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工時不明

作者: love841229 (哇歹系so哥)   2016-10-01 03:59:12
事由:
part-tim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10/01/2016 02:03:23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工時不明 一周幾天班 幾小內要寫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證據:
我是複製於9/20的文章
為何當時符合版規 現在就不符合?
當時R版主說我打一個禮拜最多37.5小時那是多打的
因為班別跟天數都有了
現在P版主因為最多小時這個水桶?
可以有一個統一的規定嗎 ???????????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0-01 09:16:00
已經去信說明了 我是二個都要已解除水桶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10-01 20:19:00
令我好奇的是"R版主說我打一個禮拜最多37.5小時那是多打的" 這出自於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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