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工時不符一案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0-08 17:35:11
※ 引述《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之銘言:
: 事由:
: part-tim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10/08/2016 01:34:12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工時
: 經檢視原文
: 每日工作時間:每天7:00~20:00,最多排7小時
: 證據:
: 板務poloya回信稱其個人解讀為"每天都要上班",故認定違法
: 惟板上格式設定 [每日工作時間],一般人都會認為是在問每天幾點到幾點上班
: 則回以每天7:00~20:00,最多排7小時,何錯之有?
: 若板務希望使用者敘明是否有遵守周休二日
: 建議將該格式改成" 每日工作時間與每周排班天數 "
: 綜上,請立即撤銷水桶,謝謝。
經審閱原文後,原 poloyabi 板主判決作廢。
使用者 pognini 排班方式未依本板規定填寫、聯絡資訊市話未填區碼。
綜上,處水桶十日,並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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