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請版主明確列入版規. 要求雇主守法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3-01-31 19:30:40
不用打嘴砲.
版上的雇主. 隨便問問. 超過一半以上沒有勞保. 沒有就保. 沒有勞退.
( 包括大部份五人以上公司和行號. 小公司等 )
如果真的 "本人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 這樣一句話就了事.
要版主來幹嘛用的?
勞資雙方的責任?版主有砍文. 有水桶的權力.
有權力就有相對的義務.
依法指教一定被打臉打很腫.
他說他有守法就是守法了. 那要版主出來管理幹嘛?
要雇主明列. 代 PO 的也有代 PO 責任.
雇主沒保. 罪加一條 "廣告不實". 開個罰單幾萬起跳.
法律在那. 版主你做. 要不要做在你.
以上.
※ 引述《FECer (阿賢)》之銘言:
: 感謝告知
: 不過本板要求雇主徵文開頭的"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皆涵蓋你所說的規定 故達到本板所盡義務
: 剩下的就屬勞資雙方的責任
: :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1-31 20:19:00
問題是板主怎麼舉證?? 這邊不是行政單位 只是個公布欄我們也不可能代替使用者向勞工局申訴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3-02-06 08:48:00
勞保並不是強制投保 http://0rz.tw/SSU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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