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請問刪文的標準?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10-30 20:09:22
你好,你覺得cal6732所發的文章與你有何不同
任何來問任何一篇文章marvel點的板友來問,我都會回答我判定其marvel點為何
之前每個來問cal6732文章marvel點在哪的人我也都有回答
首先我想澄清,你一口一個名人,但我並不認得cal6732,
沒有理由護航他(就算認得也沒有)
甚至,cal6732 來信檢舉多位使用者在他的文章"泰國怪遇記"惡意噓文,要我明確處理
我也以"這些板友噓文是因為你文章內容導致,噓文討論也算在合理範圍"這樣駁回
然後也在公告一再說明,推噓與否是使用者的自由意志
即使這樣也要被指稱我在為cal6732護航,那我也沒辦法。
再來,我並不覺得罕見疾病俱marvel,這裡也不是醫療板,
而外星細菌那篇文章,我判定其中一些文句看了會覺得恐怖,跟是哪一種罕病無關
接著,cal6732文章掛的是"經驗",也就是說全部都是真實的
包括誇張聳動的用詞、像是"手指戳進傷口裡面挖""婆婆是位中醫奇人,活到了一百多歲
仍然健步如飛,揮起拳腳可以輕易打倒身高超過一百八十公分的壯漢"
"很像外星人大規模攻打地球的奇怪病症"等等
等等等等這些片段都是真的,我判定是會讓人驚奇驚異、甚至感到可怕
我相信cal6732所寫全部為真,因此覺得有marvel點。
如果板友不相信,我覺得你們可以向cal6732提出疑問,本板開放質疑。
最後,我知道你模仿那篇打一篇小黑蚊,我認為你在反串,我覺得可以直接判你違規
因為你大可以直接問,而不是拿不相關的文章來板上。
雖然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但是還是決定刪文就好。
另外,有很多文章很棒卻因為無關板旨而必須被刪我也覺得很可惜
有板友建議可以闢一個精華區收錄這種文章,我覺得可行
會和管理精華區的板主討論這件事。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0:12:00
所以只要把蚊子文的文句改的MARVEL一點也可以過關~
作者: vu0ru043 (麥茶)   2014-10-30 20:13:00
那版上大部分文章都是反串了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10-30 20:13:00
你相信外星病 不相信小黑蚊,這就是你判別marvel的點?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13:00
翻譯蒟蒻:內容差不多沒有啜啦,可4蘇巨文筆比你好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4-10-30 20:14:00
呃...所以問題只在小黑蚊原PO文筆不夠好...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0:14:00
另外,無關版指就算再棒也該被刪,還闢精華區咧= =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14:00
認為要追求"本質" 不能因誇大從而馬摩化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10-30 20:14:00
而且你是親眼看到個婆婆啊?不然你是怎麼相信的?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14:00
反正我認為可怕的就是有marvel點 版規由我主觀認定
作者: sharline1013 (Sharline)   2014-10-30 20:14:00
所以重點是聳動的文句嗎?那蘋果社會版是不是也很驚奇?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15:00
我外公85歲還在玩馬力歐賽車 是不是也能發?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10-30 20:15:00
其實我經常住院出院的,也常常看到換傷口的, 就算只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15:00
推 我覺得M版主算是蠻公正的 反串文要PO到可以過關也是
作者: JXDAVIDX (酸辣蝦湯)   2014-10-30 20:15:00
白話:我說了算
作者: lianshengwen (我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好人)   2014-10-30 20:15:00
哈哈,罵人修文還偷告狀,蘇粉的讀心術看來還未夠班
作者: vu0ru043 (麥茶)   2014-10-30 20:15:00
像食神說的 寫文章不也是你做什麼 他做什麼
作者: acer6772 (歐拉歐啦歐啦)   2014-10-30 20:17:00
沒人覺得蘇大師還想越權去指使版主做事了嗎 呵呵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18:00
請問是否在小的事只要敘述誇大 就能合理化?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0:18:00
哈哈,刪掉自己的回應再檢舉別人惡意噓文,好MARVEL喔~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18:00
M版主也回應了 個人是覺得可接受 不滿的板友建議趕快去申訴罷免他 讓事件完結 不然這樣下去不會有結果的
