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ynoko人身攻擊推文初犯 水桶一週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14 21:50:50
查使用者: kynoko
於2017/11/12在Prozac板之推文,違反板規人身攻擊條款,
判定共水桶一週。
違規證據列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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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推文違規證據】
●37745 s 811/12 radiohead56 □ [陰天] 為什麼不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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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1r0_Pr (prozac) [ptt.cc] [陰天] 為什麼不反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510428735.A.67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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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ynoko: 所以為什麼不反擊?有自殺的勇氣卻沒有反抗的勇氣,我真11/12 18:27
→ kynoko: 的不懂11/12 18:27
因為你永遠不會懂
你有想過對某些人來說付出成本是天文數字嗎
可能會有嚴重後果嗎
後果不是你承擔是他要來承擔嗎
講得好像很簡單
→ kynoko: 不反抗不就是鼓勵對方繼續傷害你嗎,因為沒有任何風險及11/12 18:30
→ kynoko: 代價嘛,這哪叫霸淩?怎麼看都是雙方合意的行為呀11/12 18:30
你講這什麼話啊
假如有人被強暴輪姦
無法反抗
還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或是長期受虐
你覺得這些都是雙方合意的行為嗎?
「被強暴自己穿太少活該」「不反抗代表你很享受」
還有
霸凌不會只有傷害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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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板規及相關罰則如下:
【prozac板板規4.0版】 本規從2015/3/31起生效,不溯及既往。請板友配合。
第七條 考量板友對噓文觀感普遍不佳,且易引起紛爭,本板關閉噓文功能。
    故嚴禁變相諷刺式的惡意發文、推文,違者視情節輕重依板規懲處,
    範圍包含在內文或推文人身攻擊、謾罵、挑釁、嘲諷、歧視等。
【發文與推文罰則】 注意!任何使用者凡進入本板即默認您了解本板板規與罰則。
第四條 本板對人身攻擊定義,不論是主動攻擊他人或因對他人言論不滿而回擊者,
    只要構成人身攻擊之事實,即視為違規,依程度輕重照板規懲處。
    此外,意見不合與人身攻擊間有很大的落差,
    請發文推文者勿因他人持反對意見,就任意指責對方人身攻擊,
    如經板主認定檢舉人有濫訴之嫌,得以不回應其檢舉。
   《普通程度之人身攻擊》
    認定標準為:該字詞足以引起本板板友普遍性之不悅,並達到動怒的程度。
    例:「你根本不是憂鬱症吧!」、「會生病是你活該」等
    普通人身攻擊文劣退處理,並水桶一週;於推文中普通人身攻擊者水桶一週。
    其後發文或推文仍未改善者劣退水桶一個月。三犯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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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 kynoko 之推文
推文達普通人身攻擊標準 <初犯> -> 水桶一週。
水桶期滿後若再犯人身攻擊則水桶一個月。
此推文雖無指名謾罵之情況,
但是說不反擊的人的是"合意"被霸凌,
依照這個邏輯,假設你被持刀搶劫,
正常狀況大家都是給錢保命,但依照你的說法,
是因為給錢保命的人沒有反擊回去,錢才會被搶走,
所以這事件會變成"雙方合意把錢給給搶匪"!!!!
等等,一開始就不應該持刀搶劫才是正確的吧!!
以霸凌來說的話,一開始就不應該欺負別人才是正確的吧!!
從一開始就是錯的事情,而且還是情、法、理上三重錯誤,
並不存在反擊與否的問題,你所謂的不反擊即為合意,
這是文字上的詭辯和典型的檢討受害者,
又因大多數板友都有不愉快的經驗,這推文等於罵全部板友。
板主也不懂為什麼遇到別人欺負時不反擊,
很多人覺得不反擊可以讓對方不再攻擊,
但我覺得這會讓對方認為你就是可以欺負的人於是變本加厲,
遇到有人講類似的狀況,我都鼓勵對方反擊回去,
只要試一次就好,很多時候是否被當成霸凌對象就是差這一步,
個人經驗,以前被排擠但沒被霸凌就差在對方真的怕我這個瘋子,
反擊是一種可以自保的方式,但不能證明霸凌別人是正確的事情,
再說一次,首先該檢討的是為什麼覺得欺負別人是對的!!
此推文其他部分對錯或許有討論空間,
但"合意"這個說法是絕對違反板規的。
以上公告直接轉寄給使用者站內信箱作為水桶通知信,
公告及原文已收於精華區 z-18-板主工作室 以便sysop以後查驗。
Prozac板 板主 belt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6-11-12 18:27:00
所以為什麼不反擊?有自殺的勇氣卻沒有反抗的勇氣,我真的不懂不反抗不就是鼓勵對方繼續傷害你嗎,因為沒有任何風險及代價嘛,這哪叫霸淩?怎麼看都是雙方合意的行為呀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14 22:42:00
嘲諷多於罵吧~
作者: TFIN ( 這週六 幸福)   2017-11-15 00:23:00
原來這裡版主是有在看文章的。原來原來。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15 00:49:00
檢舉信過去 板主處理的都很快啊 辛苦了!
作者: jack3061727 (jackie)   2017-11-15 00:49:00
版主好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7-11-15 00:51:00
謝謝版主:)
作者: FlyFuta (腐來腐太)   2017-11-15 01:42:00
版主一直都有在默默看的~((溫馨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15 09:21:00
我每天都有上站看文章啊(人不舒服時也頂多2-3天沒上站)偶爾有空的時候會推文 但近一年兩位板主都比較沒有時間
作者: newbears (小孩先生)   2017-11-15 18:40:00
版主一直很努力阿
作者: gcfs1597 (啊呀揑\(・ω・)/)   2017-11-16 04:08:00
謝謝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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