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姐姐-12

作者: new1111 (new1111)   2017-10-18 02:52:40
自從她知道姐夫的媽媽指使姐夫不要理會我們家傳給他的訊息,也不要讓爸媽去找他們,
姐姐的夢裡就不停重複那些言語暴力,而姐姐像是對待一個第一次學聲韻學的學生那樣有
耐心,不停地想要跟姐夫溝通,因為她相信當初那個純真聰明的大男孩所給予珍貴的承諾
。她也相信他知道那樣的承諾是珍貴的。她深信姐夫當時說的,他以前從沒談過感情,遑
論婚姻,如果我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好,妳要告訴我;如果妳受委屈了,也要告訴我。
每個進入中文系的人都以為中文系就是與文字當好朋友,或者寫作,讀大量的書,或者浪
漫的詩。從沒想到必須學文字聲韻訓詁,小學,意思是很基本的工夫。每個進入婚姻裡的
人,也覺得婚姻包括責任,不只是琴棋書畫詩酒花,姐姐曾經這樣對姐夫說過,所以姐夫
說,如果妳受委屈了,也要告訴我。(我都可以考上陽明醫學系了,文字聲韻訓詁對我來
說應該很簡單吧)
從那時開始,所有姐夫與姐夫的媽媽加諸於姐姐的言語暴力,或者刻意忽略,像是拼圖一
樣不斷在姐姐夢裡重演,卻像是一幅永遠無法拼好的拼圖,一場永遠無法完成的彩排。
姐夫的媽媽請姐夫轉告姐姐,我的生日快到了,請你老婆要表示一下。
姐夫的媽媽在餐桌上跟姐夫說,去法國蜜月旅行要花很多錢。並且面有難色的說,那我每
個月幫你存五萬塊好了。後來他們改去中國,回來之後姐夫的媽媽和閨蜜去德瑞法,姐姐
夢到,在中國的敦煌沙漠裡,姐夫的媽媽忽然出現,像千年的鬼魅一樣跟著她,跟她說,
我們家書豪從來沒有出過這麼遠的門,妳要好好照顧他。
姐姐遂嚇醒。
有一次不是夢,姐姐有一次經痛難耐,痛到坐在書房地板上,姐夫在一旁打電動。姐姐請
他倒一杯水給她。他遲了十分鐘,把一杯水放在地板上給她,像施捨。連同一顆藥。
夢裡接連出現的橋段是,姐姐以為是止痛藥,吞進去之後姐夫才說,我媽叫我給妳吃這個
,妳才不會懷孕。
姐姐遂嚇醒。
而有一次也不是夢。晚上同床共眠,姐夫冷冷地說,我只跟年輕貌美的女人做愛,妳又不
是。姐姐說,所以你跟別的女人做過囉。姐夫冷笑,妳說呢?姐姐說,我不相信。姐夫回
答,那可見你還有很多事情不知道。
後來姐姐在他手機看到很多援交妹的LINE名單。
他在林口院區的時候,姐姐有一次去找他。他們去外面吃晚餐,姐夫說,我就是怕遇到認
識的,所以才不在醫院裡面吃。和妳走在一起很丟臉。
妳博士班念了五年念到三十歲才畢業,畢業後又不能立刻在台灣的大學找到專任教職,就
是妳以前都不充實自己才會這樣。
所有真實生活的橋段與對白都在她夢裡不斷重複,順序不同而已。
有時她常常不知道自己是醒著還是在夢裡。只有上課的時候,面對學生講話,字斟句酌放
慢速度,才能好好地把一堂課講完。發現原來有人是很認真聽我說話,並且記筆記。原來
我活著嗎?