作者: Rainman0612 (Rainman)   2014-10-30 20:19:00
如果對判決質疑可以提出討論 不需發個反串文找碴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19:00
版規我說了算 版友反對當耳邊風 好公正喔~棒棒~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19:00
等等是不是可以發一篇感冒懷疑是火星異種之類的生活文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20:00
太多醫療行為/處置具體描述起來都很驚悚,這也算馬模?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21:00
版主有出來說明不管說什麼就是好棒棒啦 不爽的話刁民自己出來選啊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21:00
還不如找那個小百合發醫療文至少不像蘇大有誤導醫療資訊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0:21:00
可以說明一下,你判斷反串的標準是什麼嗎?這樣直接說人反串,我想很多人應該也不太明白標準在哪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22:00
沒有人放不爽自己出來選的大決吧 少在那邊引戰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4-10-30 20:22:00
有夠公正的
作者: bagaomae (おまえばか)   2014-10-30 20:22:00
純粹覺得發篇文反串被識破就算了 還硬要辯不知道是?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10-30 20:22:00
其實我還蠻愛看醫療的過程的。♡(^ε^ )♡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23:00
有反串嘛? 也很馬摩阿 我也腳底發涼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10-30 20:23:00
蘇大文的噓文,有任何違反版規你就判嘛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0:23:00
既然要完全相信作者寫的~何來反串呢?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24:00
蘇大的噓文都有好好敘述 並無惡意批評 落的被備份給人鞭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0:24:00
這是個包裝決定勝負的世界........
作者: hazerain (鵲子)   2014-10-30 20:25:00
給作者貼標籤也無法解釋為什麼同性質文章卻採雙重標準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26:00
那我只能推人帥真好了(咦?)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27:00
再者建議版主分工不要讓一個人決定爭論議題 經過討論的的回復比較能讓大家同意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29:00
milddawn 自以為咬到餌還喜孜孜的怪我引戰喔?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29:00
小黑蚊 包裝敘述誇大化 就能重歸版面嘛? 請問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31:00
只有你一個戰起來自爽 再來幫我扣帽子 噗噗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31:00
這種語氣很明顯就是要引戰(笑 沒有怪你喔 希望大家都能
作者: suumire (S)   2014-10-30 20:31:00
我只覺兩篇性質一樣,不懂一個沒事一個被刪的道理何在?難道marvel點竟是取決於敘事手法?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32:00
理性發言 我才不想跟你戰起來呢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0:33:00
如果決勝負的是版友,我就看不太懂為何你要刪文了。說到底,你是不是也無法明確指出,兩篇哪裡不同?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10-30 20:35:00
可能是一篇有婆婆,另一篇沒有婆婆吧 (攤手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0:35:00
大家現在有問題的,我想是看起來兩篇差不多,為何一篇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10-30 20:35:00
如果通過某ID的文章下噓文檢舉 應該很有趣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35:00
m板主有指出啊!就是蘇大文裡有恐怖的挖肉跟高齡奇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4-10-30 20:36:00
平平都掛經驗,你一個照單全收,一個就判反串,依據為何?跟著前人的標準發文不可以?
