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naffy這是抄襲 還是致敬?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6-04-26 10:37:49
這件爭議終究還是爆發了啊。
先前版上雖稍有討論,但當時系列文的人氣越來越高,
質疑的聲音難有共鳴,也就被淹沒在推文中了。
但果然該來的總是會來。
抄不抄襲,不是我想說的重點,但為了避免被誤會立場不清,我還是先表個態。
我很不喜歡NAFFY的作品,而且是從不喜歡,也無法理解為何會有如此高的人氣。
這樣的作品可以受到出版社的青睞,我為國內的閱讀市場感到憂心以及悲哀。
雖然出版社鎖定的不一定是好作品,但絕對會是被認為比較好賣的作品。
如果比較好賣的本土作品是這種程度,也難怪暢銷小說都是翻譯國外的舶來品。
人家可以用十幾種語言賣到全球,還放在書店隨人翻看,不怕試閱者讀後不賣,
我們只能用低俗膚淺的恐怖血腥驚悚獵奇來搏銷量,書還要封膜不准先睹為快。
言歸正傳。
那些爭議文的排版、文筆、標點、設定、結構,都讓我看得萬分難受,
所以我要很努力才能逼自己一篇篇看下去。
原因無他,只為了找出這些文能吸引這麼多讀者的點在哪裡。
但我至今沒有找到。
為了發這篇文,我又大致把沒刪掉的文再瀏覽一遍。同樣讓我看得非常痛苦。
因為排版根本沒有做好。這不但是文章最基本的層面,
更是對作品的負責與對讀者的尊重,也是發文時非常簡單的舉手之勞。
連這點都不重視的文,對我來說根本不算是已完成的作品。
但最讓我不舒服的部分,是有太多故事的「核心」似曾相識。
當下的第一反應,實在是也很想跳出來嗆幾句,但冷靜想想,既然有人提出質疑,
而且說得比我還好,卻很顯然被壓下去了,就代表時機不對,我這時後出聲也意義不大,
不如等待風水輪流轉後再補幾句。
經歷過板上的風風雨雨,我學到最重要的發言技巧就是要識時務。
所以現在我就來補這幾句。
是不是抄襲,可以分為道德與法律兩個部分。
道德部份,因人而異,我就不多說。法律部分,公權判定,我無從置喙。
我真正想講的,是當初質疑者受到的不公待遇。
質疑者提出了清晰的論點與明確的證據,卻還是受到無理無謂的人身攻擊,
甚至被當成唯恐天下不亂的眼紅者。這就是霸凌,就是多數暴力。
這種缺乏水準的事情,在板上發生過太多次,已經可以說是痼疾病根,
只不過加害者的身分不同。
以前是通靈文的盲目信徒,現在是創作文的狂熱粉絲。
除非這種亂象能夠消失,否則板風永遠有癌細胞,
永遠有如同不定時炸彈的毒瘤等著作怪。
我想對提出根據的質疑者們說聲辛苦了,幹得好。
先知總是要承受孤獨。我佩服你們的勇氣。
我還想對作品受到質疑的作者說,快點光明正大出來解釋清楚,
捍衛自身和作品的清白吧!越早勇敢出來面對,風波才能越快過去。
如果想要出書的話,名譽的重要性應該無庸置疑。
我不喜歡你目前為止的所有作品,但只要危機處理夠好,
該澄清就澄清,該承認就承認,我還是可能會欣賞你這個人。
我相信有其他讀者也是如此。因為讀者對作者總是寬容。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6-04-27 09:21:00
時機就是風向吹對了 他馬後砲完能安全下莊
作者: sunsweet (sunsweet)   2016-04-27 08:08:00
另外我覺得最重要的發言技巧不是時機,而是言之有物,com2大也不是被提出抄襲時當下發言,反而是在N大有一堆粉絲後才提,可是因為證據明確,條理清楚,所以大家信服,跟時機有什麼關係?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16-04-27 07:46:00
你討論的無關抄襲,是你自己不喜歡作者文風,所以總歸一句,干我屁事
作者: sunsweet (sunsweet)   2016-04-27 05:42:00