她開始很常忘記事情,並受到驚嚇,所以每次上課她都錄下自己講了什麼,然後才能知道
下次要講什麼。要花更多時間備課,甚至把要講的內容,要用到什麼梗,全部寫下來,害
怕自己講錯話,彷彿年少失智。
表面一切看起來都很正常,並且學生更愛她了。
只是她在那段時間的日記中不只一次用越來越潦草的字跡寫:我好像被撕裂,可是為什麼
不會死。並且經常失眠。
她跟姐夫說。姐夫冷冷地回答,妳不會去看精神科阿?精神科就在眷舍旁邊的情人湖院區
,妳的健保依附在我這裡,我都已經幫妳繳那麼多健保費了,自己去看精神科拿安眠藥阿

離婚之後,她真的去求助精神科。那些噩夢依然不放過她。但她知道,只要姐夫和他的媽
媽一個真誠的道歉,就好了。
累積的傷害成為憂鬱症,姐夫的聲音常常她耳邊告訴她,妳就是沒用,不如去死好了。被
撕裂的另一個她也總是叫她往下跳。而她必須吞下更多更多的藥,才能像是透過哈哈鏡看
世界般,讓自己置身事外,把一切感覺都淡化。
卻也做不到當初他們交往時每個周末一起看的電視劇「 一把青 a Touch of Green主題曲:
「看淡了絕望才不濃/無奈才不痛」。
而後,「 一把青 a Touch of Green」的影音,也成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誘因。他們在
交往時一直看到最後一集,完結篇那一天,也是他們結婚那一天,那天晚上他們在姐夫家
的新房用姐夫的Mac看「一把青」的完結篇。
我想姐姐是真的愛他的,而愛情使人無懼。勇敢的卻不是男人。「一把青」的台詞也說:
「孑然一生有甚麼好怕?說嫁、就嫁了,女孩都不怕…只有男人會怕,尤其是空中飛的那
群沒有明天的男人!」
尤其是不知道自己的意志與靈魂從小就被母親閹割的男人。
姐夫終於達成他的目的,藉由她的媽媽強硬的出面,和這個無法幫他還債也不是千金小姐
的女人離婚,勝利者的姿態,並不自覺有錯。當姐姐對她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時,她其
實痛苦極了。同時也將這些事情告訴他們共同認識的朋友。姐夫遂覺得顏面無光。他威脅
姐姐,他要把姐姐如何與他的家人保持安全距離,如何不持家,甚至「騙」他結婚的事情
告訴我們家人。
姐姐一向不喜歡家人擔心,由於從小養成的冷眼旁觀與獨立,也不想要家人知道她那麼詳
細的事。遂對姐夫說,從一開始跟你在一起,你就知道我是一個自尊心極強的人,你這樣
對待我,使我非常痛苦,若是你又對於你的做為文過飾非,然後加油添醋地對我家人說我
的不是,那我不如去死算了。
姐夫回答,求仁得仁。
姐姐說,你等得到的。
每一次開庭的過程,都被姐姐鉅細靡遺的寫下來,像用鮮血刻的一筆一畫。
從姐姐住處搭車到法院,途經64快速道路。
她記得有一次,在婆家過完周末,周日向晚,姐夫要回林口等著明天上班,姐姐要回她距
離三公里的住處。
姐夫的媽媽說,涵涵妳就自己搭公車回去就好,書豪從這裡上64直接回林口很順。
姐姐說,我請書豪送我到巷口公車站牌。(其實姐姐有些話想跟姐夫私下講,於是請姐夫
送她回住處,三公里的路程便有時間可以說)
後來姐夫的媽媽竟以這件事情責備姐姐,妳那次跟我說謊,說謊很嚴重,妳說要叫書豪送
妳到巷口就好,結果妳還叫他送妳回去。他從這裡直接上64快速道路比較近,為什麼要他
多開三公里。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64快速道路,64,廣場上的不自由,婚姻場域裡的不由自主。張雨生的遺作,等一等這些
傷會自由。
會嗎?
家事法庭的氛圍比殯儀館還差。沒有驪歌也沒有哀樂,律師與當事人的竊竊私語彷彿是葬
儀社人員告訴喪家,等等儀式要如何進行。進出法院大門的人沒有披麻帶孝,卻穿著黑白
律師袍像黑白無常;或趿著拖鞋,隨意穿著短褲短上衣面無表情;也不見招魂幡或輓聯,
或是靈堂入口的題字:故某某人之追思會,然而法庭外的開庭進度卻明示,曾經是家人的
他們,正排隊進法庭,是送走家人關係的最後一個場域。法庭同時也是停棺間與靈堂。
婉謝輓聯與奠儀,卻有個像收禮台的簽到處。上頭擺著今天該來參加告別式的人。姐姐依
然一個人去,一個人簽名。而姐夫依然沒出現,簽到表的表格列了兩欄:
委任人:張書豪。出生年月日:76.6.24。職業:醫療。
受任人:孫秀雲。出生年月日:49.5.9。職業:家管。
同時出現的還有姐夫的舅舅,或許是來替家管壯膽,畢竟殯儀館怨氣多,冤氣或許也有一
點。但這場可能要進行好幾次的告別式不允許觀禮,所以舅舅只能是不詳其姓氏的路人。
可是,死亡畢竟只有一回,受任人就竟是來陪葬的還是來送葬的?
可是,他不是曾經兇神惡煞似的對著姐姐咆哮,拿刀的人不怕死,外科醫師沒在怕上法院
的嗎?