作者: migumigu (ククリ)   2014-10-30 20:36:00
舉例的三個m點只有老婆婆符合版主標準吧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36:00
說看版友吃不吃包裝 阿他就粉絲多啊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0:37:00
以後會不會有北斗神拳文之類的XDDD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37:00
不就意味著名人來發生病幻想 保證過關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10-30 20:37:00
我昨天在我家樓下遇到一個70幾歲的阿婆,身體超硬朗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38:00
小黑蚊那篇可能要請出彼岸島救援才能戰勝人瑞婆婆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4-10-30 20:38:00
你可以說小黑蚊哪邊未達你的標準,但是你是憑哪個憑據說是反串?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10-30 20:38:00
買菜喊價都喊的超大聲,50元都可以殺到5元,超MAARVEL買三樣菜還可以從老闆那邊挖到一堆蔥薑蒜,超marvel的
作者: migumigu (ククリ)   2014-10-30 20:39:00
其他都是醫療相關 依版主標準應該不算m點?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39:00
版主群也很奇怪 先討論好再來回應板友吧 三個人應該可以討論投票 看有沒有要改判決
作者: Yintsan (嘉義彭于晏之洋菜哥哥)   2014-10-30 20:40:00
板主大大中氣十足,我驚嚇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0:40:00
居然怪到版主群很奇怪了,我難過 ~.~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40:00
看板友吃不吃包裝 阿不就推多決斷 粉絲很厲害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0:40:00
我說包裝定勝負,是因為版主明確說了判決的理由是有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10-30 20:41:00
個人意見 版主判外星菌那篇合格 並且作者用經驗就相信為真
作者: LLuchia (囧)   2014-10-30 20:41:00
重點在於版主應該保持中立吧?當版友對某篇文章有爭議的時候,版主不用自己跳下來幫他說話吧?應該要三位版主投票決定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41:00
婆婆就算了,手伸進傷口挖也馬模?那改天清創術也來一篇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41:00
抱歉 我的說法不好 應該是說處理的方式不太一樣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0:41:00
刻劃深刻的描寫,即使跟蜂窩性組織炎講的是同一件事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42:00
T大 我是回版主說包裝那邊的回應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42:00
因為一般來說爭議事件都會共同決定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10-30 20:42:00
我都可以接受 因為這是板主的職權 但前提是標準要做出來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0:42:00
我沒有不相信那篇不是經驗,只是覺得蜀犬吠日= =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43:00
軍事片都有燒傷口取子彈 是不是更馬摩?挖完還要去救雷恩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44:00
能理解分工 但是這種事件這樣燒下去 實在煩 光看板務就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10-30 20:44:00
科普文的marvel度我不覺得有輸原文 小黑蚊也同樣是掛經驗啊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10-30 20:46:00
病毒感染的病應該也可以發文了 因為病毒的來源有"外星生物說" 還好我高中有好好念生物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0:46:00
清創算什麼,醫龍還用原子筆氣切咧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47:00
X大,小黑蚊是因為劇情發展對m板來說"很正常"所以刪惹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48:00
X大 版務說要包裝 敘述要馬摩化 (OS:粉絲要多)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10-30 20:48:00
標準要寬要鬆 版主當然有權決定 但決定要有足夠的一致性啊
作者: tobytoby (新鮮肝)   2014-10-30 20:49: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50:00
對於您最新的回覆 確定了 日常生活廢文+上馬摩包裝就OK?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0:51:00
你到底,怎麼判斷一篇文章是不是反串啊?不是看有沒有違反版規,怎麼會是看他反不反串..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10-30 20:51:00
之前宣導"有病去看醫生" 我很欣賞 但為何又會讓外星菌過關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52:00
真怕大家來個日常廢文馬摩化 會被當反串吃光光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4-10-30 20:52:00
非cal6732粉絲 只覺得一堆人說噓不需要理由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10-30 20:52:00
那篇裡面的內容 就是會有爭議啊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4-10-30 20:52: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4-10-30 20:53:00
而且就真的是反串啊(呵欠)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4-10-30 20:53:00
我也不覺得原文很偏激 就是不喜歡不要看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53:00
他對於少數幾個噓文的回應 不被噴才奇怪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54:00
不喜歡不要看? 個版喔
作者: tobytoby (新鮮肝)   2014-10-30 20:55:00
有點同意ring大的說法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4-10-30 20:55:00
他說了你就沒看嗎? 你不是有看?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55:00
不喜歡為什麼不能噓?難道噓文前還要經過什麼認證嗎?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55:00
F板主 既然大家這麼爭論不休 你跟M板意見也不完全一樣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56:00
反串也是你在說啊,有證據證實人家反串嗎?不都是臆測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56:00
不如你們就去好好討論判決是否有需要更改之處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56:00
他的表達是 我們是排泄物 不能噓回去?
