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肉圓爸事件中肯分析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1:45:42
※ 引述《chillheart (寒)》之銘言:
: 身為社工,我來回一下實務現況好了,
: 不過以下有提到實務的數據都是我個人的感受,
: 沒有實際統計過,請不要針對數據問題提問,謝謝。
: 一、家暴循環
: 很多人質疑本案的媽媽為何不帶著孩子離開?
: 為何一直讓孩子處於受暴或目睹環境?
: 這樣的媽媽是不是失格?
: 根據許多家暴理論及研究指出,
: 受暴者「平均」要花七年的時間才離開受暴環境,
: 以接手過的實務而言,甚少是一次「被打」就離開的,
: 多數施暴者會表示因為「一時情緒失控」、「酒喝多了」、
: 「對方激我」…等原因,沒有蓄意施暴的意思,
: 受暴者則因「施暴者不是故意」、「有道歉了」、
: 「有承諾下次不會了」、「已經和好了」…等,
: 就說服自己原諒施暴者。
你所提出的數據,
我想肯定有人的解讀會因此去合理化受暴需花七年時間來離開受暴環境這件事.
好似平均七年變成了一種標準,
或是受暴者很可憐,要受暴七年才得以醒悟.
因為多數人都是這樣, 因為平均是這樣.
但我的認知是, 這些都是個人的選擇.
而人總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甚至他們必須為了小孩而負責進而去做出正確的選擇.
以你接手過的實務內容來看,
講白了不就是施暴的行為 在於受暴者的感受上其實"沒那麼嚴重"
或是還不到想要強硬去處理的程度.
同樣是因為對方生氣失控而挨了對方一巴掌,或遭受暴力行為.
有些人的認知是過了就算了, 或是這只是吵架而偶發的狀況.
有些人會接受對方的道歉.
有些人就覺得不可忍受, 去驗傷甚至作為離婚的籌碼.
這很正常, 因為家暴除非嚴重到公權力必須強制介入.
否則這屬於受暴者的主觀認定範圍. (如你後面說的案主自決)
這也是為什麼只能代為申請, 但要不要用看個人.
有時候外人覺得需要, 當事人認為不需要.
有時候外人覺得嚴重, 當事人覺得還好.
: 當然絕大部分確實是一次性的暴力行為,
: 後續兩造也的確建立了適切的溝通模式。
: 台灣現今約有13萬餘件的家暴通報量,
: 但真的會願意接受社工服務、有想要離開受暴環境的,
: 也許只有20%左右,約75%是一次性的通報,
: 剩下的5%才是完全不願意離開暴力、沒意願接受服務。
對於這個數字的解讀,其實還需要有更細項的資訊才能做適切的結論.
我猜有些人的解讀會是 :
數據顯示大部分的受暴者會隱忍, 或礙於某些形式的為難而"不得不"忍耐.
但換個角度, 75%一次性通報加上絕大部分是一次性暴力行為+建立適切溝通模式.
代表的不也可能是, 其實75%的家暴通報, 對於受暴者來說沒那麼嚴重.
且也溝通解決了.
那真的嚴重到,或是個人認知上是不可忍受而必須處裡的是20%?
甚至不知道這剩下的5%,
到底是嚴重暴力環境但斯德哥摩爾爆發,還是覺得小事一件沒意願接受服務,
或是誇張板的女兒被強姦, 但是因為經濟或太愛老公而想把事情壓下來?
我所質疑的還是那件事,
肉圓爸承認家裡的教育模式就是打, 娘家那邊也控訴暴力行為存在很久.
那所以到底是什麼理由讓女方得以忍受這麼久?
或許是她愛老公,感情上的糾結.
或許是經濟上離不開.
又或攏統的說,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但今天孩子都想自殺了,
過去這麼長的時間這位媽媽所做的選擇, 當然要受檢討.
而不是"平均就要七年" 所以這位媽媽很棒了.
"平均七年" 本身就是個大問題.
如果我們窩在平均七年的同溫層, 這七年足以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後遺症了.
補充翻譯:
這是指, 我們不能因為平均是七年, 就認為一兩年就脫離的就很棒了.
也不應該因為平均要七年, 就認為一兩年的不會存在可檢討之處.
反而要認知平均七年本身就是個需要改善的大問題.
