,只剩你自己在自說自話了嘛!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32:00
Ty大,這樣以後你說話,有參考價值嗎?你在這邊把瓦斯管規範說清楚啊,我不能刪這邊阿其實你在我那邊貼規範,我也不會刪,我還會感謝你因為我根本找不到規範阿嗯?我也只刪了你的噓文,你怎麼說我刪別人推文呢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34:00
不好意思,這篇是人家在談惡房東亂扣押金的事。回你自己那篇去玩瓦斯管喔。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34:00
我不刪有意義的內容的唷,哈哈哈,例如瓦斯管規範哎呀呀,Ty大,我是給你機會證明你說話是有可信度的耶你先前那樣表現,讓我覺得你說話一點都不可信阿你現在要給版友建議,誰敢信啊?你根本無所本阿完全用你的標準在發言,不是用法律的標準當發言依據那會害死板友耶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36:00
信用破產的人,講什麼都沒人信了。你就是個被戰到崩潰刪推文,就這麼簡單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36:00
看電影去,等等回來看規範出現了沒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4:41:00
多讀點書比較好喔原PO抱歉喔,害你多了好幾個噓。你大概看了一頭霧水吧?我不會再理他了
作者: TRosi (Rosi)   2017-10-09 15:14:00
我來調個停好了。SP大在這講你們其它篇的討論是不宜的,也不尊重這篇原PO.不要用外板事務攻擊別人,我認為是很好的原則,這篇Ty大犯了一次,也確實sp大之前也有犯過。Ty大現在表示願意先要求自己滿值得鼓勵的,如果能建立成板上共識,那我想糾紛會少很多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5:34:00
這樣子Ty稍微能體會被你胡鬧的人的感覺了嗎?TR你倒也評論一下我那篇,Ty那樣的表現合不合宜阿在菸味那篇,他也先把我那篇的爭論帶過去吵你也評論看看吧要胡鬧,我就比你更胡鬧要在別篇文章吵其他事情,我也會我用著Ty的作法對Ty,你們覺得不妥那Ty對我那樣鬧,你們怎不出來說公道話?出來調停?不好意思,我覺得,要說公道話就通通一起說不然,那叫做偏頗不過偏頗歸偏頗,至少說話是有憑有據,不是瞎扯胡扯有種人啊,講話就是鬼扯蛋,沒有規範也要說高規格要是輕信這種人的話去跟人爭論甚至打官司,是會很慘的看來瓦斯管的規範,要等到法律制定後才看得到了人就是這樣,用講的都聽不進去,只能讓它們感受看看才行我說過很多次,你OK我OK,你要G8我一定比你更G8啦瓦斯管的規範勒?別裝死阿,你用這當理論依據吵了一大篇結果搞半天,這依據只是自己心中的依據?What??????規範拿出來啦,或許真的有阿,但你要翻出來給人啊每個說法律怎麼規範的,都會說是哪個法律哪一條阿阿怎麼你說瓦斯管有規範,卻完全拿不出來哩?對了,TR,你說我也犯過,我那是故意的,以牙還牙在此之前,我可沒犯過啊,哈哈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09 16:39:00
我還真的去你那篇認真看了一下,T從頭到尾還真沒說過什麼有強制規範,頂多就說了有法院判例,出事還是會被究責。房東最好自己多注意,備好無論是正式或非正式的相關證據來保護自己,也讓房客安心在我看來,撇開一些情緒化用詞,論點也沒甚麼問題不過TR大說得沒錯,那根本篇無關,在這講很不尊重原PO我呼籲不要拿非本板事務來戰人,也就是我個人的呼籲,沒有甚麼強制性,Tywin大願意認同而且自我節制,我說很難得值得鼓勵,就這樣而已至於sp大不認同我的呼籲,甚至就像你自己講的,故意在這篇胡鬧,那也就你自己的選擇,我確實也管不了你.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9 17:02:00
反對門檻確實是很低,和贊成門檻一樣低。如果因為熱心服務就一定要贊成,那不如連署機制也不需要了,誰想當板主就讓他當不是更快。各自的言論都在板上,立場是不是公正、遇事能不能持平處理,觀者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7:09:00
沒說過有強制規範,是拿那個東西在吵甚麼鬼啦?還吵一大篇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9 17:10:00
自有評斷。至於「凹押金」常不常見,各自角度不同,感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7:10:00
