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它] 大叔的靈異體驗 六

作者: Wisim (魯蛇大學菜講師)   2015-01-13 09:09:52
看了原PO的論述,覺得你對法律的了解略嫌不足
小女子不才,提一下想法好了
你提到檢察官有"可能"涉及刑法第213條跟第130條
你要不要好好檢視這兩個法條的構成要件呢?(比如"廢弛職務"的要件←台中的威爾康
案裡頭的公務員和這裡的好好比對)
你就會發現"可能"不會該當,而且連提都不會提。
再者,檢察官就個人來說,雖不像法官「審判獨立」
但他算是"獨立官署",也就是說萬一他的想法跟上級長官不合,他在合乎行政程序上
他依然可以提出符合自己想法的起訴書,雖說檢察一體,但檢察官仍舊可以獨立行使職權
(可參見《法院組織法》)
我覺得檢察官辦案的方式還有方法,用《刑事訴訟法》的邏輯去檢視會不會比較合理?
例如論理法則、經驗法則跟嚴格證明程度等,還有檢察官的客觀注意義務
你想想看既然男大生是因為不明原因溺死的(被水鬼抓),依照證據能力→證據證明力
有辦法成為證據嗎?
也許他在寫起訴書時就糾結到不行
無法說服自己的事,如何說服法官?
我覺得補習班老師上課只是希望課程有趣,並以過來人的經驗跟大家說不要鐵齒
有趣的是事件本身,如託夢,跟法醫有默契的超自然的案件
至於刑法啦 國賠啦
這倒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若要深究去國考板開討論,也許更適合。
※ 引述《g0620 (K.O.T)》之銘言:
: ※ 引述《g0620 (K.O.T)》之銘言:
: : 上夜班看一下飄版,看到某網友的冤親債主的經驗,大叔忍不住又發第六篇……
: : 我曾經在奇x電工作時,曾遇到一個遠親的女同事,忘記跟她聊什麼,好像是說她家是台
: : 南學甲的關係~
: : 不知道是大叔敏感的關係還是男人的第六感!?我之前就覺得她有一種我其他堂姐的fu~
: : 我就問她,我說我家是“學甲陳姓”,那邊還有祖厝,曾經是學甲的大地主。
: : 我那女同事用一種怪怪的眼神看著我,她說“啊~真的是親戚,不過輩份就不清楚了?”
: : 我說,“無所謂啦!反正我們家這邊的也不回祖厝了”
: : 因為遠親的關係,所以我跟她還不錯,偶爾也會聽她聊她家裡面的事。
: : 有一次上班,因為某起重機“異常”故障,所以我們就聊起靈異的,一聊才知道我們這組
: : 同事中就有兩個陰陽眼的靈異體質,而其中一個就是我的遠親女同事~
: : 身為半麻瓜的我就問他們,在廠裡有無阿飄的存在,他們都說有一位,而且有時候都會坐
: : 在機台或機具上(知道為啥要放“乖乖”了吧~)
: : 有次跟她私底下閒聊,她說其實她跟二妹都是靈異體質的人,所以她們姐妹倆很不喜歡晚
: : 上出去,尤其是鬼月更是如此,因為……
: : 滿街的餓死鬼跟意外死亡的游魂
: : 她說:小時候她也曾經愛玩不理這些忌諱,晚上跑出去玩,把阿飄們當作沒看見 ~結果挺
: : 慘的,她以為自己裝的很像,但是有些因“因果業障”慘死的遊魂就是希望找到有人(靈