: 即便身為保護性社工的我,之前也認為媽媽為何不帶孩子離開,
: 可是直到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後,要毅然決然離開真的沒那麼簡單,
: 尤其是「暴力是輕微的、偶發的」、「對方道歉了」、「什麼都要錢」,
: 那確實會很難讓人真的下定決心。
: 至於本案媽媽是不是有拿錢出國爽爽過、放任小孩受暴,
: 那不是我要討論的,就不針對這部份回應了。
案主自決, 這"自決"就很有討論/操作的空間了.
若過去幾年, 案主自決都是可忍受.
突然今天自決認為不能忍受了.
而一些人看到爆料就為了"這一次"的自決結果,
而生氣的去打施暴者.
那請問過去幾年自決的結果認為是"小事", 或"可忍受".
那這樣算什麼?
後來想了想覺得越來越不對勁, 把已經過追溯期的"前年也施暴過"都翻出來了.
我的看法是您所提出的數據,
這些數據正好是該被檢討的部分.
否則換個的角度, 以結果來看肉圓事件.
不就造就出了一個想死的孩子了嗎?
"案主自決", 孩子有自決的機會嗎?
施暴的爸爸 加上 案主的自決及選擇,
兩者加起來變成孩子不想活.
施暴者的可惡我想這部分沒有歧見.
但案主到底只是可憐的受害者,
還是為了拿錢過爽爽, 因為錢喬不攏不願離, 為了感情糾葛捨不得, 又或其他因素.
誇張版的還有自己有了新歡, 順手蒐證提離婚拿一筆錢.
(周遭朋友實例,案主自決雙重標準之極致).
今天如果沒有小孩, 只是女方被打,
她要怎麼選擇, 要怎麼案主自決, 那是她自己的事.
但牽涉到小孩, 真的讓人看不下去.
她是護理師(說因為罹癌接受治療才離職,可是可以出國玩為了出國和老公吵架?),
她有一定的收入能力,加上女方家族跳出來嗆聲, 看似有資源能照顧小孩.
再加上以家暴為由訴請離婚能取得監護權及扶養費甚至贍養費.
找不到經濟上離婚就會養不起自己和小孩的可能.
所以是礙於什麼困難,或是如何的感情糾葛, 而去案主自決做出讓小孩想死的決定呢?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2:01:00
你的提問跟疑慮都很好,不過即便是接手此案的社工都沒
作者: bluesky92686 (Ellisa)   2019-01-16 12:01:00
推 覺得這篇比較中肯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2:08:00
會自我安慰或錯誤解讀的就是會,而不是因為數據自我安慰的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2:09:00
我想大家都心疼孩子,我也不例外,只是依現行體制已經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9-01-16 12:10:00
其實真的是個人選擇,我想大多屬忍能理解離不開,但無法接受讓小孩賠葬,講難聽點,你被打死也是自己選擇,但不要拖小孩ㄧ起承受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2:10:00
強制通報了,但不願接受服務,身為社工並沒有公權力啊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1-16 12:11:00
c大,沒有人責怪社工,起碼以我來說檢討的是父母。辛苦你了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12:00
我倒是覺得是你自己掉進均七年的問題統計數據提供的不是解法,是現象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9-01-16 12:12:00
推社工難為,但小孩真的狠可憐,生在這種家庭,一對失職的父母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13:00
多數人是這樣的時候,有可能是什麼原因造成?