贊成NAFFY出來講清楚,不過其實這些其他篇推文都講了,這篇只有一種馬後炮+補刀的感覺...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6-04-27 03:41:00
另外其實殺人義務類似概念的電影這幾年滿多的,如果只要概念而沒有抄劇情,我覺得還好,不然像活屍片不都同個套路嗎…像前幾年有個大陸小說抄日本漫畫抄得滿明顯的,根本就是翻譯。那個就沒有爭議。
作者: gor412 (登登)   2016-04-27 03:24:00
覺得你也差不多欸...話說好多"我當初就不喜歡..."的馬後砲 不懂特地還澄清的意義在?反而真的讓人覺得自以為又偏激XD
作者: jsbegin (迸)   2016-04-27 02:13:00
過頭了
作者: roffyo (睡獅)   2016-04-27 02:04:00
大砲推
作者: AYANNEKO (AYANNEKO)   2016-04-27 01:04:00
ok,正在回頭看了@@,不過都沒看見作者回應,好奇妙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6-04-27 01:00:00
都有人貼出作者了…到底哪裡沒證據囧…因為直接提供漫畫連結會侵權,可以去google作品名稱跟作者姓名找
作者: AYANNEKO (AYANNEKO)   2016-04-27 00:55:00
所以有證據證明抄襲嗎,感覺這問題說好久都沒有結論,都不知道要相信哪一邊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23:49:00
有人是寧爛勿缺,有人是寧缺勿爛,只能說人各有好啦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6-04-26 23:45:00
從以前通靈王大戰 就有信徒都拿 會害我們沒文章看 來護駕 有夠北蘭的 神棍唬爛抄襲 還看個屁
作者: Teentopgd (Gd)   2016-04-26 22:21:00
我也覺得他的文筆不是很好 可以出書很驚訝 他寫的系列我就只有詭嬰很想看下去 @@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4-26 21:43:00
主要還是看n大的處理。目前他做了檢舉,卻沒有說明。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21:39:00
沒有要和諧啦-.-只是我覺得沒有到十惡不赦的地步
作者: kungfutofu (功夫豆腐)   2016-04-26 21:30:00
沒有真相,不讓和諧
作者: maliya (摩多)   2016-04-26 21:16:00
同意+1 希望大家就抄襲(瓢竊部分做討論,其文筆與寫作方式就不再範圍內了,我相信她本身一定也下了相當大的功夫,可惜用錯方法了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6-04-26 20:56:00
殘忍ww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21:01:00
同意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20:53:00
簽約、出書都是他自己宣告的。並無法否定其人生的一切,但否定做為作家的一切應該是合理的
作者: pain99 (pain99)   2016-04-26 20:39:00
naffy根本是業餘而已吧,果然人紅是非多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20:37:00
我還是覺得naffy大抄襲固然可......但就這樣全盤否定一個人的一切,有點太殘忍了
作者: kungfutofu (功夫豆腐)   2016-04-26 20:14:00
以前也目擊過通靈大戰,真的佩服有種站出來質疑抄襲的人!
