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聽得這麼久這麼多遍,像是催眠,又像是把指甲掐
進手心的肉裡,再緩緩鬆開來看看手心上暈紅的痕跡。歌
聲伴奏隨著主歌副歌向前推演,歌詞從懸念到釋然又像是
談了一場感情。知道了愛的生滅不過兩三分鐘的時間,卻
又不捨地一直按repeat,repeat,repeat,好像可以召喚
點失去的什麼回來。
這種傻事就很像每隔幾段時間到事發地點端詳點什麼啊。
你看,這是當年撞擊的痕跡,這裡曾經是滿滿的碎玻璃散
落一地;這是我手背的淤傷,孱弱的心瓣,胳膊的疤。木
心寫:「二十年後我回來了/仍然是一見傾心」。明確的
二十年。二十年有多長多久?男孩可以長成男人,地景可
以消逝,承諾可以崩毀。
談愛無非是錦衣夜行,順遂的人生忽然被車撞死也無不可
能。彼時的預言,最終也抵不過一首三分鐘的流行歌,怪
不得有時人唱:「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
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十年化作三分鐘,不是偷懶,而是太懂得孤寂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