: : 異體質)可以幫他們,甚至有些陰狠的惡靈是想佔據別人的肉體……就因為這樣,她跟她
: : 二妹就常被一堆髒東西跟到,回家後整個人就極度不舒服想吐,甚至嚴重一點的就連送去
: : 醫院都沒用,而是送去廟裡化解才把它們送走……
: : 也因為她們兩姐妹的靈異體質跟發生的狀況,嚷她們的媽媽對宗教極度的迷信,幾乎逢廟
: : 必拜。當然偶遇幾個不肖的神棍還被騙了一些錢財。
: : 她說,她自己其實還好,反正就這樣都習慣了,但是她二妹就……
: : 其實她二妹跟她一樣都知道自己靈異體質的關係,所以一些禁忌她二妹也會遵守~
: : 她說,她二妹真的很可惜!長的漂亮,個性又好~
: : 原本她們姐妹都滿好的,然而她二妹因為就讀某高職的關係,每天必須經過某座公墓,因
: : 為她們體質的關係,應該要盡量避免去那種地方,但是因為是縣道的關係,如果不走那條
: : 路,可能需要多花半小時的路程,所以她二妹也就忍住了。
: : 然而因為是靈異體質的緣故,就算她不故意招惹,也會有些飄會跟著她,也許對阿飄來說
: : ,這種因前世修行而後世具備“靈體”的人們,在阿飄的世界就像是沾了螢光份的人一樣
: : 的顯眼~
: : 她二妹一面忍著身體的不舒服,一面被她媽帶到廟裡化解,就這樣繼續上學。
: : 其實她的父母曾經問她二妹說,要不要乾脆轉學或休學重考,但她二妹對護理科很有興趣
: : ,硬是不轉學而要讀到畢業,所以這情形就這樣死撐著……
: : 然而不是人生都是忍耐並享受著,就可以這樣呼攏的混過去~
: : 一且皆是命,但路是她二妹選的……
: : 某天,她二妹還是往那條路騎著腳踏車回家,這時路旁一個穿大衣的大叔往他走過來,也
: : 許二妹沒注意這男子臉上猥褻的表情
: : (疑!?……為廷!是你嗎?)
: : 突然間~
: : 大叔拉開了身上的大衣,露出了黑黑一戳體毛跟一隻小小鳥……
: : 她二妹因為這些日子以來,飽受好兄弟的襲擾,本來精神狀況就很差……
: : 因為陌生男子的溜鳥,對於還是“在室女”的二妹,真的是很大的打擊~於是乎,她二妹
: : 當場嚇暈了過去~
: : 所幸那保守的年代還不流行撿屍,所以那位猥褻大叔立刻逃跑,而由路過的民眾叫救護車
: : 送醫,並通知親人。
: : 然而因為這樣的驚嚇,她二妹從此就成十幾歲的外表,但卻只有七、八歲小孩的心智~
: : 事至今日,她二妹也三十歲了,還有這樣~
: : 一個女孩的人生就因為“靈異”體質的關係,又被該死的性變態給猥褻而毀了一生……
: : 也許這就是她二妹選擇的命~
: : 大叔我,對於具有“靈異”體質的人,總是有著羨慕的心態,因為對於麻瓜的我們,他們
: : 可以自然而然的看到另一個靈魂世界的存在,也許那是恐怖而令人畏懼~
: : 這先天的靈體,照宗教界的說法,這些人前世都是修行多年、有些功力的人,所以具備我
: : 們俗人們沒有的天賦跟使命!
: : 所以就像“冤親債主”那篇文章講的一樣,不只好兄弟想跟你或上你身,尋求幫忙,也有
: : 可能是某些神靈希望你(妳)能變成他的人或弟子,成為乩童或是他的凡間代言人~
: : 有些事是無法割捨與控制,順天或逆命,禍福皆自找~你自己的道,自己選擇,那就自己
: : 承擔一切的後果吧!