作者: Qedosh ( )   2016-04-26 19:41:00
你覺得有問題就講啊那時不講 現在馬後炮 牆倒眾人推而且現在重點就是抄襲 你東拉西扯文筆差出書什麼的做啥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6-04-26 18:19:00
而且我的推文是針對內文 並沒有參與大家的討論 而是被夾雜在討論推噓內吧 今天我如果是第一個推的就沒問題了 很明顯是給作者看的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8:19:00
我突然看懂了 你認定的道歉是指腦粉對先知的道歉?還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6-04-26 18:16:00
真是抱歉先前推文導致樓歪 不過我的推文主要是給X大看的 我是很懶得為了這句話站內作者啦...他自己都說了他都不理讀者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8:16:00
他有要你不能繼續推文嗎?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8:12:00
現在變成我要擔心X大似乎都沒細看我的推文了,我是指「擔心x大的援引標題會模糊焦點的原因」,所以才提出可能引發的現象,並非你的文章內容……X大你自己也承認你的論點陷入本位主義的盲點,但可以不要連推文也這樣嗎?這裡不是一言堂,請尊重我也可以有跟你討論,並與你分享我論點的言論權利。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8:03:00
不過要針對這種粉絲是有困難的,一來會變成整天都在戰,二來有的人根本只看特定文或久久來一次,噴完就走了。而且像我這樣不看那位作者文的,根本不知道裡面推文這麼多事,只能靠一次次小事件去改變氛圍,還有每次選舉選對板主了像這次某丹除了自己失策,也因為風氣有變,加上肥宅人氣很高又處理得當,不然以舊憶叢談那時的狀況,他出來指手劃腳八成還帶一堆人附和叫好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7:58:00
非常不舒服 我最討厭那種理直氣壯之後用這來壓人的這樣跟盲粉有什麼差別呢?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7:58:00
我覺得人要將心比心,不認錯的愚粉我們暫且不提,如同X大認為自己的觀點如實,你遇到質疑的推文也不改其衷的態度;依照言論自由每個人也可以有堅持的地方,都應受到尊重。X大期待推文誤解者能向你道歉,但X大又可曾為了前面咄咄逼人的態度表示什麼了嗎?很多事都是互相的……基於上述,我才會認為此文推文到後來會偏離主旨(另外,因為手機當掉,有重複的推文請幫我刪掉,謝謝)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7:49:00
我從頭到尾就不需要認錯,我說過了,我們只是差在意見不同,為何你老是認為我需要道歉?你這樣就好像暴民一樣,即使你是對的你是先知,卻用這種理所當然的語回覆他人,還自視甚高的表示同情,難怪對於你的批評你接受不了,甚至也不願意以平等的方式對我,那我也什麼好說的了套一句你講的吧 你不喜歡我講的話不代表我講的話有錯那請你別再一直一直認為我有虧於你好嗎 你真的讓我感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7:47:00
我覺得人要將心比心,不認錯的愚粉我們暫且不提,如同X大認為自己的觀點如實,你遇到質疑的推文也不改其衷
作者: w310754 (焦糖可可)   2016-04-26 17:46:00
"覺得作者寫作辛苦"。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7:46:00
"你對我的長篇大論"當然是指你的回文最長的啊
作者: w310754 (焦糖可可)   2016-04-26 17:45:00
我不太喜歡噓別人的文章,因為我覺得寫作是很辛苦的事,不過在這個版上,我不噓的原因是"怕被討伐"遠大於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7:42:00
偷吃步多了,基礎就會不紮實,短時間大量生文本就不是容易的事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17:40:00
短篇跟長篇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6-04-26 17:31:00
雖然我噓過妖怪收容所XD 他的設定也不是那麼獨創,但論文筆是真的不錯回頭看了一下,有幾篇短篇的文筆還可以啊,是連載沒時間潤稿?還是缺點會累積變得明顯?
作者: Roxi0203 (Ming)   2016-04-26 17:31:00
很久沒看到燭華連載了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2016-04-26 17:25:00
我都有看,因為想知道劇情,但是文筆本身很普通。他的文章就是反正看免錢的,不追也是白不追的程度。前一篇奶媽的情人,後一篇突然變成奶媽的丈夫。這太隨便了吧。還有人說醒來在墳墓裡的描寫很真實,嗯…小學生嗎?劇情設定,不考慮文筆和抄襲的話,至少是個特別的設定。但是文筆真的,至少跟板上 燭華 妖怪收容所 兩系列的兩系列來說,落差非常大…
作者: com2   2016-04-26 17:14:00
一句「不知道為何小翠會有如此強大的力量」 作結(笑)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7:14:00
