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民俗信仰與[問題]文

作者: Jaies (雞肋)   2013-11-07 23:50:09
#1IT_F6DB此篇文章屬於分享,並無違反板規,過去所謂的"請至民間信仰板",
其大多屬[問題]類文章,而在marvel板詢問民間信仰的問題,板務們認為容易
產生爭議,好比"某某廟是否為陰廟、哪些神明是正神....",族繁不及備載,
諸如此類文章,我們認為有更好的地方做詢問;另外,關於介紹特定信仰甚至
宮廟的故事部份,作者以自己或他人經歷加上考究得來的資料輔以佐證,板務
以為此並無問題,且此類內容充實實事求是的考據文相當值得鼓勵。該內文並
非純粹簡單的敘述信仰神奇奧妙之處,卻通篇內容空洞實則為宣傳之效果的文
章,本板堅決反對置入性行銷的文章發表,而考究文則是持歡迎的態度。
板方禁止回復[見聞]與[創作]類文章的討論,其目的在於避免在回復的過程中
產生不必要的誤會,進而影響到整體板面的氣氛。而在[問題]文方面,主要侷
限在於詢問與討論看板內發表的文章,一方面讓部分對於板面故事有所疑問者
分流至此使用,一方面藉以尋找過去忘記標題的文章。
對於這些限制,我們也了解到這樣限縮了看板很多發表空間與很多神來一筆的
好文章,但為了尋求較穩定的看板使用氛圍下,我們只好忍痛做出較多的限制
,以尋求得到絕大多數人可平靜欣賞文章的空間,這個過程除了三位板主之外
,也希望各位板友能多多伸出援助,對於破壞板面秩序者提出糾正,同時也請
各位要了解到每個人都要對於自己的推噓文與發文內容負起責任,marvel板需
要各位一同支持一同成長,大家一起讓這個環境這個空間變得更好吧!
作者: todaybear (Bear Loving)   2012-01-08 00:10:00
真心覺得很多神明文也很好看啊,支持m神明好文。
作者: aicecoolman (電光趴趴走)   2012-01-08 00:17:00
其實神明的故事文是不反對,但是存心找戰的就另當別論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2-01-08 03:00:00
見聞不能回很奇怪吧...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2-01-08 06:30:00
見聞不能回很有趣,所以如果有人有類似經驗,是要發新文章?這樣是要怎麼"討論"?別忘了這裡是討論區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2-01-08 06:31:00
1.見聞 2.創作 3.分享 4.問題 5.轉錄 6.其它分類就六個,你一下就禁掉兩個看起來以後能問的只有問題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2-01-08 06:32:00
可是一萬多篇的文章裡,/問題 只有400多篇,這算討論區?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05:00
預料中的結果(笑) 之前被無關板旨或請至它板的類似文章作者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06:00
不知道會怎麼想 但公告都發了 希望以後都能統一標準 不因該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07:00
信仰、宗教、在台灣熱門程度、或在板上的人氣多寡而又轉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09:00
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標準 不守護好就會前功盡棄 有失公信公正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12:00
據此公告 各宗教信仰 不論是宮壇 寺廟 道觀 教會 或個人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13:00
只要符合公告內提到的內容 都可以來推廣宣傳 獨樂不如眾樂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15:00
請各能人不吝分享 反正板主允許且鼓勵 一支獨秀不如百花齊放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16:00
希望以後類似文章 即使人氣不高 也不要被說無關板旨或請移駕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18:00
幾乎每個宗教或信仰都有很多故事可講 發文時記得加上就行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08:22:00
台灣流行的宗教和信仰這麼多 各門各派都來介紹才夠精彩熱鬧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2-01-08 11:08:00
管版不易~給個拍拍的鼓勵~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2:00
管板確實不易 所以才要謹慎 看近也要看遠 思考取捨 衡量利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3:00
大破大立不如就地合法 輕鬆簡單又不得罪人 以前也不是沒有板主對人氣文釋出善意(笑) 至於之前有誰被無關版旨或請至它板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4:00
就算覺得不公平也只好自認倒楣 誰叫你的文份量不夠囉(攤手)板主是板上最高也是僅有的行政人員 板主說話就是官方發言一字一句都有代表性和影響力 這次板主的公開認證有目共睹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5:00
希望以後認證標準也能一視同仁 只要滿足公告中的條件 即使未必受歡迎 該M的也都M 不要只M特定作者或系列 畢竟是板主說要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6:00
給此類文章鼓勵的嘛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7:00
我能理解讀者的心態 只要我想看的文還在 其他文怎樣都沒關係但是那些"其他文"的讀者和作者呢 他們的立場和感覺難道真的不值一提 而且風水輪流轉 會不會有一天 自己喜歡的文也變成"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8:00
其他文" 自己也變成"其他人" 要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卻沒人出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19:00
來幫忙說話 甚至還被落井下石 情何以堪? 不過是將心比心罷了個人好惡不該凌駕於公平之上 不然還要板主和板規幹嘛 不如無政府狀態 大家各憑本事 誰粉絲多親衛隊強就當家作主說了算數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20:00
這種不公平還比較公平一點 我不想看見鄉民的正義真實上演 但既然很遺憾的曾出現過 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希望不要再有 不管是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2:21:00
針對個人或小眾 板主讓此文合法可以 以後類似文也照辦就好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2-01-08 15:58:00
樓上其實可以回文...好長的一段推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6:22:00
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怕自己發文會中槍 我又不是大到不能倒的咖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6:24:00
說不定一不小心就誤觸板規 然後就沒人說這些不討喜的話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16:28:00
板主如果覺得從善如流比較好也無可厚非 但是往後標準請固定
作者: kokone (kokone)   2012-01-08 21:53:00
對於X大這些大是大非的批評,我聽到了,會虛心檢討,但本人一切依法寫作,謝謝指教。(此後不再回應)
作者: YHN0987 (YHN)   2012-01-08 22:04:00
我覺得應該要把創作另立新板.....
