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合租想提前搬走產生的問題

作者: hackfr5589 (Chiali+Z)   2017-06-09 19:27:04
以下手機排版請見諒...
原po和朋友在2016年9月中一起合租一間公寓,當初朋友是簽承租人的部分,我的部分是
簽連帶保證人的地方,但因為這段期間朋友的衛生習慣真的太差,公共地方的垃圾完全不
會拿去丟,自己的垃圾也是堆到長滿蟲子才拿去丟,瓦斯台的油垢也不曾清過,而我分到
的房間是只有2坪(朋友那間是5坪)但是我跟她房租是平分的方式,所以真的沒辦法接受付
高額房租卻租到小間的房間還要當清潔工,而這些問題也不只一次和朋友提過,但都沒有
改善,所以才想說要提早搬走。
目前是有跟房東談過會提早搬走,但想用押金直接抵房租的方式(剛好剩2個月),但房東
不同意要求我們自己解決,我是覺得如果我付到合約結束拿回來的跟拿回押金的金額是一
樣,所以拿不回押金我是沒關係,想請問我這樣提前解約的話是跟朋友提嗎?並且支付違
約金就可以將合約上的連帶保證人劃掉嗎?因為合約我這邊沒有,朋友那邊說他用不見,
房東也不願意拍照給我看所以我目前也無法得知合約上的違約要怎麼處理,想請問遇到這
樣問題,應該要怎麼解決...謝謝
想請問可以付法律上一個月的租金當作違約金給朋友然後要求他返還押金嗎?謝謝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6-09 19:48:00
先跟你朋友討論看他是要找人補你位置還是一起退租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6-09 21:24:00
你簽連帶保證人的部分, 應該是可以不用繳租, 直接搬走但是, 如果受於兩個月用押金抵扣之後, 仍有費用未清(水電瓦斯等雜費) 或者 房子損壞的清潔等費用, 簽約人和連帶保證人還是要一起負責. 除非你和朋友有另外約定否則不可能讓你賠一個月先走, 朋友還要退你押金, 他要退你, 那他是2房東, 你們的狀況算是合租吧, 退押金不是他的義務.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6-10 02:25:00
本來就不能押金抵房租 感覺你還是跟室友一起解約比較不會有問題 不然室友一定不可能全額付吧?或是你幫室友找到一個願意承接的人然後再跟房東換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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