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其實9點就清醒了,
只是貪戀被窩的溫暖,就一直待著。
結果待著待著胡思亂想,
然後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很厭世,
想打開窗戶就直接跳下去,
那種感覺真的很強烈。
然後強迫自己離開被窩,安頓毛小孩,
梳洗然後抓了書本跟背包筆電,
就像逃離什麼東西似的跑出家門。
機車一騎出來那股想往下跳的感覺就消失了。
然後現在在我最愛的早午餐店喝著我最愛的卡布奇諾(撒慢慢肉桂粉)、吃著焗烤飯(肥
),氛圍突然變得幸福。
突然覺得剛剛一直想往下跳的自己好像不是自己,很陌生。
情緒啊......真是個令人無法捉摸的東西。
今天打算在這裡唸書。
每天都需要不同環境維持新鮮感的我啊,
真是難搞。
不過至少我了解了,這就是真正的我。
跟別人不一樣的我。
別人可以在圖書館待12個小時,
但squen妳就是不行。就是不行喔!
到老公下班前都不能回家,不然我一定又想跳下去了。
現在的我,長期在扮演的是奪魂鋸的被害人:
我們來玩一個遊戲,不好好唸書考上的話,你就永遠無法離開這裡......
這是真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