作者: ringlili (Ring)   2014-10-30 20:56:00
不就是這樣而已 然後正反方大吵 版主這處置我覺得不錯了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0:56:00
不喜歡不要看?!把ptt當你家開的喔,我偏偏就不喜歡又愛看,連版主也管不著,區區個自稱大師的人有這麼大的權利?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56:00
所以這樣到底有什麼地方不對?不能噓的點到底是?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57:00
噓文詢問 被羞辱 不能噓回去?還請回文改標題 因為以往經驗不會比他的好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10-30 20:58:00
我覺得板主群自己要溝通一下彼此意見吧。。。。 越看越覺得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回事了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0:58:00
不喜歡就不要看的邏輯也很妙,沒有看怎麼知道喜不喜歡?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0:58:00
刪回文真的很傷,一堆人只對留下的莫名噓文感到不解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0:58:00
相信最後討論出來的說法能讓大部分滿意 若還是不滿 那大家就去提申訴、罷免 趕快讓版面恢復正常 可嗎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0:59:00
那大家發日常費雯+包裝化 會不會統一當作反串?我怕只有蘇大師的是合理的小黑蚊就被當反串了 這讓人感到很擔心 甚至比蘇大師馬摩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00:00
紅明顯,所以現在版主是確定只要語句誇張就是marvel點囉?真要這樣也不是不行,麻煩明文寫下來訂入版規。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4-10-30 21:01:00
你說反串就是反串 好大的官威啊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4-10-30 21:02:00
唉 版主難為啊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03:00
那位 milddawn大一直在倡導讓版面恢復正常,但大家都是在可以討論版規的地方討論,版面你要發你喜歡的文也不受影響,這麼急著和諧幹嘛?
作者: Vicky163099 (兔幾兔幾蹦)   2014-10-30 21:04:00
你誰阿 你來判斷文筆好不好??? 你他媽文壇巨擘嗎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04:00
版面有受到嚴重干擾而不能看文嗎?
作者: Yintsan (嘉義彭于晏之洋菜哥哥)   2014-10-30 21:04:00
你看鄉民寫就是反串,名人寫老婆婆就是靈異…實在是…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1:05:00
大家討論歸討論,口氣還是要注意一下喔
作者: Vicky163099 (兔幾兔幾蹦)   2014-10-30 21:05:00
照你舉例的點 清創墮胎截肢開腦開心手術通通超瑪摩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06:00
對方是先發文 才有你的刪文加回應的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1:06:00
修推文殺版友 一堆認為噓文來亂的
作者: Vicky163099 (兔幾兔幾蹦)   2014-10-30 21:06:00
說真的 第一次看到板主發言通篇"我認為" "我判定"大家才一直問標準在哪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06:00
這兩天點進去推文多的文章下面都在討論板務 我也覺得討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4-10-30 21:07:00
老實說 我覺得現在就是干擾到版面了 能不能集中討論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07:00
論很好 但討論這麼久看不出結果尋求讓大家都能滿意的解決方法不好嗎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1:08:00
外星廢廢文也干擾到版面了 噓了會被酸 無法表達權益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1:09:00
某人又在代其他人發表意見了~ 就你最善解人意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10:00
如果不是為了討論出個結果 那大家討論做什麼呢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1:10:00
是大家都滿意還是只有你滿意?申訴換版主問題就會消失嗎?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1:10:00
廢文包裝化 反串判定 分工不妥 你可以自己爬文嘛?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11:00
幫你們分析一下咩 要不然雙方都不知道對方在想啥是能吵出甚麼好結果呢!!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12:00
繼續開新文章討論問題也不會消失阿 當然要大家滿意就要
作者: a5178934 (捷)   2014-10-30 21:12:00
我覺得這樣吵下去真的不太好= =投票 或著討論版規來看看要怎麼解決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13:00
問大家覺得有什麼處理方法阿 我的方法不滿意那就提別種阿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1:13:00
以後廢文馬摩化 充斥版面 大家希望這樣嘛?不明所以的被判反串人氣高 推多 所以受歡迎 版規邊緣爬
作者: a5178934 (捷)   2014-10-30 21:14:00
大家一看到媽摸板 進來發現都再吵架 久了就不會想來了所以版主們還是想想要怎麼解決吧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1:15:00
是有常吵嗎?這次還沒之前久咧 = =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15:00
相信大部分人不是為戰而戰 那麼要討論出結果的話可以開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1:15:00
就是有狀況有問題才會吵 為什麼要忍受不合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1:16:00
藍天門之後,這幾天算是這兩個月來比較激烈的討論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16:00
大家現在不就在討論嗎?一直在那不爽申訴呀是幹嘛呀,推文多的文都在討論版規,就叫影響版面喔?