他在菸味那篇繼續跟我吵的時候,你們兩個怎不出來呼籲?非得要我用一樣的方法吵得更大,你們感受到不舒服了才要出來呼籲嗎?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9 17:11:00
自有評斷。至於「凹押金」常不常見,各自角度不同,感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7:11:00
被打一拳,你們或許只覺得打回一拳就算了,大家都冷靜抱歉,我被打一拳,一定是拳打腳踢回去的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9 17:12:00
自有評斷。至於「凹押金」常不常見,各自角度不同,感受也就不同。(抱歉重複推到)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7:13:00
在我那篇洋洋灑灑講那麼多,然後現在承認沒規範了嗎最後沒得論述只能吵鬧、甚至做了違法的事情要不要叫他去我那篇道歉認錯?放心,道歉的推文我不會刪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9 17:15:00
我尊重SP大常在板上熱心回答板友問題、提供實務見解,但就這點而言確實是太對人不對事。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7:15:00
樓上,我就是故意對人不對事麻煩看看這篇 #1Pm0zLI6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9 17:16:00
另外推一下TRosi大講的全部。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7:16:00
他怎麼對我,我現在就怎麼對他#1PmrK60R 這篇有人故意討戰,拿別篇的事情到那篇去吵怎麼那時候沒人出來呼籲?TR說Ty願意約束自己是值得鼓勵?那要不要建議他學著道歉?他拿別篇文章的事情到另一篇文章討戰,我學他就看不下去?你們調停的標準,真難懂阿我不也學他拿別篇文章到另一篇文章繼續吵而已嗎?換個 id 做一樣的事情,就不行了?就不舒服了?瓦斯管的規範,不只是單純吵架而以一個人在板上建議別人的作法,如果沒有法律依據就不要把"規範"兩個字搬出來用這才真的叫做亂教,害死板友自己也不用負責任而批評我說我亂教的,卻是在我完全還沒說怎麼"做"的情況下就先批評我亂教,說啥網路發言不負責任這哪一國標準?哪一國道理?L 和 TR 你們認為呢?
作者: Moonyblack (慕尼黑)   2017-10-09 17:35:00
我不知道SP大的「你們兩個」是指誰。只是每個人都有各自在意的點,也不是每個板友都有閒整天駐板爬遍每一篇文。你不能要求其他人在意的點都和你一樣,我也只是針對我在意的點才跳出來。不然老實說,諸位彼此有歧見、在板上針鋒相對你來我往,確實造成閱讀困擾,一直在別人文章下歪樓也不尊重原PO。我也僅就單點發言,並非意在為哪一方言論背書。你們的糾紛請自己場外解決,板友無法為你們仲裁。也先對本文原PO說聲抱歉,我也添了一堆歪樓推文....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7:52:00
"你們兩個"就是指 L 和 TR我不要求別人在意的點跟我一樣我只要求對一樣的事情,要有一樣的要求,不然是雙重標準當然啦,他們要不要當雙重標準的人,是他們是他們的選擇但如果是雙重標準,那在我眼中,這種呼籲就是很假清高了我也一直說,每個人觀念不同,而民主多元就是要學著包容但觀念衝突的時候,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的底限了在板上拿自己的標準找我吵架的是誰啊?我談法律他談觀念還胡扯說規範怎樣的,我請他拿出來他也拿不出來我是拿法律的標準在跟對方自己的標準吵架耶如果在這個版,教版友的方法是自己的觀念的方法,多恐怖阿當然是要提供符合法律標準的方法阿我跟Ty就是在吵這個,瓦斯管的規範就是在指這個至於不尊重,我也只能跟別人抱歉啦不然就把我們幾個通通水桶吧!!!我可以接受!!!!原po不好意思阿,平常時候我不是這樣的不過一個有精神病史的人,遇到特定的刺激方式,真的難控制要我停止在這邊跟Ty吵,不是他道歉,就是我砸了我電腦不過還好,我不會做違法的事情,相反的我很重視法律我從來沒否認過我是個神經病阿....哈哈 因為我真的有病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8:58:00
→ spmark: 要胡鬧,我就比你更胡鬧有人都承認他是來亂的而且有病,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無視他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01:00
