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白痴二號

作者: hasufel (浣熊先生)   2013-12-22 14:08:53
連日觀察此巷、它巷,白痴僅得二號一人。本文接續"白痴一號"
,為之補記。
首先須知的是:白痴一、二、三號並非由辨識度命名,而是由其
發現順序命名之,此法則與生物學上基因的命名法類似,而經過
長久觀察,三人中外顯行為與常人最異者為二號。
二號之於他人,辨識程度差異猶如先天與後天,職業與業餘之別
。相較起一號的酒精中毒、三號的刻意仿效(已因而被除名),二
號本人光從表面即可看出不同,可謂痴之大者。
光就外表看來,白痴二號身高約160公分,女性,平頭,上身米色
內衣,下身大紅棉褲,推測年齡為三十上下,肢體無缺陷可完美
運作。 而由其外顯行為看來,最為眾人知悉之形象應為電影阿甘
正傳中的Forrest Gump,可與人交談,偶而語氣加重,但溝通無
礙。亦即,二號之於我們這個社區,正如同Forrest Gump之於美國。
我偶爾會在街上巧遇二號,她時而散步,時而與人聊天,有時也
會出門倒垃圾,然而她的行為模式正如阿甘,基本上是與社會脫
節的,僅是形式上的雷同罷了。然而,與阿甘不同的是,她並沒
有體現電影中的那種浪漫想像,單憑傻勁與另類天賦就翻身。
"阿甘正傳"畢竟還是美國夢的勵志小品,對白痴二號來說,"適應
"才是她真正做到的事。
如同貓女在高譚市中穿梭自如般,二號也達到了與外界調和的能
力,她一方面是與社會脫節的,但另方面又能如常人般維持生命
所必需,在我看來,這簡直是近乎開悟的境界。市面上充斥許多
書籍教導眾人如何自生活中找快樂,如何活出自我,但我以為,
二號的自我才是真自我,是發自本性的我,這才是我們值得師法
的目標。
訓練吧,藉由冥想來與現實脫節,看見自己。世界存在太多妄念
,在靈魂隨著肉體衰亡之前,所幸我們還有一盞明燈:
白痴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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