作者: a5178934 (捷)   2014-10-30 21:17:00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 這件事就是要找個方法來處理像是marvel點的認定 是否該用投票之類的但是這個實在很難認定阿.. 就很自由心證有些超自然的現像,要說他錯 也不知道要從何論點說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0-30 21:18:00
版主有在上面回覆...打他的認定方法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19:00
那麼peter希望有什麼結果或板主如何處置 想知道你的想法
作者: a5178934 (捷)   2014-10-30 21:19:00
但是版主的認定方法還是有一些版友不太認同 ~_~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19:00
版主說 這兩篇都要刪掉 不過因為第一篇有她的奇異點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4-10-30 21:20:00
希望怎麼處理就說吧 例如你認為的判定準則 然後大家討論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20:00
所以就勉強留著 不過對方自己刪掉了就是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21:00
我希望改判外星細菌,不然就把版主所謂用語誇張就marvel的判準明文納入版規!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21:00
不過反串之說 真的只能說她運氣不好發在這種時間 就被誤認了!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22:00
很好阿 請版主們納入參考 希望大家可以開始表達如何解決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22:00
不過雖然沒反串 依照前版主被換下的原因 文章應該也會被刪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23:00
不然版主一下說完全相信作者所寫,一下又說有人反串,到底想怎樣說清楚比較好吧,不然以後一定還會有一樣的爭議情緒性抒發是有看到幾個人用語激烈的,但大部分人都很認真在討論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4-10-30 21:25:00
原來噓個文就要被寄信檢舉惡意喔 還真的是很大牌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4-10-30 21:25:00
恩 我覺得妳這樣提出直接的看法點出爭議之所在
作者: wazzup25 (˙u˙")   2014-10-30 21:29:00
經驗是要怎麼證明真假 版主拍拍 這年頭怎麼做都有人嫌
作者: poemspirit (poemspirit)   2014-10-30 21:29:00
覺得刪文兩種標準蠻怪的 不過別攻擊給意見的人嘛(單指某些語句
作者: aassd (#‵︿′ㄨ)   2014-10-30 21:31:00
不喜歡反串文,都能質疑了,幹嘛發反串文
作者: poemspirit (poemspirit)   2014-10-30 21:33:00
我願意相信作者說他不是反串 他只是比較倒楣...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1:35:00
呃,請問jtr5566大的文是經由法院認證反串嗎?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1:36:00
與其說是反串,我倒覺得是被提醒了類似的經驗想分享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36:00
反串才能襯托出marvel點標準的浮動,沒marvel點是刪文處分,至於真實性的質疑目前都是開放的當然沒問題,並不是這次引爭議的地方!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4-10-30 21:36:00
他本人都說"看見相似經驗故發文",不是應先無罪推定嗎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42:00
看到56ID 反串機會還蠻大的 不過板主的確不適合做這樣的推定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1:43:00
楊伊媚ID也是5566,我覺得這樣看不太準啦..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1:43:00
樓上扯56ID是想表達什麼?看不懂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0-30 21:46:00
因為5566就是要帶給大家歡笑與快樂阿...這樣對得起5566本尊嗎XD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47:00
表達我對56ID的成見阿
作者: suumire (S)   2014-10-30 21:47:00
什麼啊?中心主旨不是小腿被挖掉嗎,為什麼marvel點的認
作者: yyff   2014-10-30 21:47:00
要相信就不要有選擇性執法,作者選「經驗」你就信,作者本人
作者: JPIGHEAD (星楓寫羽)   2014-10-30 21:48:00
難得看到版主戰版主 推一個XDD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1:48:00
也是 現在看56ID 其實已經不太準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10-30 21:49:00
真要戰,就不會在推文裡閒聊了(攤手)
作者: JPIGHEAD (星楓寫羽)   2014-10-30 21:50:00
稍微看了看 我覺得最符合版旨的是m版主的判定標準ww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1:56:00
哈哈,56id錯了嗎!!
