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傅達仁永別了 如願安樂死 享年85歲

作者: EnzoMaybach (SLR)   2018-06-12 01:35:23
鍵盤醫師忍不住再多嘴一下惹
簡單直球快速回答
1) 可否安樂死?
目前沒有法律規範醫療輔助,即便明年的病主法也沒有
2) 支不支持安樂死?
就連法律都還沒說可以了、想怎樣表態都可以
3) 道德魔人開始鼓吹安樂死?
安樂死即便很多西歐+美加都還是爭議很高的議題
對於安寧緩和這種更普世的觀點台灣都還逐步推動了
先把安寧的觀念好好推廣,總是能走穩才想怎麼跑吧
4) 目前安寧條例適用在末期,
條文清楚定義了〝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病主法除了末期之外,還有不可逆昏迷(細則有定義)、永久植物人
跟極重度失智(過往安寧有定義CDR要5分,病主細則到3分)
簡單說,安寧條例就是給〝真的要死定的人〞一個放棄延長死亡的機會
病主法更積極到除了死定之外、
〝活得很慘很辛苦的〞可以選擇不要歹活的機會
(先聲明病主法的病人第5條很天,但不要來戰這個)
而這個是本人的選擇
各位想想哪天變成了植物人,能否選擇還要活下去、這個能選擇就是很重要的
(當然可以選擇要活或不活)
5) 回到大家討論很大的NG
其實表現上是這些醫療處置、但背後是有沒有讓病人可以選擇的機會
"放了這條NG可以順利進食,可能降低也可能不會降低肺炎的風險
這樣您願意嗎?"
"您經歷過了這麼多次治癒性的抗癌治療,接下來的化療可能控制的機會不大
(大概XX%),但是一定會有副作用,這樣您願意嘗試看看嗎?"
沒有說選擇放或者不放、哪個是對
但是讓病人能選擇,才是重點
怎樣能讓他們選擇? 妥善完整說明呀
結論
其實病人如果真的想死,回家自己喝農藥、自殺之類的一定死得了
但是醫療能幫助他們因為器官衰竭、感染之類死亡的時候
可以舒服很多,幫助他們善終(俗稱的好死)
更積極來說,如果病人不想無謂的生命、無意識的存活(俗稱的歹活)
那在特定的狀況下,幫助他們順應自然、不需落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作者: EBVirus (洨洨積極哥)   2018-06-12 19:58:00
作者: e04x8 (e04x8)   2018-06-12 23:46:00
鍵盤支持,沒利益吃力不討好的事,推動都要很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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