: : 前面說完,先天帶天命的那些人,大叔話還沒說完~^^~
: : 我接著講,所謂後天具備使命的某些人跟職業~
: : 大叔因為前半生的崎嶇人生路,經歷了一些事情也對人生看開、看破,所以想找份對社會
: : 有貢獻的工作,因某事件的關係,又加上廢死團體的操作,死刑犯的議題又被拿出來討論
: : 。
: : 也因為一些某媒體也介紹槍決死刑犯的“法警”及執刑的過程跟靈異故事,其中談到一些
: : 法警只是抱持鐵飯碗的心態投考公職,然而輪流執行槍決的工作,事後卻讓某些法警遇到
: : “鬼擋牆”或是精神上出了狀況而選擇離職。
: : 大叔看到這新聞後,整個眼睛都亮了起來,這樣槍決死刑犯的工作,根本是為我這種人量
: : 身訂制的,所以毅然決然的投身司法特考的準備,立志當個職業“劊子手”@@~
: : 就這樣,我開始參加司法補習班行列,某刑法老師的課堂總是有許多實務的經驗可以分享
: : ,因為老師的職業是檢察官,警察尊稱的“檢座”
: : 有一次,刑法老師說“準備公職考試,除了自身的努力跟有方法的研讀之外,如果時間允
: : 許,也可以去廟裡拜拜祈求神明的保祐讓自己有好的考運”
: : 老師停頓了一下解釋說,其實身為某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像他們這樣的人自許是社會未
: : 來的菁華,有何不可?
: : 而身為接受科學邏輯教育的他,原本是對宗教迷信嗤之以鼻的,也就是俗稱非常“鐵齒”
: : 的一類人。
: : 在還沒當檢察官之前,他也沒遇過任何靈異事件跟體驗,鬼故事對他來說,就是愚弄人民
: : ,人類自己嚇自己的傻事!
: : 然而~
: : 這一切從他開始擔任檢察官的職務跟使命後,這一切都變了……
: : 套句大陸小話的說法,“三觀全毀了~”
: : 而有些事,人們因為無知而無畏,認為其不存在,它就不會存在!
: : 然而事實是殘酷的……
: : 被掩蓋的外星未知的事務是如此,靈魂學亦同~
: : 因為檢察官的身份,所以因工作的關係,自然而然會接觸到刑案跟殺人案等重罪,陪同法
: : 醫相驗屍體也是司空平常的事情~
: : 然而有了刑案,有人被殺,就是有受害者。當案件在偵查的過程,尤其是諸多證據事實短
: : 少時,找不到嫌疑人跟犯案動機時,案子就陷入僵局。
: : 而刑法老師的靈異體驗,也才接觸檢察官工作不到多久就遇到了~
: : 不應該說,死者自己就找上門了!
: : 托夢!很俗的手法~
: : 好像是社會新聞聊到懸案都發生的故事,然而我刑法老師就是都會遇到,有時是夢中被害
: : 人想表達怎樣的一些事情模糊不清,有時甚至被害人托夢清楚的表示是城隍爺或神明幫助
: : 下指示讓亡者來找檢察官幫忙的~
: : 刑法老師說“有些不可解釋的事情,當你一定會遇到、接觸到,就自然而然的會發生,因
: : 為那是你所肩負的使命跟責任!”
: : 刑法老師特別舉了一個他曾遇過不可解釋的事情為例,那事情是這樣的…
: : 那是他剛當檢察官一年多後的日子,當時他在台北某檢察署任職,身為新手檢察官,他也
: : 遇過幾個殺人案,也遇過幾次的靈異體驗或托夢~
: : 某天的下午,他接到警察人員的通報,新北縣萬里某個福x海水浴場,接獲民眾報警說有
: : 大學生不幸溺水死亡,屍體已尋獲。
: : 身為檢座的他,在幾小時後得到警方的初步調查資料,並來到法醫室與資深法醫相驗屍體
: : ,了解狀況。
: : 警方的報告是如此描述的~
: : 下午x點接到民眾報案,福x海水浴場有一男大學生疑似溺水失蹤,同行有四名同學,於游
: : 泳完畢後上岸休息,片刻後發覺最後面上岸x姓男大生失去蹤影,驚覺不對勁,在目視尋
: : 找而不得。當下請求救生員協助搜尋,20分後發現於岸邊找到在海面上漂浮的男大生遺體
: : ,並報警連絡x姓男大生的父母。
: : 刑法老師到了解剖室與法醫相驗屍體,確認是生前落水溺斃或死後落水,有無他殺的可能
: : ?結果發現了一個可怕的事實~
: : x姓男大生的確是溺水,然而脖子有明顯的抓痕,經解剖後法醫發現男大生的頸部的骨頭
: : 居然遭外力捏斷且有碎裂的情形……
: : 死因是頸部遭外力攻擊,海水在掙扎時灌入胃部及胸腔~
: : 刑法老師立刻與法醫討論,以法醫多年的驗屍經驗判斷,捏斷頸骨且碎裂的外力,非人力
: : 所能造成,除非是小說中的“大力鷹爪功”或“九陰白骨爪”的傳說中功夫高手。問題是
: : 警方初步所了解的情形,男大生只是單純的大學生,這種遭功夫高手謀殺的情節,幾乎不
: : 可能~
: : 但是若非人力,那是……
: : 刑法老師與法醫互看了一眼,略為討論後死因簽結~
: : 溺死,……
: : 排除他殺可能
: : 刑法老師看著台下補習班的學生,阿~不然咧!難道要寫,男大生為死遭非人為力量掐死
: : ,兇手應為水鬼嗎?