咦?瓦斯管的規範呢?不敢面對自己的發言嗎?還好我這人從來沒有因人廢言的問題,我超愛用答辯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9:02:00
你繼續鬧沒關係呀…我認同L大講的,我們要求自己就好了。只是原PO真無辜呀,好好的文章被這樣亂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03:00
別亂教版友法律沒規範的事情阿,害死人不償命阿要求自己?哈哈哈,我那篇鬧成那樣子,叫做要求自己?有機會入選年度10大笑話唷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9:04:00
回去你自己那篇把我的文字看清楚。然後你有精神病史,我很同情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04:00
真的超好笑的啦,哈哈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9:05:00
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05:00
嗯嗯,在了解我的病名之前呢,你還是不要對我的病多話瓦斯管的規範勒?你有去跟那個版友澄清了嗎?其實沒有瓦斯管的規範?亂教是害人匪淺,你知道嗎?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9:07:00
如果在這繼續亂對你的病情有幫助就去亂吧,發洩完記得跟原PO說聲抱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07:00
萬一版友被房東洗臉,慚愧到自盡,你負責嗎?果然是網路亂教不用負責的示範阿害死人不用償命的好方法好了,別說那麼多了,你聽過瓦斯管的規範嗎?神癮也沒關係啦,這也是一種下台階的方式但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要去跟那版友說清楚唷跟他說抱歉,其實你找不到瓦斯管的規範,請他不要拿你的話去跟房東爭取,那是超丟臉的事情對了,我不是發洩,我是在攻擊不良言論說不良言論也怪怪的,應該說是錯誤言論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9:11:00
→ spmark: 我從來沒否認過我是個神經病阿....哈哈 因為我真的有病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11:00
一個人在板上沒根據的亂說,真的事會教壞小朋友大小要是真的有版友信了,就糟了所以我跟你要瓦斯管規範,是在導正視聽免得別人被你教壞阿~~~~不過看起來似乎有人無法對這有所回應真的很沒責任感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9:14:00
多保重 注意自己的病情呀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14:00
別討論精神病了,你聽過瓦斯管的規範嗎?聽說 Tywin 有知道瓦斯管的規範,還有檢驗證明但我都找不到,法規也查不到,怎麼會這樣勒?到底有沒有瓦斯管的規範阿?搞得我好亂阿~~~Tywin求求你,提供瓦斯管的規範和檢驗證明給我看,好嗎拜託拜託~~~~在給你找台階下耶,怎麼不理人?你真的要當一個說話沒根據、亂教網友的罪人嗎?恩,如果你要當那樣的人,那就隨便你嚕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9 19:18:00
你須要的是馬上出門看醫生,真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9:20:00
別說病的事情了,有聽過室內瓦斯管的規範嗎?聽說 Tywin 知道是內瓦斯管的規範,還有檢驗證明但我都找不到,法規也查不到,怎麼會這樣勒?到底有沒有室內瓦斯管的規範阿?搞得我好亂阿~~~上次在版上教網友那個Tywin明明說有,怎麼都找不到資訊阿難道他是亂教?不會吧~~~~????我也來呼籲一下好了大家看了版友的發言,請記得,一定要做查證的動作不要人家說啥就信啥,不然害死自己,版友不會負責的to Ty,我有病、我也承認我有病,我坦蕩蕩不覺得怎樣如果沒事內瓦斯管的規範你卻說有規範、更說有檢驗證明你就承認自己亂說、大方認錯阿,哈哈哈還是....你連我這個精神病患者都不如? (  ̄ c ̄)y▂ξ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10 13:39:00
我和TR大難道是現任板主,有義務到每篇文章巡視和評論來維持公正性?sp大你這邊真的是鬧得很難看了如果要說拿別篇的爭論到無關的文章酸人 戰人或者現在在講的,拿外板事務回來攻擊別人這兩點之前有個叫Hermess的帳號也是頻頻違規,好像也沒見sp大出來說過半句話,難道你自己也是雙重標準?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10 16:47:00
