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關於房事問題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9-10-07 12:29:09
看板友回應發現似乎大家對義務的定義不同
那解釋一下我對「義務」的定義
就是即使內心不願意 但為了維繫婚姻所做的事
譬如做家事是義務 即使你下班很累 副本沒刷 你也該去分擔一些
但家事全包不是義務 即使對方支撐所有家庭開銷 也沒權力要求頤指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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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內文有人推性不是婚姻的義務不爽發揮一下
性愛絕對是婚姻的義務 (不討論特例)
無性夫妻都可以成為合法的離婚理由了
我實在對那些女性自主權無限上綱感到女權豬隊友
你要維繫感情 就必須花時間相處
壓縮你的休閒時間去約會去幹嘛幹嘛
同理你要維繫婚姻幸福
你也必須做很多你不願意的事情
男女雙方都一樣
假設以前你老公交往時每周有三天接你下班吃飯
婚後他說好累最後變成一次也不接妳還要自己買便當
請問你會不會不爽??
婚前原本幹好幹滿
婚後說我排斥你的觸碰
然後說這是我的自主權性愛不是義務
請問老公會不會不爽
當然你說都不想了難道還要勉強嗎??
當然不用 但這段感情你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男女天生有差異
都要求尊重女性的天生差異了
怎麼換到男生的生理差異就雙重標準了
有人會說不做愛還是可以活下去可以打手槍
那乾脆說可以不出國逛逛google map就好啦
買衣服幹嘛追求品牌 吃飯幹嘛追求餐廳
如果最後有天男生出軌當然是他的錯
但其實這段感情的結果早在不給碰時就結果注定了
性愛絕對是婚姻的義務
婚前不能有性行為還可以忍
你要是交往條件一開始挑明這輩子永遠不給碰
最後遇到的不是極品就是「極品」
作者: Rainbowdays (Silvia)   2019-10-07 12:43:00
還真的有某部分女性覺得帶小孩很累,都不給碰很正常……我是覺得這是可以請保母來cover 啦,但連保母都懶得請只執著這種正常就呵呵呵了……
作者: eternal2500 (eternal2500)   2019-10-07 12:48:00
樓上,原文是全日托喔那全日托,也沒親餵,這樣連碰一下都不行,是誰問題比較大
作者: dk3d83 (sherlockM)   2019-10-07 12:57:00
性愛不是義務、買飯接送也不是,好手好腳不會自己來嗎?即便已經是夫妻,每個人都會有感覺和意願,和男女沒差吧,有義務的是當發生變化時怎麼溝通和一起調整改變而不是做愛必須、買飯接送應該!
作者: ywc17 (輕‧熟‧男)   2019-10-07 13:04:00
不覺得是義務,但同意的確有時需要配合對方
作者: crazyL   2019-10-07 13:05:00
推你 不過被噓的機會很大 婚姻是彼此配合的 男性的生理需求也應有同等尊重 只是看雙方該如何協調才能達成
作者: cphe (魔鬼藏在垃圾筒裡)   2019-10-07 13:29:00
本版男女雙重標準很大,其實你特地解釋也沒用幫你推一個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9-10-07 13:44:00
推你,把我心中的話都講出來,值得M !!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9-10-07 14:05:00
其實我有時不太明白 確實出軌不對 但要是完全不想跟對方上床 為什麼會在意他跟誰上床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9-10-07 14:23:00
回樓上,這種心態很常見:「就算我不要,也不能給別人用」就是一種人性自私的心理而己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9-10-07 14:31:00
推你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9-10-07 14:40:00
讓我想到那根所有權裡的閹雞嫂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0-07 14:47:00
是情感的一種自然交流,不是義務但因為不協調導致情感破裂也是合理的依照你的定義,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想要搞多P為了維繫婚姻,即使不願意也要做,是這樣嗎你這個定義有漏洞啊XD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9-10-07 14:51:00
我覺得你滑坡了.........看到XD我就知道您是故意的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0-07 14:53:00
我知道你後面重點要表達的概念啦,純粹吐槽前面引言有漏洞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9-10-07 14:54:00
蠻中肯的論述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0-07 14:54:00
你的定義應該要有一個「合乎情理法的事」例如配偶跟外人偷生的小孩帶回來要你視如己出養育如果不願意就離婚,為了維繫婚姻,即使不願意也答應養這是犧牲吧,怎麼會是義務而且義務不需要以「即使內心不願意」為前提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9-10-07 14:59:00
這就是抓語病啊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9-10-07 14:59:00
請問您對婚姻中的性侵如何看待?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9-10-07 15:00:00
大方向對 但小細節有瑕疵就要挑出來講 哎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0-07 15:01:00
如果生了小孩,好好養育到成年是義務,為什麼不能開心養育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19-10-07 15:02:00
既然都在婚姻版…表示已經結婚…成熟一點,別再哪邊抓小語病…不然…呵呵呵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0-07 15:02:00
吵架哪會用這種語氣,不過文字很難判定是事實上面的推文婚姻中性侵講得才是一針見血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9-10-07 15:07:00
好像也有看過太太發文抱怨先生性致缺缺的 這真是難題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0-07 15:09:00
如果因此導致感情破裂也不想勉強/尋求專業治療諮商那就是雙方對該段婚姻的抉擇囉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   2019-10-07 15:34:00
讃!若在乎另一半就會做令對方爽的事!