同意樓上 我也是設計科系的 之前有次期中作業概念被
作者: com2   2016-04-26 17:13:00
詭嬰根本糞作 野心大 狂舖梗沒幾個填得起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7:12:00
本人設計相關畢業,所以有個信念就是在走文創這塊路上,你只要抄襲還公開於眾,不好意思你就是個…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17:09:00
先假設詭嬰是naffy大的創意好了,或許文章有掉鍊,但是那個村落跟那個變態皇帝卻挺有意思的啊-3-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7:09:00
齁齁,還好我的app可以標亮推文同作者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17:06:00
掉鍊,除了把『作者』腦內掌管語文能力那塊打掉重練以外別無他法。但扣掉工具使用障礙以外,那位『作者』還是有其可取啊,難道只因為不能靈活使用工具就當它是個渣嗎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7:05:00
給你們深深痛惡的愚粉一言堂。當然或許也有人認為這樣的角色轉變很公平,但對事情的改善永遠沒比較好不是嗎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17:04:00
當然我也看過文筆拙劣到小學生都比他/她強的『作者』,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7:04:00
或者是擅自用不客氣的語氣教訓。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攻擊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17:03:00
不好、沒有內容。無法完整表達創意不等於沒有創意啊,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7:02:00
現一些人擅自將理性推文或持保留意見的推文當作護航,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6:56:00
「一言堂」的部分我就不討論了,過去我對N大文章的推推薦並沒有愛到那樣需要為她說話的地步.....同感eo大的話,就算認同你們憋了很久好不容易找到時機為之前的質疑發聲,但對於部分理性提出不要混淆的推文聲,語氣真的可以不用這麼咄咄逼人。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6:55:00
我不認同你文章一開始的話,更討厭你在後面回文的咄咄逼人,我認同你部份話語,你卻要求我為之前的推文道歉?明明就是你我倆的意見分歧,為什麼你要看ID特定回?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17:01:00
抱歉,我不是要為NAFFY大說話,但是文筆拙劣不見得文章內容本身有拙劣,希望可以不要直接就把文筆拙劣=文章不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7:01:00
我會擔心x大的援引標題會模糊焦點的原因,在於開始出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6:15:00
不是沒細看,應該說一堆文開始跟風說早發現N的抄襲證明,加上X大又是援引原標題,實在很難讓人不在第一時帶入「證據文」或「說明文」的誤會。另外,希望你可以再仔細看我推文的時間點,我說的「幫未受重視的作者發聲」並非指X大本人,而是指在我前面幫你作品說話的人。我的說法並非批評你的作品,只是我認為在這樣的討論文裡,實在不宜出現這樣的推文,讓人模糊焦點。這麼說好了,我認為x大的這篇文章基本沒有問題,除去我個人感到不舒服的所謂「先知」直言性格(那是我個人感受與原標題無關),若是新開標題,單純炮那些愚粉,我個人是很贊同這樣的作法,畢竟過去無知造成的攻擊是很傷人的。但我介意的點是X大既然援引原標題,卻著在不相干的文筆與排版上,這樣反而像是把抄襲一事引到N大的寫作手法拙劣,反而淡化了原先的重點。後來也有不少人提醒不要將兩件事混為一談,你卻以「言論自由」帶過,直到版主發文說明,你才決定配合不談。謝謝你的信任,我也願意將我前面比較不客氣的語氣收回因為每個人的觀念有所不同,我對援引標題的想法就是應與原先內容有所關聯。我也不爽NAFFY的欺騙和抄襲,但更不希望在現在急需釐清事實的當下,卻出現有可能淡化原本焦點的文章。
作者: maliya (摩多)   2016-04-26 16:12:00
套一句C大的話,你得到他了(握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16-04-26 16:10:00
殺人義務不就是「國定殺戮日」和「死亡預告」的混雜大逃殺還比較好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6-04-26 16:07:00
而且還是因為殺人義務到達板上巔峰 真的是很諷刺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6-04-26 15:48:00
樓上不管精神和勇氣都值得敬佩啊 不是平白質疑而是拿出證明
作者: com2   2016-04-26 15:42:00
我在短篇44發現嚴重抄襲後 就開始在底下推文這是抄襲文了也往前找文尋找脈絡 發現她是很嚴重的慣犯被酸是[變相的追隨者] 我也吞了!