作者: bluesky92686 (Ellisa)   2019-01-16 12:13:00
根本沒有任何事可以合理化小孩被家暴的狀況,什麼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用在這種情況根本狗屁不通,小孩經常性被家暴說然後說想死,明明有機會可以改善這一切的媽媽花了幾年的時間不知道在幹嘛,根本很值得被檢討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2:15:00
社工提供的不是解法是現象+1這件事很多人善意或惡意的譴責媽媽隱忍多年,其實看了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2:16:00
同意e大,數據是現像,我看到七年想的是造成平均需要七年的原因大多數是什麼,有沒有專家能系統性歸納並提出政策面的改革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2:16:00
蠻難過的,原因有很多,不是接觸到個案資料的人隨便講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16:00
因為我們很難真的站在她的角度啊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2:17:00
講有沒有想過可能造成甚麼樣的傷害,社工提出平均7年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17:00
像這樣超然視角,你給當事人跳出來講,也會講一樣的話啊
作者: lucysayhi   2019-01-16 12:18:00
有的受暴者到警局後,在警察開始要受理前又跳出來替家暴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2:18:00
而會壓抑受暴者求援的意願,跟性侵提告被酸價錢沒談好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18:00
我覺得這時候清官難斷就適合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2:19:00
的一樣,周邊人交互指責你前幾年失職是在幹嘛、怎麼那
作者: lucysayhi   2019-01-16 12:19:00
者求情,又想當沒事回家。我也是很難理解-.-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19:00
但暴力行為是不適合的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2:19:00
檢討單一個案,假設肉圓媽真的是愛慕虛榮為了錢拖延,為了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22:00
對那些人來說不是解法,而是一個合理化而已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2:22:00
七年根本就不是什麼同溫層,就只是一個均數、統計數字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1-16 12:26:00
被婆婆氣到,都非常難受,但還可以找很多同溫層拍拍或變黑或離開。小孩被打很難有同溫層或離開,國家制度社會環境如此,能幫的有限,他這輩子就是有這樣的父母。所以對成年人父母等太過同理心,只是是在害人。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27:00
什麼異常冷靜懷疑設局都講出來,就算是又怎樣..
作者: yozi (yozi)   2019-01-16 12:27:00
檢討被害人的社會氛圍不就是讓被害人選擇隱匿不通報的原因...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9-01-16 12:28:00
這個檢討也有可能變成逼死也是受害者的媽媽(加害者兼受害者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6 12:28:00
沒家暴的環境誰需要設局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2:28:00
但是對父母做惡意的臆測也不是幫到孩子阿,一樣是害人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1-16 12:29:00
@hotaka 可幫助那個小孩長大不用自責為何自己有責怪媽媽的感覺有的個案自責自己居然責怪媽媽(非施暴方),需要諮商好幾年才有勇氣理解原來責怪是合理的,不用自責。事實上放任絕對弱勢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就是有責任。可是大多數個案必須要去諮商才會知道這個道理,因為社會普遍不會傳達這樣的觀念,所以必須花時間金錢去自行學習。有時候有些人寫出來,另一個類似遭遇看到了心頭的結解開了,也許他還是需要去諮商但可以不用諮商那麼久。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1-16 12:34:00
推yozi,ytwu, apple大。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1-16 12:35:00
問題是目前已知說想死的是誰....怕把媽媽逼死,所以可以放任小孩想死多年嗎....小孩子未成年需要大人保護,媽自己想死可以去諮商,小孩需要媽媽想辦法隔離,不然去諮商也沒用。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1-16 12:39:00
七年是統計出來的實際情況,找出七年的原因才可能去縮短時間。因為正常人都覺得自己被揍一次就會走了,怎麼搞到七年的?
作者: anniekinki (我是安絲琪!)   2019-01-16 12:41:00
你好像沒搞懂平均七年是什麼意思。。。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9-01-16 12:45:00
覺得不是同溫層 也不是要合理化 平均七年只是一個統計數字 事實上我自己也不能接受怎麼能忍七年只是實際背後原因複雜 除非找出原因 不然很難縮短吧
作者: mbczzz (幸せになりたい)   2019-01-16 12:48:00
人家提供統計資料與現象 不等於他覺得合理+1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1-16 12:50:00
雖然個人是偏檢討那方,但同情或是檢討兩個面向都並存才是好的。面對問題的人個性不同,讓他們有選擇不同思想,進而影響改善或變糟,這也是改變的開始
作者: irene6 (shawn colvin)   2019-01-16 13:07:00
理論和現實很難結合的…
作者: aulaul82 (嗷嗷貓)   2019-01-16 13:09:00
以被家暴的小孩我自己來說,很多時候打都是沒理由地甩巴掌、抽皮條、丟東西,你會以為所有人家庭都是這樣我長大才想到可以報警,但我覺得報警會被打更慘,我家只有被報警過一次而已,因為我爸砸太多東西。我媽從來沒有想過要報警,甚至到現在我爸已經另結小家庭,她還是會說很愛我爸我跟我姐都覺得我媽只愛我爸而已,不愛我們我拼命忍耐才能長這麼大。很多受暴者不覺得自己被施暴只認為理所當然,而一次性的報警也很難解決多次施暴的問題,為了避免被打更多更慘,可能就會有像我這樣不敢報警的
