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串詢問各位意見
背景交代一下-
男:
我目前因轉學延畢一學期。
一個月實習薪水約3萬。
家裡經濟不好。
學貸 預計明年初畢業開始還款40萬左右。
女:
畢業目前薪水約4萬。
家裡經濟不錯。
無負債 無存款。
女方爸爸幫女友出了140萬的頭期款買了800萬的房子,貸款也是女友的名字(我是局外人
就對了。
我現在就卡在一個很尷尬的角色...女友希望我跟她同居(我們高ㄧ就在一起,大學就開
始
同居)我也很樂意,但是我能感受到女友爸爸的一絲絲不滿XD 但是以女友的薪水根本沒
辦法負擔24000/月的貸款,女友媽媽也比較偏好我去當房客的概念一個月負擔1/3的還款
金額當作房租,這樣感覺我超像小白臉的。
還是說能夠立一個契約內容是針對每個月還款對半,未來如果分手了或是離婚了都可以把
我當初的錢拿回來?
我現在就很尷尬,如果說不跟女友同居她會很辛苦,但是如果同居了就感覺自己好像有點
不要臉,沒辦法畢竟頭期款是她爸爸拿出來的,肯定是要尊重他的聲音。(這邊提一下她
爸爸很冷酷,比較不善用溝通,我超怕他XD)
小弟我年紀尚輕還不懂的人情世故,希望前輩不吝賜教、提供意見,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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