作者: YHN0987 (YHN)   2012-01-08 22:11:00
ptt難道沒有鬼怪小說版可以po嗎?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2-01-08 22:18:00
禁止回覆見聞這點真有意思 代表我可以隨便掰個漏洞百出的"見聞"嗎? 反正別人不能回文 我有marvel點就可以了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2-01-08 22:19:00
還有marvel版如果沒有創作 基本上會跟靈學版一樣冷清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2-01-08 22:20:00
(不過最近都是日本翻譯文讓marvel熱鬧起來啦www)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22:59:00
這不是大是大非 只是基本道德 不過究竟是"文依法"還"法依文"我就不知道了 總之結論都ㄧ樣 就是此類文應ㄧ律合格
作者: ryokoon (è’œ)   2012-01-08 23:13:00
PTT也有小說版,怎麼不順便禁掉小說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8 23:14:00
禁止質疑以前就玩過了 但無法解決問題 只會製造問題 因為根本是本末倒置 問題並不在提出合理質疑的人 而是誇張到會被質疑的文 (還會有人護航)
作者: YHN0987 (YHN)   2012-01-09 02:39:00
我覺得就算人少一點,也不會變蚊子板,小說和現實總要分開.
作者: ExxonMobil (艾克森美孚)   2012-01-09 02:53:00
真心希望創作文移駕novel板或story板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09 07:50:00
同意小說和現實該分開 可是連經驗和見聞也無法確認其無小說成分 不是嗎 而且越敢扯還越會紅 如果想分割創作 可以請板主辦投票修板規 在此之前 創作都是合格的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2-01-09 08:41:00
神明 鬼 靈學 宗教 都是相關的不是嗎?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2-01-09 12:22:00
那你Marvel要的Marvel到底是啥..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2-01-09 12:23:00
以前中文叫不可思議版(類似),現在你要定位成什麼版呢?
作者: m6990400 (Harding)   2012-01-09 12:48:00
X又自己跳出來了,你真是此板最大的亂源。比通靈王更令我感到不舒服的偉大人物。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2-01-09 16:49:00
現在的定位用 奇文異事板 似乎比較適合@@a?(故意不寫奇聞
作者: pigverycute (紫夜薰風)   2012-01-09 17:26:00
覺得某x很煩,已經搞掉好多願意分享的好作者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2-01-09 17:35:00
莫忘八卦板板標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紅帽)   2012-01-09 22:28:00
注意!發文時請謹慎用詞,以免造成後續一連串的不良效應,彼此尊重有更好的空間,謝謝各位的配合。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09 23:06:00
真心推薦對板務非常關心的x應該參與板務管理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09 23:07:00
x的發言常常令人有種"有志難伸"之感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2-01-09 23:31:00
看完了~我也推薦X大~可以感覺出他的思慮~有不同見解的看法和處理方式的話~對版也是好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07:00
感謝樓上兩位推薦 我只是看不慣不公不義 而且沒立場包袱又敢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08:00
犯眾怒 所以質疑念經速度者被圍剿時 只有我"自己跳出來"為他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09:00
說話 但這並不偉大也不強大 只是誰都有且誰都能做的基本良知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10:00
看到有人受了不白之冤 若我明明有能力幫忙卻裝聾作啞 會覺得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12:00
自己和推波助瀾的共犯沒兩樣 是在以沉默進行殘忍的凌遲補刀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13:00
如果當時犧牲掉質疑念經者 或許關鍵人物就不會想出來說話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15:00
也或許板上會多一個熱門作者 然後現在該系列文的劇情還在跑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16:00
讀者們也沒有被打臉 而是繼續高高興興的看文給推 追捧作者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09:17:00
看起來和樂融融 熱熱鬧鬧 但這對板上真的是好事嗎 值得省思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0 18:26:00
出門個4 5天 就沒跟到這篇了XD 要大推X大阿!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0 18:27:00
我覺得X大的頭腦挺清晰的! 說的也很有道理!我還是維持之前的意見 希望開放[見聞]回文討論!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0 18:29:00
雖然版主說 禁止回文討論是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0 18:30:00
這句話套個版上用語可能會被質疑成 禁點薄弱 XD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0 18:31:00
以目前允許的推文討論 才會更容易造成誤會吧!!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0 18:32:00
想要避免誤會 不就是說得更清楚 就更能釐清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0 20:07:00