法官問受任人,妳跟委任人是什麼關係(因為背著名牌包,卻毫無撐得起百年家族品牌的
氣質,也不是穿著黑白律師袍像黑白無常的律師)。
受任人理直氣壯的說,我是他媽媽。接著說,因為我兒子要上刀很忙無法請假。(眼裡說
著,他是我一手栽培及閹割意志的醫生,所以由我代替我兒子來對付這個不知好歹不懂得
知所進退,既不能幫我們家還錢以及讓我出國旅行,又要我兒子出家用的女人)
他在刀房上刀。是的。切掉病人身體上的惡性贅物是他的工作,卻蓄意且無所不用其極造
成妻子心理難以切除的傷痛。難道這有形與無形的刀,其原型都源自於那個名喚母親的受
任人將兒子的自我及意志閹割下來的那把刀?
莫怪,姐夫要從醫院六樓的單身宿舍搬到二樓的眷舍時,他的母親頻頻詢問姐姐,需不需
要我去幫忙。姐姐只是拒絕,那些東西我一個人就可以搬了,更何況有電梯,而且我現在
放暑假,不用勞煩媽媽從台北到基隆。終於把姐夫房裡所有物品搬到眷舍之後,姐夫的媽
媽又把家裡的家具、床組、鍋碗瓢盆拿到基隆眷舍。姐姐當時是感激的,她原本想要用自
己的存款買所有的家具,後來她只買了一對二冷氣、電視、沙發、鞋櫃、瓦斯爐具,和瓦
斯熱水器。爾後,姐夫的媽媽又跟姐姐說,她和姐夫的爸爸要專程把一台多功能調理機搬
到基隆給姐姐。姐姐覺得奇怪,那一台多功能調理機相當重,等到周末回婆家再用汽車載
就好,為什麼要扛著龐然大物搭捷運再轉客運呢?
姐姐有一種自己剛成立的家庭被監視的感覺。
等開庭的時候,姐姐看著姐夫的媽媽偕同舅舅從面前走過,對彼此視若無睹。那不是在那
些好像很久以前卻又恍如昨日的餐會中,跟爸爸媽媽承諾,我會把涵涵當成女兒來疼的女
人嗎?
姐姐遂覺得不知所措,彷彿被釘在椅子上動彈不得,視線釘在法庭外面顯示開庭進度的螢
幕上。不得不吞下兩顆抗焦慮的粉紅色藥丸,那藥丸的顏色跟姐姐那天身上穿的衣服是一
樣的。在殯儀館裡面,粉紅色顯得格格不入。解離感相當強烈。視線緊盯著的螢幕,法院
的長廊。思緒又飄回了緊鄰著眷舍, 長庚情人湖院區的場景,每每要去ATM,要到便利商店買東西,要搭接駁車去上課,總會經過那個長廊,
牆壁上掛著創院編年史,每個櫃台每個診間的燈號跳動,下一位、下一位、下一位。偌大
的大廳是寧靜得令人屏息的氛圍,總是面黃肌瘦的癌症安寧病人坐著輪椅掛著點滴,若有
稍微大一點的聲音,便是精神科病患在自己的世界裡囈語,而那囈語不小心溢出來,成為
創辦人銅像前唯一可凝視的聲音。有時候鋼琴志工在ATM旁邊的平台鋼琴演奏,卻像是練
習,音符時而停頓,最熟練的一首卻是梅艷芳的「女人花」:
愛過知情重/醉過知酒濃/花開花謝終是空/緣份不停留/像春風來又走/女人如花花似夢。
自古紅顏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
下一位。進殯儀館,進法庭。下一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在法庭裡,不但是被監視,而且所有對話都是錄音的。那是
一位白髮看起來慈祥的法官,他問姐姐,妳今天來的目的是什麼?姐姐不解,說,起訴狀
不是都有寫嗎?法官說,那妳要說呀!
喔!我要聲請剩餘財產分配。
原告席的螢幕上,立刻打字:我要聲請剩餘財產分配。
原來還要打逐字稿。
那怎麼沒有把眼神與語氣一併記錄下來呢?姐姐心想。大概記錄的那個人詞彙不足吧!
受委託人遞上一份答辯狀,上面列出姐夫與姐姐結婚之後的存款比結婚之前的存款少,所
以並無理由分配剩餘財產。
姐姐遂聲請查明帳戶交易明細。
每個月都匯出固定的錢到幾個固定的戶頭。其中一筆是匯到姐夫郵局帳戶,應該是姐夫的
媽媽給姐夫的「零用錢」。
果然是用婚後的錢還婚前的債務。難怪姐夫的媽媽這麼急著強出頭,肯定是動到了她的利
益,搶了她原本該買名牌包,出國打卡炫耀的資源。
姐姐遂寫了另一封信給法官。附上更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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