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租約與報稅問題

作者: ruyanc (ruyanc)   2017-09-02 17:45:03
同縣市自身持有一房 最近想將此房出租(可收租38萬)
另外租小朋友上學附近的房子減少接送時間 (三房預估年租金45萬)
想請問 符合北市租金補貼的條件嗎? 另外報稅可以減免嗎 ?
由於沒有出租或是租房的經驗,所以另外問臨時不租應該怎麽處理是目前普遍
的做法 ?
如打合約兩年期間我有賣屋情況,房客不願意搬走是不是就須等兩年約期滿才可以順利收回
還是提前兩個月預告即可?
那我跟另一房東租房打合約兩年,如經過一年我買到適合的房子臨時不續約
是要扣押金一個月嗎?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7-09-02 17:48:00
後面4行的2個問號 建議你去買內政部版的租屋契約書裡面有一條"提前終止租約"「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租賃雙方□得□不得終止租約。」就這條跟你的房東/房客討論細節 看是否可以提前終止租約內政部版契約書在萊爾富有賣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2 18:29:00
另外買賣不破租賃。有房客還是可以賣。只是交屋後請新房東跟房客換約。以後房客匯款給新房東。
作者: lingerptt (蒼林亞鳥)   2017-09-03 09:46:00
不動產總額需低於876萬,才符合補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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