作者: foxclimber (攀緣植物)   2014-10-30 21:58:00
我覺得你這個板主很差,請自盡吧!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2:09:00
peter你這個ID到底算不算56id阿 我很好奇!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2:10:00
樓上拜託講話不要這麼激動........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2:13:00
我知道你是在說fox吧 XD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2:14:00
mil大對不起>"< 我確實是想勸fox
作者: lowi (lowi)   2014-10-30 22:14:00
你的意思是,只要文筆夠好夠聳動,這種無M點文也可以存活?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0 22:16:00
是"聳動到讓人覺得有m點" 所以不存在沒有m點的問題喔^.<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2:17:00
沒有生氣 不需要跟我道歉啦XD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4-10-30 22:18:00
結果就是文筆好不好的問題而已....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2:18:00
回答m大我不是56id,我這id是亂取的,一開始沒想學5566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2:20:00
原來你不是56家族的XD真的很多文章起爭議 都跟文筆有關 我覺得全部不要刪也不錯 大家看自己想看的 但一定有人會覺得沒飄點為何可留
作者: a5178934 (捷)   2014-10-30 22:25:00
如果拉,前面不放挑釁的句子事後又刪掉 也不會引起對立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2:25:00
一百個人心中就有一百種尺 所以說靠版主主觀判定實在是無可避免之事 我覺得不要太超過個人都會接受沒錯 相信不管是否他粉絲 很多人也都不太欣賞他回應方式
作者: tobytoby (新鮮肝)   2014-10-30 22:28:00
我只希望marvel版可以恢復像以前那樣平靜,解決紛爭好好的看故事(個人想法)
作者: MangoLove (不道德的秘密)   2014-10-30 22:29:00
版主辛苦了 不懂本版為何變成這樣 想好好看個文都不行一堆人噓來噓去 情緒用語一堆 看了真的很阿雜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0-30 22:30:00
同樓上 大部分是在理性討論 可惜情緒發言讓所有討論看起來都是吵架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10-30 22:54:00
既然外星和婆婆可以成為飄點,那來個 來自星星的婆婆文 好了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30 22:55:00
個人認為只要不要互相辱罵,就算語氣激烈一點也不是問題呀,重點是講的話有沒有道理!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4-10-30 22:59:00
標準
作者: WYS127   2014-10-30 23:03:00
老實講這種事件還是得要三個版主共同執行比較好三個版主共同判斷絕對比一個人的判斷來的更有公信力也感謝三位版主的付出與辛勞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0 23:25:00
看到你相信一百多歲老婆婆可以輕鬆打倒大漢覺得是真的。就很想噓真惡心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0-30 23:38:00
有沒有那篇外星病的原文啊?
作者: Iceascool (艾)   2014-10-30 23:43:00
反串標準如何認定?是你自由心證嗎?版規假的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0-30 23:45:00
我想問的是 置底版規發文選項沒有"經驗"耶? 我腿了什麼嗎@@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0 23:56:00
你沒有判斷是不是真實經驗的能力卻有判斷他反串的能力?
作者: Veronica0802 (波波妞)   2014-10-30 23:56:00
我認為陳先生版主說的不無道理,反串意味很明顯,無聊透頂
作者: telomerasea (端粒酶阿法)   2014-10-30 23:58:00
給sesee大: suyiping.com/?p=413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4-10-30 23:59:00
不願主觀判斷是否真實又要主觀判斷有無marvel有無反串根本雙重標準
作者: d8668514260 (4260)   2014-10-31 00:01:00
56ID躺著中槍xddd 認真想看小黑蚊的內文~請問有人備份到嗎@u@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0-31 00:02:00
討論串首篇內文裡面有連結
作者: d8668514260 (4260)   2014-10-31 00:18:00
QQ我有看連結 以為原文底下也有討論串
作者: Iceascool (艾)   2014-10-31 00:33:00
以後只要有外星+阿婆就很marvel了,讚!
作者: purin0913 (小神童)   2014-10-31 00:35:00
根本硬凹...不解釋也就算了,一解釋整個邏輯根本不通...
作者: soga0309   2014-10-31 00:37:00
遇到爭議文 請三位板主投票決定好嗎 由一位獨大不太好
作者: nekoprincess (喵喵)   2014-10-31 00:46:00
覺得解釋後更糟糕了..