作者: maliya (摩多)   2016-04-26 15:37:00
抄襲事件也是這一兩天的事,ㄑ先前都只是質疑有抄襲可能,但C大有說後來因為作者刪文而作罷,你在噓之前請先弄清來龍去脈好嗎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6-04-26 15:33:00
不管什麼時候來一篇 想酸的人還是能酸啊 何況之前先知站出來質疑 還不是會被親衞隊砲到翻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16-04-26 15:24:00
樓上的態度讓我想到有些神棍被揭露時,被騙的受害人對警察咆哮怎麼不早點來抓神棍,害我失財又失身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6-04-26 15:16:00
我很好奇在抄襲事件開始前你怎麼不來一篇這個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4:52:00
創作文是不是創作XD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3:34:00
我現在才注意到那個miyi0630,你要不要看自己在別的文怎麼講的miyi0630: 一堆酸民文盲看不懂解釋,不然就是故意不看就是要嘴耶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6-04-26 13:29:00
本版最神奇的習性就是只要有發文者被質疑,就一定會有人跳出來指責質疑者是要害這個版的寫手不寫,害大家沒文章看這種神護航XD從小旋子事件到現在,每次都會有相關的發言真的沒問題出來澄清不就好了,講的好像你們亂質疑會害我們少一個文章看你要怎麼賠我們的態度真的很啼笑皆非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6-04-26 13:18:00
不過同意sherry大內文真的與標題不符但這件事情如果為真 那腦粉真的欠先知公道 不過他們也不會出來還就是惹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3:08:00
些與原來標題不符的內文囉?因為我們不能成為一言堂嘛另外,既然都用了這個標題,那可以不要討論與「抄襲」一事無關的內容嗎? 例如幫某些沒受到重視的作者發聲
作者: xxzzyyo   2016-04-26 13:07:00
推你,無條件的護航真的很討厭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3:07:00
點出你的重點本不在抄襲,所以也就要我們接受你文中那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6-04-26 13:05:00
幫推 我前幾篇無法理解有些作者的文人氣為何比較低裡面就包含x大XDD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3:02:00
究竟是見樹不見林,還是刻意為一片樹葉而造了一片林呢?但或許是我錯以為你會如同com大那樣認真面對抄襲一事「抄不抄襲,不是我想說的重點。」細看原文,其實你早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12:58:00
我比較不懂的是為什麼X大有要出來表態的必要?版主?
作者: iuowsiq   2016-04-26 12:56:00
補個推,marvel版就一堆種洋蔥的啊,不能理性討論每次看到貓狗、阿公之類的,回文就是有洋蔥~~~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6-04-26 12:51:00
以為有什麼論述呢落井下石心得文也可以一篇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2:45:00
老實說要針對板上一些對意見不同的推文就強烈攻擊的人感到有氣,我蠻能理解的#1N6z5wzd 看看這篇,只是觀點不同,什麼有病、智x都罵得很順勒
作者: maliya (摩多)   2016-04-26 16:06:00
剛開始也只是打算不理不看,可是後來的殺人義務真的讓我爆氣了XD
作者: com2   2016-04-26 15:59:00
我挺自嗨的 那時還自稱哥白尼XD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7:00:00
你對我長篇大論的部份有修改過吧?我不記得你一開始是這麼寫的,但你修改後的我可以接受,否則我何必再噓一次?
作者: Charmingwei (掐朙喂)   2016-04-26 10:45:00
這樣也一篇?媽佛點?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4-26 10:46:00
這裡不是西斯版 回質疑文可以不用媽佛點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0:50:00
分類不會看喔?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6-04-26 10:53:00
欸..是說我不希望後續文章的重點越來越偏向批評人家的文筆啦...文筆這玩意是看個人喜好的,就像marvel點一樣;我會希望後續討論把重點放在如何客觀辨別抄襲與概念相似兩者的不同...
作者: com2   2016-04-26 10:53:00
推你 為台灣出版界 默哀三秒 3~2~1他不偷梗的文章 邏輯破綻百出 偷梗的也是匠氣十足!
作者: Charmingwei (掐朙喂)   2016-04-26 11:08:00
在此向XIMIX大道歉 我沒看清楚 推回來SORRY!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6-04-26 11:10:00
只能說寫的不好可以原諒,但是抄襲就不行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6-04-26 11:11:00
文筆跟抄襲兩回事吧...主觀上的喜不喜歡更是xD哈利波特賣多少本了,不喜歡的人還是不少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1:13:00
文筆部份有人能接受有人不行 難道你要說日本輕小說的文筆不符合你的胃口所以不應該那麼暢銷替日本感到悲哀嗎?