這就是傳說中的"可以做不能說"吧(無奈笑)觀察過幾次事件有時候板風會讓我以為在看遊戲王決鬥 為了讓大咖留在檯面上就拿小咖當忌品葬送至墓地 然後冠冕堂皇的說是為大局著想強調這樣的犧牲有其貢獻 卻不知道這只是在板上覆蓋下象徵隱憂的陷阱卡 然後結束這回合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1-10 21:43:00
突然覺得你們能一再的重申自己想法,真是太有耐心了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1-10 21:44:00
我都只講一次,別人不聽就隨他去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1-10 21:45:00
想說一直重複只會讓人覺得很煩很囉唆很討厭但經過幾次事件後,發現不這樣重複,自己的意見很可能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1-10 21:46:00
會被忽略、被淹沒,也許有事沒事多來重複幾次比較好~"~?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43:00
伏爾泰曾說過: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雖然後來被人考證說 這句話不是伏爾泰說的XD)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44:00
我覺得不能因為怕可能會亂 而禁止討論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45:00
八卦版好像也才4位版主在管版 雖然廢文數也一堆 XD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46:00
但它也沒禁止回文阿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47:00
我想表達的是 討論文造成的混亂(誤會)是占少數的目前marvel版的版主有3位 這樣的管理應該是OK的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48:00
應該不會造成版主無法管版才對啊!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55:00
對了 這篇公告有點自打嘴巴XD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1 00:56:00
第一頁的最後一行有提到「考究文則是持歡迎的態度」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1 07:22:00
我程度太低 還達不到隨緣的境界 而且改革通常來自於一再抗爭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1 07:25:00
因為既得利益者會一擋再擋 還會有面子問題 看看歷史就知道了這篇公告的矛盾處 還不止樓上所說 公告內有"各位要了解到每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1 07:26:00
個人都要對於自己的推噓文與發文內容負起責任" 我向板主檢舉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1 07:27:00
了針對我的言論 板規明明也有明定罰則 到現在還沒看到拿來用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1 07:28:00
不過我也習慣了 不知道是不是又要我自己澄清 然後才會一起罰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1 07:33:00
我說的話很容易觸犯板規被"閉嘴" 不過越是動輒得咎就越明白
作者: kokone (kokone)   2012-01-12 04:02:00
大家要謹言慎行,以免被"大是大非"告上法院。
作者: laughingfish ( )   2012-01-12 22:09:00
禁止回文真是很爛的招數 因噎廢食的最佳寫照
作者: laughingfish ( )   2012-01-12 22:10:00
立法之前可以多用點邏輯想想自己有沒本末倒置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11:00
板上就是有"不是製造問題的人的錯 是發掘問題的人的錯 因為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14:00
問題被揭露會造成混亂" 這種眼不見為淨的風氣長期存在
作者: blissful (本末倒置)   2012-01-14 15:23:00
有些文章富奸 是否設定時間內未補充完 直接以劣退懲處
作者: blissful (本末倒置)   2012-01-14 15:24:00
最近越來越多拖稿的文章 要嘛請作者一次打完貼出
作者: blissful (本末倒置)   2012-01-14 15:26:00
要嘛在規定時間內補完 PTT發文功能中也有暫存檔的功能
作者: blissful (本末倒置)   2012-01-14 15:27:00
並不是一定要作者一次寫完 但可以善用暫存檔功能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2-01-14 18:00:00
你不爽可以噓他但不能罰作者,人家po文也沒錢賺(p幣好像最多才一千)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2-01-14 18:03:00
他開心po一篇還兩篇只要沒明顯違規都不關版主的事,只因為對方po文富奸就劣退,那這個板還是廢掉算了
作者: cl3ru6ai48 (無糖薄荷錠)   2012-01-14 21:37:00
那些作者到底欠你多少啊..拖稿就劣退?這是哪門子道理?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1-15 11:51:00
看來bl付了鉅款給那些作者呢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18 00:17:00
X 你沒有看懂我的推文?這麼多事情過了版主也有換人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18 00:18:00
您這麼熱心公益為何不出來造福呢?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18 00:20:00
您提過多次的意見 可是沒見過您親身實行改革 真遺憾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18 00:24:00
對於創作與見聞是否應該分開 我沒有特定意見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18 00:26:00
可是我很介意創作文一個系列重發很多次...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1-18 00:27:00
或是明明別的板看到的系列文 又原封不動轉到這個版...走去另一個板就是按幾個鍵又不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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