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有關板規6; 板規9; 板規11-1的討論 (續)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7 20:54:15
※ 引述《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之銘言:
: 以marvel點為例,在最新的回應文中肥宅大大提到了判斷標準為
: 「台灣國民義務教育所應該學會的科學知識水平」做為底線
: 可是在此之前sky大也用了大家普遍不會在義務教育內學到的
: 「年長者本身就有特殊體味」這個點處理掉了葬儀社一文
: 這項小知識並不屬於「台灣國民義務教育所應該學會的科學知識水平」的範疇
: 那這份判決是否會跟版主們後來的想法又有差距了呢?
很簡單, 之前葬儀社文章, 我跟Skyjazz討論時, 我是不贊成刪的
原因就在於, 舊版規漏洞太多
如果套用舊版規的定義, Marvel可用驚異解, 而驚異根據教育部的國語詞典, 可作訝異
如果marvel = 訝異, 那"Marvel點薄弱"就可解釋成"不夠訝異"
那版主怎麼去判斷這篇文章訝不訝異?
很不幸的是, 板規裡沒有說怎麼衡量訝異程度, 所以就是完全的自由心證
今天同一套板規, 如果遇到很寬鬆的板主, 跟很嚴格的板主, 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
碰到很嚴格的板主, 也可以讓Marvel板大多數的文章違反9-1
因此Skyjazz其實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判, 當時我是建議不要開罰, 但要修改9-1.
不過Skyjazz是個很負責任的人, 他認為我們不能拖到新版9-1出來再作裁罰
因此他就先依照他對舊版9-1的理解去對葬儀社文進行判決.
然後很不幸的, 他判斷錯風向了.
我今天要跟大家講的是, 板規定的很細不一定不好
很細的板規其實是一把雙面刃,
他看似規範版友, 其實更規範版主
因為新板板規9-1, 會讓板主要判斷一個文章沒有Marvel點時, 要花很多時間去找資料
換言之, 板主不可以再憑感覺覺得"不夠訝異"就開罰, 板主要先作點功課
因此, 其實新板板規9-1, 是對板友們的一種保護
另外, 我先前希望板友可以講一下
新板板規跟舊板板規相比,新板規是"比較"不客觀或不嚴謹,還是更客觀更嚴謹。
是"比較"可以清楚的解釋何謂marvel,還是更模糊。
但是很少板友有將新舊板規作對比, 使本討論串失去功能, 且很占板面
因此此串討論串, 請不要再回文, 讓板面回歸乾淨
對於新舊板規的意見, 可以寫信給肥宅, 肥宅會在七天內進行回復
謝謝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7 20:55:00
另外, 新板規會在一週後試行, 會加上"上訴"功能上訴成功者可以回復文章.如被肥宅判決違反板規9-1 心有不服. 也可選擇用擲筊方式解決. 肥宅會親自問濟公, 請問此文章是否有Marvel點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7 21:01:00
要擲筊了嗎-v-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10-17 21:03:00
關於新舊版規的部分,我認為定義嚴謹與否其實無關重點,因為最後還是會回到版主/版友本身的自由心證另外,以個人經驗而論 先把版規寫細不見得會是好事不過也許版主們能有不一樣的創造與規畫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7 21:06:00
板規有的能明確的就訂明白 不能的就寫明板主有裁量空間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10-17 21:06:00
我就不多嘮叨了 來去寫點故事貢獻marvel版XDD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7 21:07:00
Dear midnightwolf, 任何判決一定不能夠作到完全客觀, 但肥宅想作的, 其實是要讓降低板主判決的主觀性如果仔細回去看板規9-1, 板主如要判決, 板主必須要作很多的舉證, 其實真的對板主來說, 要判違反9-1很難但起碼會比板主憑"感覺"去斷案好.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17 21:11:00
也不是說什麼判斷對錯風向,單純只是理解有出入至於理解的差異想縮小就由判例來折衝平衡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10-17 21:12:00
其實我比較傾向9-1這個條款由版友去判斷XD當一篇文章有人說沒點的時候 就表示他能舉證出現象來證明這些東西並不是那麼的讓人驚畏就好比sky大以他個人經驗去處理該文一樣不過那個經驗不是人人都有 所以我認為可以回文解釋但不需要另外做刪鎖文處理畢竟讓人"驚異"的事其時也牽涉到個人主觀經驗就好像赤道住民頭一次見到雪肯定也會驚愕難已既然這個經驗不算常見 對多數人來說也是marvel所以可以說明現象 也順便幫大家科普一下XD對現象成因的理解因人而異 本來就無法脫離主觀判斷如果有人能夠解釋文中現象那也是一種教育性我的理解上 這類非惡意的無marvel點並不是版規主要的責罰對象 而是某些來亂 明顯無marvel點的才是而這類文章 其實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多半能發現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7 21:22:00
Dear midnightwolf 回一句老話因為舊版板規9-1沒有說善意的Marvel點薄弱文章不罰所以有人檢舉, 我們要不要辦? 要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17 21:27:00
非惡意的不用責罰,所以才有文章刪除這個選項,至於惡意或比較明顯的則可以選擇警告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10-17 21:28:00
若是當事人不知那樣非marvel點 且態度良好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17 21:28:00
這也是當初考量需要保持彈性的地方之一..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10-17 21:28:00
萬一濟公不給杯怎麼辦(40個笑杯)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10-17 21:29:00
自可從輕從寬 若是對方犯意堅決 我們也只好水桶堅決這個就是我說的在設計上留下版主詮釋空間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7 21:32:00
可參考合購板的"仿品"板規訂法 那也很多模糊地帶蠻難訂所以他們把能明確判訂的部分列在板規裡 之後陸續補判例我們可以列一些明確有marvel點的 現在板規還是有點抽象有些重要的地方大家再努力看 能否有些較客觀的定義出來像問事 有人還是會以為跟問問題一樣..冏這樣有些非問事的問題 問的時候會不會踩板龜就挺難說的一開始也不一定要定太細 但大方向要抓出來只有國語詞典的解釋 覺得太抽象太主觀了 爭議也由此而生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17 22:06:00
我只想說一直在比新舊版規哪個更"客觀"這點沒啥意義,
作者: wkwtb (....)   2015-10-17 22:06:00
版主加油了~ 自己定的規定自己擔責任~ 願打願挨~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17 22:07:00
版主就那兩個人,兩個人的客觀跟一千多個人的客觀哪個會更客觀?跟版友的客觀相比,版主的客觀也只是相對主觀,這也是很多人一直講到的地方。不過既然版主覺得舊版規如此不客觀,那我也尊重你的看法,畢竟這舊版規也不是我訂的XDD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17 22:34:00
希望確實執行置底檢舉。我真的很想知道哪些人是無差格鬥流的(笑)。酸民對作者的譏諷比文章弱marvel更讓我覺得閱讀難受。
作者: milddawn (麥)   2015-10-17 23:34:00
版規定嚴謹有其必要性 留太多裁量空間給版主就會走向人治 壓得住符合民意就沒事 但意見終究不會只有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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