作者: liveinhome (lanister)   2019-10-07 15:55:00
性愛絕對是義務,從情感角度或法律角度來看都是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19-10-07 15:58:00
講那麼多,直接看案例 https://reurl.cc/gvM4az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9-10-07 16:00:00
性慾是人之本能,而性生活則是維持婚姻的義務。目前法律規定一夫一妻,通姦未除罪化之下,婚後要解決性慾就是要仰賴彼此的伴侶。雖說婚後可能會因為懷孕/生產導致賀爾蒙改變或是體力/精力甚力不從心而導致逐漸無性,那也是可以互相理解的。
作者: jimmyloveya (jimmy)   2019-10-07 16:07:00
其實法條沒有明定性愛是夫妻義務,可以拿來訴請離婚而已,但並不代表性愛是義務,這很複雜XD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9-10-07 16:09:00
性生活是婚姻的一部分呀! 所以這才能拿來作為判離的依據這也是我會說這是維持婚姻的義務
作者: jimmyloveya (jimmy)   2019-10-07 16:12:00
性愛只是維持婚姻的潤滑劑,跟義務也許是沒相關的吧可以拿來判離,代表是有責任歸屬但法官不會說性愛是夫妻義務就是了,只是造成婚姻不婚姻關係不和諧的原因之一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9-10-07 16:16:00
所以這篇其實也都沒說到法律規定性生活是義務這點,畢竟這是明擺的事實。
作者: sylvia25856 (希草)   2019-10-07 16:25:00
老實說 法律就是最基本的道德跟規範底線 連法律都認為性是婚姻義務之一 我不懂為啥那麼多人覺得不是
作者: superjorbe (lipton)   2019-10-07 16:32:00
我自己懷孕期間也是會用其他方式幫先生,他尊重我所以比較常會自己解決、也不會去外面亂搞,那我心疼他、愛他為他多做一點有什麼不可以,婚姻中兩個人不就是互愛互重嗎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9-10-07 16:54:00
作者: clare247429 (啾啾)   2019-10-07 17:02:00
為什麼都檢討妻子不給上,而不去檢討為何妻子不想給你上啊? 一定有什麼原因啊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2019-10-07 17:10:00
我跟我太太分居至今我也是無性,其實習慣了就好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9-10-07 17:15:00
如果不是雙方都接受的無性生活。那就算性冷暴力,性虐待了
作者: foxvera (黃阿瓜)   2019-10-07 17:56:00
73樓這就是檢討老公(婆)外遇,但不檢討自己是不是讓對方委屈了的概念一定妳(你)有做錯事讓另一半外遇了這樣?
作者: maggieyen (MaggieYen)   2019-10-07 18:34:00
離題推,記得Leonard跟Penny 這段xD
作者: Friday12345 (Friday12345)   2019-10-07 19:34:00
用義務來解釋,太硬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10-07 21:16:00
雙重標準可以上板標了
作者: akiwa (akiwa)   2019-10-07 21:46:00
大家婚前真的都有跟另一半說幹好幹滿?還是某些人自己腦補啊!你自己跟老婆講好是義務就好,別人不見得是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9-10-07 22:06:00
同居是義務,但性行為不是好嗎?性確實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到幾年都沒有性行為很可能會判離,但一方強迫另一方性行為,很快就可能判離了......
