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PT板使用感想與建議...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0-13 00:07:35
※ 引述《ivria (ivria)》之銘言:
: 1. 工時/休息時間
: BM版上關於工時/休息時間格式有誤的申訴量明顯居高不下
: 不難想見因此被刪文水桶的徵才者數量
: 既然休息時間已有勞基法明定的基準(每四小/休息半小; 每八小/休息一小)
: 想建議把這個基準直接寫信範例格式中(比較國定薪資該欄的作法)
: 既方便原本就依照該基準的徵才者
: 有其他休息基準的徵才者也可以直接修改該格式
: 避免因為漏填、格式錯誤造成誤觸板規
: 尤其P版主執法上要求較嚴格,希望能夠盡量提供能符合您基準的格式
該部分已於 徵才文章管理辦法 第十條第三項 載明
且若如您所言看完勞基法,理當知曉休息時間規定,故不採納該建議。
: 2.地點/行政區
: 雖然板規明訂需要載明
: 但這一點是因為遍尋勞基法仍不清楚為什麼漏填行政區會造成違法
: 甚至值得嚴判水桶五天的重罰
: 想直接請教版主們嚴訂這一條板規的理由是...?
事業登記資料一欄為必填、該欄位內容以主管機關公開資料為準已行之有年。
行政區為政府公開資料中所刊載資訊。
另,本板已於 #1NuYuVtW (part-time) 加強宣導。
: 3.關於誤觸板規的罰則
: 這部分就接近徵人者的純粹心得了,僅供版主參考
: 版規非常非常多條,看完勞基法還要小心板規不採線
: 任何違規幾乎都是水桶處分、在任何版面都不算是輕的罰則
: 發現錯誤還不能夠修文改善,
: 就算再怎麼願意服膺勞基法、體諒員工的雇主也是人,人豈能無過?
: 過而不思我也支持嚴懲不怠,但對於有意改善的人,是否太過嚴格?
: 難道能夠歸咎於一句:怎麼當初不好好看版規?
: 就斷了所有有意改善的使用者的善意嗎?
: 正如版主說的,違法,水桶是剛好而已
: 然而就算違法,也還是有勸導、和解、罰緩等等各種從刑論處,
: 違規呢?是否能提供徵才者至少有一個改過的機會,
: 而不是無條件一律收監?
十三條板規加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共有五十三條,比勞動基準法86條少了三十三條。
又,板規只有前五條跟第七條與徵才文有直接關係。
發文前閱讀板規是使用者的義務,使用者未閱讀造成權益受損,使用者要自行承擔。
板主沒有義務去提醒使用者已經違規。
另外,並沒有不能修文改善的問題,此部分已於 #1NqkhxeI (part-time) 說明。
有意改善,為何不在送出前就改善?
: 4.同時作為勞工與徵才者(代PO)、綜觀P版執法的一點小感想
: 這段話其實應該PO在PT版,才不至僅有徵才申訴者看到,
: 但礙於版務規定只能發在這邊
: PT版是一個連結求職者與徵才者的版面,也就是說它同時服務的是兩方的人群
: 我同意在一個無償/學術版面上,徵才應符合所有法律規範
: 但不認同版主執法應無條件保護求職者一方,因為版主一職服務的應該是全體板眾
: 我很支持版主嚴懲有明確違法事實、甚或故意違法的徵才者
: 但作為勞動者,我也樂意且需要看到在服膺法律規範內、更多的工作機會
: 版規對於求職者幾乎不可能有任何規範與要求(檢舉黑名除外)
: 相對對於徵才者的規範已經近乎嚴苛、毫無轉圜
: 造成的結果,也大量減少的版上求職機會,阻礙資訊交換
: 目前P版主的執法方式對於求職者提供的很好的保護
: 在我個人看來甚至有些過當,
: 舉前文P大[工時不符一案]、或再前述SS大申訴的[工作日期]為例
: 我閱讀這些原文也並不覺得有違法傾向,
: 類似這樣的文章,若是有人前往應徵發現實質違法事實,自有權益提出檢舉
: 或者版主可提供勸導、更明確文章內容,不應以隻字片語裁斷該工作即違法
: 一律水桶判例是否過重?
: 人人都有責任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及其法規保障的範圍
: 而執法者更應論刑量則,而非一味據法惡懲
: 我想版規與版主亦應如是,是一道防線而非使用者的隔離網
: (若版主就應有責過濾所有「可能」違法事實,那檢舉用途又何在?)
: 使用批踢踢以來,一直都覺得多數的使用者仍是謹慎且守法的
: 版規幾乎可以說是防小人不防君子
此外小小的一點,想建議P版主在公告類型文章內減少個人立場的用語
諸如: 我管板就是這樣、寫信來我會裝沒看到...etc
: 版主是服務於版規,而不代表權力的本身
: 並非說版主不能有個人風格,但這可以透過推文或討論文章展現
: 在公告內使用這類語句似乎用意在彰顯身為版主一職的權力
: 閱讀時其實覺得並不妥當
: 希望P版主可以參考
: 文章落落長,抱歉,感謝
使用者未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其他與勞工相關、其他法律之行為,並不代表不違反本板
規定。
板主執法,應以看板規定為第一優先,本站規定為第二優先,我國法律為第三優先。
如同地方政府於未牴觸中央政府所訂定規則下另定自治條款,其執行優先於中央政府
所訂定規則。
另,紅字部分送交板主會議室。
作者: magicdiet (magicdiet)   2016-10-14 08:02:00
年輕人,將來您要管理的人可能更多,如果是這樣的無視到將來受傷的是你自己被管理者需要遵守規定沒錯,但管理者更要用心無視建言的行為,最後可能會讓您身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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