LouisGrey:自己的架自己吵。我想這點你永遠都學不會!你。學會了嗎?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10 17:03:00
哈哈,還記得我當初對你的評價呀?事實一再證明我的評語整個中肯呀!拿上篇戰下篇 拿別板戰本板 到處巴戰友 不就是你在帶頭對 第一個拿外板事務回來戰人的不是sp大也不是Ty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10 17:19:00
我覺得你把這些話留在偵查庭上講吧。有人提醒我這些話都會影響你在偵查庭上檢察官的評價。所以我不會回應你了。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10 17:20:00
就是你!Hermess!就是這件事罵你爛,要告儘管去!不回怎麼又跑出來了,哈哈哈!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10 17:21:00
麻煩LouisGrey請你不要再針對我留言了。已經造成我的不適了。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10 17:22:00
自己的架自己吵。我想這點你Hermess就是永遠都學不會!針對你,啊就是你帶頭的呀!哪一篇我都翻得出來!怕別人說幹嘛要做呢?你戰人的時候有想過別人會不適嗎?你肉搜別人個資寫威脅信的時候有想過別人會不適嗎?哦,不只是威脅對方 還威脅對方家人,很了不起嘛!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0-10 17:37:00
我沒有威脅過別人。請你去做查證。不要做不實的指控。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0 17:40:00
你留著到偵查庭跟檢查官說吧!威脅信我早就轉給L大了!當然某個角度來說也確實不是威脅信啦,因為你的威脅只讓我看了大笑而已 XDDD不然找我家人麻煩 可能還真的要學某板友的名言 換成跟你走社會程序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0 20:00:00
L 誰叫你們兩個要出來呼籲?我有呼籲過啥嗎?你們吵架我有參加過嗎你說我這篇難看?我不就學Ty而已?真的會難看嗎?咦?至少我可沒學私信騷擾、辱罵喔我的標準就是以牙還牙 & 守法 一點都不難懂我會繼續學的唷,Ty應該很開心,因為有人效法他的言行被學習效仿,應該是件快樂的事情吧?沒事別插手我跟Ty的事情,我有空就上來學學他L你們想跟H怎麼吵,都不關我的事情唷而你們在讓Ty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之前,就別用啥理由要我安靜吵到別人也是我的事情,影響到版友也是我的事情鬧到這個版爛掉沒人想看,又怎樣?關我啥事啊,又不違法,至於違規....有版主再說嚕 ^0^你們就別再吵了,有聽過室內瓦斯管的規範嗎?這個資訊對版友比較有幫助對了,說到社會程序,好像有些人的認知跟我不一樣我所謂的社會程序,就是指司法程序以外的方法,當然不違法例如說用條件交換去跟房東談、或是請教官代為出面談之類的為避免有人誤會,所以在此說明清楚,ㄎㄎ,當然方法還很多所以別說我亂教不負責任喔~~哈哈沒規範卻說有規範、甚至有檢驗證明的,那才是亂教、不負責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0 22:14:00
我有說我的社會程序要違法嗎?誰誤會什麼了?你繼續鬧,痛的又不是我。真的是同情你說自己有精神疾病,不想理會你而已.會跟你講的人還真的是為你好,因為鬧得難看也是難看到你自己→ spmark: 鬧到這個版爛掉沒人想看,又怎樣?→ spmark: 吵到別人也是我的事情,影響到版友也是我的事情就是有些人只在乎自己 不顧慮其他人的使用權利呀…你也不是在學習我喔! L大都已經出來說明了 不論是上篇戰下篇 或外版戰本版,都是偉大的 Hermess 大爺在這邊開創的。我承認我有學過他一下 不過在一些見識比較讓人敬佩的板友勸導下 我馬上就決定放棄了.你就繼續學他 讓他開心吧 加油喔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0 23:08:00
樓上的,那跟你在我那篇胡鬧並沒有關係喔我也學你,鬧到別人看了不舒服還要鬧不過放心,我不會學你幹犯法的事情,不會私信罵人唷恩,真不知道是誰批評我說社會程序是亂教、不負責任呢實際上那個人才真的亂教、不負責任因為他說室內瓦斯管有規範、還有檢驗證明到現在還看不到影子阿~~~~~~~~~~~我學習你的專長:鬧版、引戰,我會青出於藍而更勝於藍的~~好了,學習精神就不多說了,你聽過室內瓦斯管的規範嗎?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0 23:21:00
