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請問刪文的標準?

作者: goolooloo (Goolooloo)   2014-10-30 21:36:31
※ 引述《millia62219 (台南陳先生)》之銘言:
: 你好,你覺得cal6732所發的文章與你有何不同
: 任何來問任何一篇文章marvel點的板友來問,我都會回答我判定其marvel點為何
: 之前每個來問cal6732文章marvel點在哪的人我也都有回答
: 首先我想澄清,你一口一個名人,但我並不認得cal6732,
: 沒有理由護航他(就算認得也沒有)
: 甚至,cal6732 來信檢舉多位使用者在他的文章"泰國怪遇記"惡意噓文,要我明確處理
: 我也以"這些板友噓文是因為你文章內容導致,噓文討論也算在合理範圍"這樣駁回
: 然後也在公告一再說明,推噓與否是使用者的自由意志
: 即使這樣也要被指稱我在為cal6732護航,那我也沒辦法。
既然板主說不是護航,我願意相信板主,
我想大家也沒有必要追著護航這點打,畢竟討論這個不會有結果,
人有信仰的自由,請互相尊重。
: 再來,我並不覺得罕見疾病俱marvel,這裡也不是醫療板,
: 而外星細菌那篇文章,我判定其中一些文句看了會覺得恐怖,跟是哪一種罕病無關
: 接著,cal6732文章掛的是"經驗",也就是說全部都是真實的
: 包括誇張聳動的用詞、像是"手指戳進傷口裡面挖""婆婆是位中醫奇人,活到了一百多歲
: 仍然健步如飛,揮起拳腳可以輕易打倒身高超過一百八十公分的壯漢"
: "很像外星人大規模攻打地球的奇怪病症"等等
: 等等等等這些片段都是真的,我判定是會讓人驚奇驚異、甚至感到可怕
這邊我想問清楚,原則上可以分成兩個部分:
1.”手指戳進傷口裡挖“
所以只要手指伸進傷口裡挖就讓板主您判定為恐怖?
如果有一天板主您看習慣了,覺得沒那麼恐怖,之後便判定為不恐怖?
2.“包括誇張聳動的用詞...都是真的”
首先板主在推文清楚地說了,不是修飾文筆的問題,所以是這些片段是否為真的問題?
換言之,假設小黑蚊今天"很像外星人大規模攻打地球的叮咬小腿",
板主若認為此片段為真,則判定為可怕?
: 我相信cal6732所寫全部為真,因此覺得有marvel點。
: 如果板友不相信,我覺得你們可以向cal6732提出疑問,本板開放質疑。
: 最後,我知道你模仿那篇打一篇小黑蚊,我認為你在反串,我覺得可以直接判你違規
: 因為你大可以直接問,而不是拿不相關的文章來板上。
: 雖然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但是還是決定刪文就好。
這邊我花了一點時間才看懂板主的邏輯,
以下模擬板主思考模式(這是我的假設,有誤請板主指正)
狀況一
文章掛“經驗”則內容皆為真
1.小黑蚊內容為真
2.小黑蚊內容沒有外星人、超級老太太等驚異點
3.小黑蚊不符板規,為不相關文章
4.拿不相關文章來板上推測為故意反串
5.小黑蚊是故意的,但因為某種原因不判小黑蚊違規
狀況二
文章掛“經驗”則內容皆為真
1.小黑蚊內容為真
2.小黑蚊內容本來就有外星人、超級老太太等驚異點
3.小黑蚊符何板規,為相關文章
那麼,在狀況二的情況下,板主您會判定為正常文章、非故意反串或是?
: 另外,有很多文章很棒卻因為無關板旨而必須被刪我也覺得很可惜
: 有板友建議可以闢一個精華區收錄這種文章,我覺得可行
: 會和管理精華區的板主討論這件事。
推這個,
不過我想,讓板友瞭解判定標準不要被刪更加重要
謝謝您的耐心和付出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43:00
前面有個回文不錯 已經可供質疑 就不會有人無聊發文反串不包含底下推文反串喔。。奇怪 太晚了嗎 你這篇怎麼都沒人回應QQ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2:10:00
大家還在前幾篇吵吧XD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10-30 22:17:00
狀況二我會判正常文章
作者: yyff   2014-10-30 22:35:00
請問板主,蘇選[經驗]你就相信,jtr說他不是反串,你卻不信的理由是?