: : 如果是這麼寫,明天應該會上蘋果報的頭版==”……
: : 這種會讓民眾恐懼的消息,還是~
: : 嗯~蓋下來!黑箱作業……
: : 聽完老師的解釋,心中一個想法“不是所有事情民眾都有知的權力,有些事情無知則無畏
: : ,不要知道比較好>"<~”
: : 話說那些“死地方”,遊客們不是春吶,旅遊的很快樂~
: : 這是大叔最後的料了!沒靈異的掛了
: : 以我目前宅的程度,應該沒啥靈異體驗了,頂多也就很久一次被壓而已~
: : 嗯~沒啥好怕的!
: : 偶爾在飄版看到一些鐵齒的網友回文~
: : 嗯!平凡沒有靈異經驗是好事,平安就是福~
: : 然而“鐵齒”卻無法掩飾內心真實的害怕,唯有勇敢面對自己的膽小,克服心中的恐懼,
: : 你才能真的勇敢~
: : 否則,就像我鐵齒的老爸的“狗膽”而已,只能又惱羞成怒而帶來的勇氣,但真正面對生
: : 死的問題就孬了……
: : 說實在的,為母則剛的母性光輝,比上面這種人勇敢多了。
: : 至少我媽是如此!她屬虎的……
: : ps:別猜我那個補習班補的,避免造成刑法老師的困難,畢竟那死亡證明,的確是有爭議
: : ……
: 嗯~這篇的故事,得到網友的批評~
: 當然批評是針對故事中,檢察官可能觸犯以下罪名:
: 刑法213條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
: 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130條 公務車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另外還有犯瀆職罪的可能~
: 而法醫可能有違背專業良知的疑慮!
: 個人覺得幾位網友以法律跟公正的角度批評,我想是沒問題的。
: 我當初聽到刑法老師以溺死作為死亡證明的結論,我也有些詫鄂,這的確也是有隱瞞事實
: 的狀況。
: 大叔本身也不喜歡說謊或違法、未依法行政的作為,就其處置作為,雖未必認同,但可以
: 理解。
: 先解釋一下,檢察官是行政官而非享有獨立審判的法官。既然是行政官就是必須接受上級
: 指示跟調度。另外檢察官就謀些個案的確會審酌於民情或政治現狀,所以才會有辦藍不辦
: 綠或辦綠不辦藍的傳言……
: 原文因為是以故事性的講法,所以對案情沒有完全描述,在此先道個歉,讓網友對故事有
: 疑慮!?
: 事實上,男大生的屍體除了頸部的外部指甲抓痕,還有頸部骨頭斷裂且碎裂,其他地方沒
: 有明顯的外傷,甚至無掙扎的動作,完全就像一般溺死的個案~
: 然而外部的抓痕非常的深,若估計指甲的長度,至少三公分以上的指甲長……另外比照男
: 大生的指甲長跟指紋,並非自己掐死的,而且也沒留下他人的指紋~
: 至於一起出遊的四位同學,就警方的調查訊問,也沒有神色異常的狀況。
: 聽其描述,當時四位同學玩累了,呼喊該名死者一起上岸,該男大生無其他異狀,準備跟
: 隨著一起上岸,然而等四名同學上岸後才注意到死者不見了,找尋幾分鐘後,才發覺事情
: 不對勁,請求救生員的協助,而之後在其他岸邊發現男大生的屍體。
: 同行的同學都有不在場證明!