作者: katzlee (I wish)   2019-10-07 22:12:00
夫妻要有性行為本來就是義務,一堆沒知識在噓幾點的,有點法律知識好嗎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10-07 22:12:00
男女對調,男方大概會被罵騙婚,把女方當生孩子的機器不然就是說男方其實是同只是把婚姻當掩護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9-10-07 22:16:00
法條就是沒有性行為是義務這一項啊,但性本身確實是婚姻關係中很重要的事情,我個人也認為夫妻沒有性很難維繫,就麻煩在,你既不能強迫,但也不能數年沒有
作者: fasioaoi (lovecat)   2019-10-07 22:45:00
板上有不少老婆發文結婚後都沒有性行為老公有可能是男同志的文章…
作者: wayne75512 (花椰菜)   2019-10-07 22:47:00
當台灣把通姦除罪化 那麼非義務就可以成立。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10-07 23:02:00
到底是哪邊看到法律上是義務的[email protected]@刑法修法後共識不是不含性行為義務了嗎??還是又改了??
作者: anae (anae)   2019-10-08 00:08:00
推你一個 婚姻本來就是互相討論跟配合 性事也是婚姻一環
作者: Ellerler   2019-10-08 00:12:00
如果婚姻中性行為是義務你要怎麼解釋婚內強暴/性暴力,直接當不存在嗎?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9-10-08 00:14:00
我同意這篇 但這方面這個版雙重標準很重...
作者: seba2005   2019-10-08 00:58:00
性愛是婚姻義務,不是你不想就沒事,除非妳婚前就宣告這是無性婚姻,不然就是冷性暴力,我五年無性早就想離,但因為有寶寶一直屈就,我也不想勉強老婆,這種和尚生活真的生不如死
作者: wayne75512 (花椰菜)   2019-10-08 01:17:00
樓上這種情形還會先被檢討一定是... 唉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10-08 02:49:00
雙重標準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19-10-08 08:10:00
推你 如果今天變成老公不想性,老婆有需求,風向又不一樣了
作者: furuya0106 (阿阿)   2019-10-08 09:05:00
不喜性愛的女人很好啊,都遇到那種需索無度的
作者: champagne (~香檳.魂.#)   2019-10-08 12:57:00
不覺得是義務 買飯接送也不是義務 只是為愛配合罷了
作者: omegajoker (omegajoker)   2019-10-08 14:33:00
中肯
作者: srwcc (老馬)   2019-10-08 15:53:00
作者: papuwa (此乃天命是也)   2019-10-08 16:32:00
推!這邊有些人實在是雙重標準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9-10-08 18:21:00
完全支持你 你可以拒絕性生活 人家也可以拒絕維繫婚姻
作者: yyvvzz (yyvvzz)   2019-10-08 21:41:00
淚推
作者: smp1220 (alvin)   2019-10-08 23:57:00
給不給碰是身體自主權沒錯,但我會很不爽(小人四歲,我能懂你的無奈)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9-10-09 00:52:00
性在婚姻當中很重要啊!但跟婚內強暴或性暴力有什麼關係? 就像父母親有義務要養小孩,但是家暴也是犯罪啊! 重點是"暴力",而不是性。
作者: mmarty (豬頭)   2019-10-09 14:16:00
同意
作者: lammin (死魚)   2019-10-09 16:55:00
完全推,這版就很多人在看性別雙標
作者: bloodclod (傷痛之赤)   2019-10-10 04:53:00
感情本來就不是理性可以解決的維繫感情的事不是義務你可以不做但你就要有失去這段感情的心理準備例如吵架好了,你是吵贏了但你也輸了這段感情 吵贏又如何?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9-10-11 12:40:00
當兵是法律義務 請問誰心甘情願???
作者: daye2012 (大爺)   2019-10-12 14:42:00
對阿,台女結婚後要求台男守貞,自助餐吃很飽不給幹還要求台男不能找外面,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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