作者: OrzXXXqoo (思念是一種病)   2016-04-26 11:13:00
推版主說的 重點應該不是個人喜好問題 而是抄襲本身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1:14:00
知道他有抄襲的可能時我覺得非常失望,我曾經非常喜歡他的故事呢...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6-04-26 11:16:00
討論板風的確很好啊 戰完會讓漫威版更好 別拘泥漫威點反倒是該檢討為什麼每次都有鋼鐵親衞隊護航 抄襲王跟最強通靈王某丹就不說了 上次有個人扯一堆冥婚 老婆附身在娃娃上 還打敗附近宮廟那篇 最後說她老婆朋友是過世藝人許瑋倫 被踢爆是狂熱粉絲時 還一堆人護航 超漫威的 真的要檢討一下啦~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1:19:00
你用的是這標題啊 討論文筆幹嘛?
作者: com2   2016-04-26 11:24:00
X大表達得很清楚 評論文筆也只是後話(但同時也可以是重點XD)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1:33:00
就像你說的能噓能推一樣,我不爽他抄襲沒錯,但你的第一段讓我感受到很負面的批評;況且樓上說評論文筆是後話,也可以是主題,你不否認,那我對你第一段的寫法感到不爽,覺得有地圖炮而噓不行嗎?啊....我本來要噓的...orz
作者: dameontree (Curry萌萌)   2016-04-26 11:44:00
討論的是抄襲,批評到文筆去是幹嘛......
作者: Chenyeh (異色)   2016-04-26 12:04:00
樓上,我覺得這篇文與其說批評作者文筆,不如說是講到一個重點:有人喜歡就有人討厭,但粉絲卻想把這邊搞得像一言堂,只准喜歡不能討厭,說自己討厭就是眼紅作者爆文、就是沒禮貌,作者創作好辛苦,說討厭就是一點風度都沒有。這個現象難道不奇怪嗎?如果當初沒有那些粉絲看見人家質疑或嘘文就跳出來「伸張正義」,何來這系列文章底下一堆人互稱「先知孤獨」、原PO敢說出來好勇敢?抄襲是個問題,但我覺得本版這種動不動就「創作好辛苦」「噓文很差勁、作者沒欠你們」的風氣也很莫名其妙,要是創作好辛苦就只准稱讚不能批評,就不要發到公開板上,請作者創個版,想看的人去他個版吧!
作者: run2 (run)   2016-04-26 12:09:00
先知提出這是抄襲 會被酸(實例如下)「不會少有的酸民愛顯示自己博學多聞並譏諷作者心血創作」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6 12:13:00
這板因某丹對分身推文有點敏感,記得聲明或避免較好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16-04-26 12:14:00
因為被狂熱粉攻擊,所以拒看那人的文就是那篇「願你一路好走」,一眼就看出是在消費小燈泡想說建議那人在前面加一句「與現實人物無關」,這樣安全點,結果馬上被狂熱粉攻擊(擺手還有第37篇,給個建議還被罵「看免錢的還要嫌」(茶
作者: miyi0630 (Miyi)   2016-04-26 12:24:00
我覺得沒必要講得好像大家沒眼光==抄襲歸抄襲,文章好不好歸好不好耶...你要說他抄得那幾篇原作很爛??????他抄襲我很失望,但那些文章還是有些很有創意也引人入勝好嗎,並不是你覺得不好看,推的人就都是跟風、出版社就是沒眼光耶,說什麼閱讀市場悲哀也太偏激==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16-04-26 12:24:00
早就預料到總有一天他會因為狂熱粉的行為而出事情的
作者: cov (泥)   2016-04-26 12:24:00
我也不喜歡naffy大的文章 但因此扯到台灣出版的悲哀有點太扯
作者: miyi0630 (Miyi)   2016-04-26 12:26:00
我沒覺得你不准討厭,但“不喜歡就說的好像當時喜歡的人多沒素養”這個行為很自以為是,你可以單純表達不喜歡就好,不要攻擊以前喜歡的人嗎?