作者: goolooloo (Goolooloo)   2014-10-30 22:39:00
樓上,理由就是我這篇狀況一所以所以要確保有marvel點就是選"經驗"配合內文誇飾
作者: nostairt (Cola)   2014-10-30 22:43:00
看不太懂狀況一的意思,第四步是說非相關文章=反串?
作者: goolooloo (Goolooloo)   2014-10-30 22:48:00
先不要糾結在板主推定故意是否恰當,我只是想找出原因我猜板主是看小黑蚊屬性類似但非相關文所以覺得被挑釁
作者: nostairt (Cola)   2014-10-30 23:08:00
喔喔了解,因為你分一、二我還以為都是你個人的新假設,可能註明假設一是推測版主的判決思路會比較好懂一點@@?
作者: goolooloo (Goolooloo)   2014-10-30 23:13:00
謝謝提醒,已加強標注還請板主回答我文中其它問題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10-30 23:32:00
我做殯葬業過根本不恐怖,是不是都要全刪除??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0 23:33:00
板主說了算 他相信的是對的 他不相信的就是錯的 一切以他主觀認定為主。這是哪裡來的上帝降臨了嗎
作者: shharon2323 (fish)   2014-10-30 23:36:00
對啊既然是大家投票的結果當然就是以板主為標準如果每個人的意見都要考慮他豈不累死又要怎麼管板主辛苦了
作者: vu0ru043 (麥茶)   2014-10-30 23:43:00
應該是板規為標準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0 23:43:00
剛說上帝降臨馬上就有信徒稱是 無言每一個行政首長甚至總統都是投票選出來的 你也要以他們為標準嗎總統一定是對的啦每個人的意見都要考慮幾千萬人他豈不累又要怎麼治理國家
作者: shharon2323 (fish)   2014-10-30 23:53:00
m點本來就是主觀的事很難界定有無違反版規,你不滿的話不然自己來徵選當板主,在不違反版規狀況下就是以你為基準囉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3:53:00
樓上你說得沒錯 想知道你覺得像這樣有人覺得該刪有人覺得不該刪 應該如何處理好 指的是cincia至於不爽自己來當版主的大絕 還是覺得不要放比較好啦XD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0-30 23:55:00
很多事很難界定周全的 其實不要管~ 讓市場機制(推噓)決定一切不就好了 XD
作者: vu0ru043 (麥茶)   2014-10-30 23:56:00
現在的爭議點是版主的標準吧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3:58:00
我覺得大家可以說說覺得標準應該如何判定 互相指責實無建設
作者: vu0ru043 (麥茶)   2014-10-31 00:07:00
目前是希望前後一致吧 要是J大的小黑蚊文沒被刪 也不會衍生後續的戰文
作者: d8668514260 (4260)   2014-10-31 00:09:00
可能這文太理性了大家先去前面戰 往上推一下~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1 00:16:00
指我做什麼?我看到總統做得爛罵兩句就要跑來問我怎麼治理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1 00:17:00
提供意見讓他們參考不好嗎? 建設性的意見相信可使板上更好 判決也更符合大家期待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1 00:18:00
國家嗎 還是你覺得總統怎麼做都會有反面的意見就可以一意孤行嗎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1 00:19:00
當然不行阿 要聽取反對意見 並做出修正阿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1 00:21:00
你有能力你可以去提建設性的意見 我沒能力只能針對我看不過去的地方發表反對的意見也輪不到你來管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1 00:24:00
怎麼會沒能力呢 既然有看不過去的 一定也有你希望看到的情況 我哪有資格可以管你呢 不需要這麼激動吧XD
作者: goolooloo (Goolooloo)   2014-10-31 00:43:00
不管是激動、謾罵、護航、反串、冷言冷語,都是ptt啊想推就推想噓就噓,想改變就一起出力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0-31 0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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