作者: LLLM2 (LL)   2014-10-31 00:55:00
再凹啊 本來沒覺得怎樣現在看不下去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4-10-31 01:01:00
...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4-10-31 01:01:00
希望版主出來說明反串文的認定 我覺得隨便說人家反串都是對發文者的不尊重
作者: peach5210 (桃金火月蛋)   2014-10-31 01:16:00
如果標準判定是你的弱項,就多多和另外兩位版主討論吧,不然好難看的
作者: Loverrr   2014-10-31 01:24:00
版主一直跳針跳針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4-10-31 01:40:00
版主難為啊~~~
作者: li88978 (盧小小)   2014-10-31 02:20:00
對蘇印象很差,看過之前那幾篇,感覺是個禁不起噓耍大牌的人,但沒看過小黑文實在不知道是否反串,只是認真覺得外星那篇根本不marvel,也文不對題的。這樣不用處理喔?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1 02:27:00
小黑蚊有備份啊,這系列文第一篇就是原作者發的
作者: ACCdUcKkInG (ACC_DuCkKiNg)   2014-10-31 02:47:00
蘇大那篇我覺得蠻鳥的,不過我倒是覺得板主的標準可接受
作者: however (我有小梨窩)   2014-10-31 03:11:00
之前板標事件就看你處事態度很不爽 下台好嗎
作者: alice0955g (我愛小綿羊)   2014-10-31 03:33:00
哇賽 marvel版好臭哦 還我正常的marvel版
作者: wangyl (尋找一個人)   2014-10-31 03:40:00
又開始要有人鬧板 蘇大為了不造成爭議已經自刪了有人卻為了造成爭議繼續po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4-10-31 04:08:00
蘇什麼的現在根本不重要了
作者: lianshengwen (我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好人)   2014-10-31 04:16:00
wangyl請搞清楚原委再上來護航ok?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1 06:47:00
樓上大概不管講什麼都會有人噓你ID XDDDDDD
作者: Yintsan (嘉義彭于晏之洋菜哥哥)   2014-10-31 07:23:00
蘇先生的文筆好?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0-31 07:59:00
如果要論文筆 版上很多創作文好多了~ 尤其幾位專職寫手的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10-31 09:14:00
如果我是蘇先生 又想平息這次爭議 會自己出來對修文做解釋而不會讓版主坦 覺得自己有理就講清楚 覺得自己錯了就道歉親上火線出來面對 給正反方一個結論 或許能加速風波平息不然正反方在刪文和修文的用意上 應該不可能自行產生交集講白一點 就算當做出來被罵 只要放低姿態 也能平息反方怒氣然後約束一下粉絲不要幫倒忙 很有希望迅速讓事情告一段落他目前的表現 是為公還為私 我不知道 但其他人應該也不知道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氣㊣北鼻★〓)   2014-10-31 09:43:00
同意樓上 可惜他不是你 修改不利的內容後人就神隱了
作者: hsuan010666 (Giroro)   2014-10-31 09:52:00
這裡不是醫療板。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10-31 09:56:00
以前有篇經典文 哀哀 只能說板面上文章沒了 啥都可以講嚕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10-31 10:08:00
隨便啦 反正自由來去旁人也不能怎樣~ 承受不了輿論就不要出頭就好 如此而已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10-31 10:37:00
說到專職寫手,好懷念Seba喔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10-31 10:41:00
SEBA大只有在飄板真正完全寧靜才會出現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31 11:41:00
這篇的說法變成是講的很誇張就safe....?看到後面有新增改判了,那推回來
作者: jcwgary (carlkarl)   2014-10-31 17:39:00
某名人禁不起噓 讓我想到前陣子在fb刪留言的那位你倆倒是蠻配的= = 都很玻璃心
作者: catwei (going nowhere)   2014-11-01 02:08:00
少在這邊丟人現眼了你你還是自己請辭吧
作者: haengssica (Haengssica)   2014-11-01 03:32:00
誇張聳動的句子到底哪裡marvel了
作者: cherry1130 (I LOVE JYJ~)   2014-11-01 11:03:00
辭版主需要連署嗎? 加我一票
作者: aiko7575 (aiko)   2014-11-01 11:47:00
「經驗」外星來的好厲害的官威
作者: ancient0225 ( )   2014-11-01 20:40:00
推版主 某些人是看不懂中文嗎~一直跳針
作者: green831 (阿綠)   2014-11-02 03:01:00
推,版主辛苦了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4-11-02 07:49:00
在爭議文後發類似的文,的確容易被視為反串,而且都會扯到同一篇文,更讓人有此聯想
作者: Nono1986 (竹子姐)   2014-11-02 23:55:00
……
作者: riceworm520 (RW)   2014-11-04 16:58:00
皇上好啊 你這篇我覺得不M耶 你要不要自刪阿
作者: kevin1008 (皮卡丘丘丘丘丘丘)   2014-11-05 18:16:00
真的該好好思考自己寫了什麼 有夠扯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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