建議你下次去精神科多檢查一下妄想你現在鬧板引戰的人是你,別人好意提醒你還能理直氣壯的,唉…對你,不嘆息又能如何?就好好跟著你的師父 Hermess 發揚他的絕學吧…→ spmark: 吵到別人也是我的事情,影響到版友也是我的事情→ spmark: 鬧到這個版爛掉沒人想看,又怎樣?→ spmark: 我從來沒否認過我是個神經病阿....哈哈 因為我真的有病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0 23:32:00
來我的文章引戰的總不是我吧?還是你有健忘症???你有一招我就是學不起來,就是指鹿為馬人家講東,你硬是翻譯成北,超強,真的瓦斯管十幾年沒換,可以翻譯成瓦斯管十幾年沒檢測超強的啦~~~~我家電梯20多年沒換,可我怎麼都沒辦法翻譯成20多年沒檢測用這種超強翻譯跟我戰半天,然後說我引戰???這招我也要想辦法學起來,猛!尊重 = 相信 這個我背起來了,但我還不會用,可指導我嗎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1 00:31:00
→ spmark: 我從來沒否認過我是個神經病阿....哈哈 因為我真的有病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1 01:36:00
還好有病的人不會亂教網友、不會害慘網友倒是有些人自以為懂很多,卻害慘了網友,提供錯誤資訊連閱讀能力都有問題,慘阿~~~不知道以後他還會害多少人連網友的問題在哪都看不懂人家說家裡被二手菸薰,他回答戶外抽菸沒犯法?????天啊天啊天啊~~~~~是因為我有病所以我看不懂嗎???可是我邏輯超強耶,90%的人四修五修的,我一次高分pass我還有一種病,就是對笨蛋過敏....哈啾!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1 21:29:00
就只剩你一個人在這邊自言自語, 你會不會是在對自己過敏呀,spmask?用不著自暴自棄說自己是笨蛋的呀…你盡情留言喔 我有空會來探病的,加油喔…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1 22:41:00
世界上還沒有一種生物會對自己天生的身體有排斥的 笨阿別再亂教網友了,甚麼申請調解 XD 叫人家去被洗臉嗎 XD總是喜歡輕信片面資訊,也不等看到完整資訊就愛下定論害人不償命唷~~~~網路發言不用負責真好打錯,網路發言要負責,但網路亂教倒不太需要負責金逼哀怪了,剛剛有句話怎麼沒送出笨阿也不會是笨自己,一定是笨別人的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1 23:48:00
閱這樣就沒了嗎?那明天再來探望你喔 ~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10-12 00:59:00
除了端正板風外,S大,其實我的呼籲還真的是在幫你呀你們兩個都戰外板事務,都要酸對方是在外板鬧事被趕,才只能回這個沒板主的租屋經驗板來鬧但一個只是文章被鎖,連正式的警告都沒有,完全沒被處罰,還是能正常發言。不過S大你就..........你要戰我是不會擋啦 絕對會兩不相幫讓你們去戰只是真的還滿尊敬你的 不希望你學Hermess的一些行為巴戰友 看討厭的人被戰就見獵心喜要參與圍毆、補刀拿上篇來戰下篇 拿外板來戰本板的S大你的程度...相信不用學Hermess這些奧步也能跟Tywin大戰得下去了不多囉嗦了 你們要繼續就繼續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2 02:03:00
我是學Tywin喔,兩個版標準不同,你拿這來說是沒啥好說的在房板說1000次鬼島也不會水桶你不需要把議題縮小在"拿他板事務來吵"我在意的是有人在我那篇文章胡鬧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2 02:16:00
哈哈,看到 L 大的推文真的笑了,我被擺了一道呀。不過沒關係,就當我讓 sp 的吧,那些奧步就讓他跟 h 去用囉sp 加油 多留點言呀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2 02:27:00
樓上終於找到室內瓦斯管的規範了嗎?能力不足的人的確少發言比較好,哈哈話說,申訴被駁回的感覺好嗎?應該不太好吧,我自請永久水桶也被駁回了,唉,感覺真差我喜歡對人說人話,對鬼說鬼話,以牙還牙就是我最愛的做法而當 L 你覺得我的作為不妥時,那正證明了某人的行為不妥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2 02:32:00