作者: cov (泥)   2016-04-26 12:26:00
要不要出版的價值有很多討論空間 本來就有出版自由自己付錢出版也是另一種爽度阿XDDDDDDDD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2:29:00
我不挺naffy~但也不喜這樣的風氣,逕自批評早看不慣的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6 12:29:00
我的文筆真的不好QQ 我想表達的就是上面兩位的意思...orz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2:30:00
的文筆,這樣的討論其實根本就偏離com大找出抄襲的意義了。
作者: miyi0630 (Miyi)   2016-04-26 12:31:00
你就像在表特版,在爆文底下推說“上面眼殘嗎?”的那種人一樣,你說“醜”沒人想管你,但扯到其他人眼光有問題就是非常不尊重人哦~“~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6 12:32:00
撇開有些人是認真在為抄襲一事找出證據,要naffy出來說明,但也有些人感覺是找到機會不吐不快,把被質疑的委趁機發洩、要求道歉...這樣的做法也有失公允吧!
作者: sunsweet (sunsweet)   2016-04-27 13:46:00
所以他捲土重來成功因素是什麼?誰創造了那個時機?不就是因為他列出更多截圖和證據才引起共鳴?其實com2有去找了當初指控抄襲的推文,也google了原作摘要,你如果要指責盲粉,也可以找找之前噓文的版友,列出來討論,比現在開地圖炮,搭順風車卻引不起共鳴好...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6-04-27 14:06:00
好吧 感謝你的回文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至少我知道以後遇到你這種只要我承認的人要怎麼應對了(笑 我想你才是看不懂的那一個呢XDD 懶得理你這種無法溝通的人了
作者: com2   2016-04-27 14:19:00
我很有共鳴(羞) 板上的平行世界很媽佛!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7 17:17:00
撇開打臉你批評文風的人以外,我認為其中也有以客氣的點出你內文或回應裡較為不恰當的部分;但我卻無法感受到你的回應有相對的客氣。所謂的人是互相,將心比心,其實我的真意即是文字意思,無須你去多加揣測,我也沒那麼大心計可以去拐彎說話。(或許你的意思不是,但表達的方式卻會因為你的直言,讓我有不尊重的解讀。)當然我無法左右你的內文,你認為與標題相符那我也尊重。只是最後仍想客氣地建議您,回話可以更有藝術,不是隨便一句「言論自由」、「不喜就不要讀」的話就可帶過,否則那樣的行為與過去攻擊你們的酸民不也無異?至於過去攻擊過你們的酸民,由於我當時沒有參與過,所以我無從置喙,但若是換在當時,我肯定也是提出以上論點去提醒他們;為了避免讓您又再次猜測我的真意,我也在此做說明,真的是因針對語氣妥善與否才做以上陳述。
作者: com2   2016-04-27 17:55:00
抄襲者出書 ----------> 出版界蒙羞!竟然出現「扯到台灣出版的悲哀有點太扯」的說詞眼前一位抄襲累犯 因為一個論壇的輕易放過而出書!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7 18:26:00
com2大,雖然我也很不齒抄襲者出書獲利的行為,但還是要就原文內容討論,在x大原文裡「我為國內的閱讀市場感到憂心以及悲哀」一句,是出現在他本不喜naffy作品的說法之後,也就是代表這是建立在尚未提到抄襲之前的感想,所以才會有人覺得單從一位寫手的文筆與排版就要定調對整閱讀市場和出版業的悲哀是否太超過?至於抄襲一事則是後話了,至少在此篇X大原文上是這麼鋪陳的。X大,逤我有誤解你的地方就請提出指正,閱讀理解是個人的事,我也不便揣測你的心態,僅就字面意思解讀。若我(打錯字 Sorry)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8 21:24:00
我還是覺得文筆差不等同於沒有創意(當然這創意要是自己的),不然出版社養編輯是幹什麼吃的?不就是寫文與修文文嗎(當然還有其他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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