: 因為法醫的解剖跟警察調查的報告,加上非“人力”所能造成的傷痕,所以老師跟法醫討
: 論後,考慮其特殊性,才以溺死作為結案。
: 我們刑法老師看起來是滿嚴肅、正氣的一個檢察官,非那些所謂的司法敗類可以比擬~
: 當時他在課堂上講這則親身經歷,也不怕同學們用上述的罪名檢舉他,因為他跟法醫以“
: 溺死”作為結案,也是出於對家屬們心裡可能承受的範圍的善意,並非違法不作為。
: 第一,死者已是死亡的事實,家屬接受溺死的失去親人的傷痛,假若告訴家屬,男大生非
: 溺死而是死於非人力所造成傷害的死亡。這對於家屬,肯定是第二次傷害。那種恐懼是你
: 我無法想像,而兇手是“水鬼”抓交替,你要家屬如何報仇,如何得到因有的公道?
: 第二,後續的效應~
: 如果法醫以專業判斷而讓檢察官以“他殺”以及備註“非人力所能造成的死亡”開出死亡
: 證明。
: 你知道嚴重性嗎?
: 1,家屬可以以官方的死亡證明控告福x海水浴場的管理公司因疏於管理,放任危險海邊提
: 供遊客使用並獲得利益,向該公司要求民事賠償跟精神撫慰金。
: 2,該公司遭控訴後,肯定質疑檢察官與法醫的判斷,甚至申請國賠,要求國家恢復他們
: 公司受到的形象傷害
: 3,該檢察官會被上級層層長官攻幹到死,甚至受政風單位以及監察院的調查
: 4,立刻成為蘋果日報的頭版,諸多媒體連日的關注跟討論~
: 結論是政府應該成為2002電影的“特殊異能調查小組”,負責抓鬼降妖==~
: 還有,網友們法律是針對“人”才有效用,針對動物或非人的事件是無法做出懲罰的~
: 難道要開庭,被告“水鬼”一名??
: 那乾脆讓城隍爺來辦案審理就好~
: 可能嗎?
: 這不是愚人節!!這是真實的案例,我的真實的社會……
: 抓鬼,大叔也想啊~問題是我麻瓜一名,凡人一個……
: 嗯~算了!還是講講鬼故事就好
: ps:有網友扯到大叔信天道,卻容忍虛假偽造的事情……俺想說,道法三千,我認為的天
: 道未必是你理解的天道,有人說“蒼天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我看法蒼天是公平,凡事
: 皆有輪迴與循環。
: “天道酬勤”,與其以螻蟻的角度看老天,莫不如男兒當自強地好好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 該盡的責任~
: 至於是否公道要問人心,要讓老天來裁斷,所以我不信神佛,我不認為神佛有能力論斷我
: 的對錯與因果
: 嗯……好像有點自大!
: 但我就是不想讓宗教來約束自己,太迷信會失去自我,也失去本心~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5-01-13 09:24:00
請教w大 法醫研判死因為頸骨斷裂至溺水而亡在死亡證明上卻沒有詳實紀載 將案件用一般溺水結案可否因為不明原因溺死 就將其不明原因抹消呢
作者: Wisim (魯蛇大學菜講師)   2015-01-13 09:50:00
其實E大提出的見解我能懂~只是我覺得原PO有諸多矛盾以刑法老師來講,案件過程可能只是過場,不會著墨太多他想講的超自然現象,才是真正想表述的
作者: flowerdate (Flowerdate)   2015-01-13 17:11:00
推,醉翁之意不在酒
作者: sony168 (俠女)   2015-01-14 11:34:00
既然知道g大要講的是超自然,你們在這版討論法律觀點,會不會太....無聊~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5-01-14 11:43:00
原先也只是想要看看就過去了但是文內有太多價值矛盾,不合事理的地方 所以才回文討論並不是單純的超自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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