還好呀,因為管轄的關係也沒辦法嘛。但審閱的人也是很明白是您 sp 大爺先挑釁的就是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2 02:32:00
那位找不到室內瓦斯管線規格卻說有規格的,N板有需要幫忙你多去幫幫唷~~~哈哈如果在房板,我不會挑釁,就是在那個板我才會這樣幹因為我就完全不打算把我的尊重用在那個板上如果你因此沾沾自喜,那也證明你的程度不過如此罷了好了,還是說說室內瓦斯管線的規格是怎樣好了好想看看正規的檢驗證明,不知道是哪個政府單位背書的?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2 02:35:00
加油喔 多留點 也不枉我經常來這探望你。你留這些的攻擊力道真的是連搔癢都不夠呀晚安囉 作息正常也許對你的病情也會有好的幫助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2 02:47:00
室內瓦斯管線的規格呢?N網友的問題還沒解決阿,快去幫阿~丟句申請調解就跑了喔?嘖嘖連尊重和相信都分不清的人,幫版友真的是在推人去死阿~~十幾年沒換瓦斯管,也可以說成十幾年沒檢測,天啊~~~不知道那位版友有沒有用這些話去找房東談,慘阿~~這才是蠻橫不講理的說法阿~~~~~~~~~~~~~~~~~~~~~~~~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2 13:10:00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就這樣,不就無限跳針而已,有氣無力的.....愈看愈想睡,連噹你都懶了,加油,好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2 18:26:00
室內瓦斯管線的規格呢?N網友的問題還沒解決阿,快去幫阿~不是無限跳針喔,是打破砂鍋問到底阿,哈哈就有人完全不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我就只能一直追問阿不懂就不要亂教,要害死多少網友你才開心????難怪有人會說網路發言不用負責任,咦?你是不是也說過??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2 19:08:00
閱,該生程度須再加強,發回重寫!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3 07:21:00
果然很不敢面對自己的犯錯阿,請不要再出來害版友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3 12:58:00
喔…我來探病囉,stupmidk今天就這樣喔?不是要以牙還牙?我完全沒感覺耶,比較像是在聽你說笑話
作者: andyssfresh (小小切肉人)   2017-10-13 20:06:00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4 11:38:00
某人毫無論述,和某個論述亂七八糟的差不多阿,弱阿其實我也很難做到以牙還牙啦要沒論述的無限跳針、不負責的逃避自己作為,我做不到我能做的就是一直噹那些欠噹的言論阿室內瓦斯管線的規範呢?教網友教一堆,結果都是胡扯??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4 19:14:00
那你最該噹的是自己呀!離開建物不能抽菸的規範呢?拿出來呀!可以用堡壘原則殺死逃跑者的法律呢!拿出來呀!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14 23:42:00
我有說過離開建物不能抽菸嗎?好弱阿你我有說堡壘原則可以殺死逃跑者嗎?你怎麼那麼弱阿講不過人就開始把亂七八糟的話語塞在別人嘴巴嗎?還是你根本就沒看清楚別人在講啥?哈哈哈哈哈想噹別人之前,先看清楚別人在說啥吧請回去看看我的原文,歡迎來戰唷,我超愛跟人辯論的但如果你跟那個連抵觸是什麼都看不懂的人一樣那根本不能辯論阿....恩,還是把室內瓦斯管的規範拿出來吧,哈哈哈哈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14 23:57:00
學你的呀,腦羞了嗎?快把建物外不能抽菸的規範拿出來崩潰到刪推文的呢還辯什麼呢?別廢話了,建物外不能抽菸的規範在哪?
作者: xiaoyao (改變)   2017-10-20 09:00:00
這篇就sp先開始啊,閱讀能力頗呵還拿別板 別篇文來跳針www噓 spmark: 一個例子也可以說成"普遍" 真是厲害,政客素質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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