作者: murmured (融化的太妃糖)   2019-01-16 13:14:00
家暴的婦女有沒有可能得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所以一直逃不開?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3:15:00
不能說沒有得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機會,不過很多狀況是case by case,沒有一種是適用於全體受暴者的方法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9-01-16 13:16:00
不知道你文章的重點?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3:16:00
就算檢討了肉圓媽,指責肉圓媽,也不表示從此以後其他受暴者就會因為被指責而趕快脫離受暴環境至於離不開的因素,我想已經講很多了,有些人可以因此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18:00
是阿, 批評肉圓爸, 也不表示未來不會有家暴案發生啊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19:00
那些無法理解為何受暴者不逃離的人,就像是那些不理解為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1-16 13:19:00
相反的,同情理解也不一定有用,是好是壞沒人說的準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19:00
但是社會的氛圍多少產生些影響吧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3:19:00
逃得快一些,有些人就是行動力不足、思慮不周全,所以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3:20:00
一拖再拖,根本無法想到孩子受苦的處境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1-16 13:20:00
理解是一回事,但要用什麼心態面對是另一回事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20:00
太多人把自己的經驗帶入,卻忽略每個人的環境心情都不一樣。用自己的角度切入到底是要解決社會的問題?抑或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1-16 13:22:00
就像可以理解惡婆婆是因為她生長的環境讓她是這樣的人不代表一定要用某種心態面對她才是對的
作者: lucysayhi   2019-01-16 13:23:00
不管沒離開的原因與理由為何,我們只能對當事者鼓勵再鼓勵。提供有效支援方式給他們。等哪天時機到了,他們就有勇氣離開或是知道去哪裡尋求協助。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01-16 13:24:00
說真的,大家願意討論是好事,但不如多捐點錢或人吧?很多資源不夠,只能以最低限度的方式幫助,問題還是一樣。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28:00
樓上說的才是重點,多支持家扶等相關團體,才是讓"七年"這統計數據下降的方式。社會降低受害者後續生活的阻力才是正確的方向。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01-16 13:30:00
我也只是抒發,查基金會的帳的時候跟他們聊一下往往都是缺錢很多好計畫往往都因為這樣被取消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32:00
站著說話不嫌腰疼真的是社會的寫照,說實在,檢討被家暴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01-16 13:32:00
但景氣不好也不能求強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35:00
因為隱忍或是為了錢放任小孩被打成為了社會檢驗的風氣時, 反而初次遭遇家暴者更容易選擇隱忍或是為錢隱忍?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36:00
對於被強暴者,都有人會說出「是不是你怎麼了才被選上」你怎麼會期望被家暴者不會被社會少數人(還是多數)投以異樣的眼光?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37:00
但這邊檢討的不是 "是不是你怎麼了才被家暴"而是你受到家暴, 為什麼不站出來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3:38:00
你就是在檢討為什麼受害者沒有眾人預期的反應阿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39:00
「你被強暴了,為什麼不站出來」似乎有種即視感。。。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39:00
確實是質疑為什麼會拖到小孩想死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1-16 13:39:00
兩種指責根本一樣啊!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9-01-16 13:40:00
推這篇不一樣吧 強暴受害者只有你一個人家暴受害者同時也可能是(對孩童)的加害者啊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40:00
的家會不會更慘」?
作者: aulaul82 (嗷嗷貓)   2019-01-16 13:40:00
我同樣有種再討論被強暴的感覺,你知道很多被約會強暴的人,會把強暴他們的人當作男友一陣子嗎?因為這樣就可以說服自己不是被強暴,沒那麼髒很多人也會說被強暴的人「怎麼不早一點說」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3:41:00
為什麼不站出來,因為這些人站出來,需要很大的勇氣啊 @@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42:00
我覺得妳們搞混了, 今天受強暴者, 不是再次傷害者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3:42:00
而這些「為何不...?」,是會讓人退怯的。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9-01-16 13:42:00
肉圓媽今天有發表聲明,大意是:先生久久一次家暴,家暴完後對他們很好,所以她會覺得還是有希望一家和樂;此外她長期沒工作,也需要一段時間出國受訓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43:00
你怎麼知道被害者不會擔心逃離後,小孩會過得更慘?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43:00
而媽媽的選擇, 如果做得不好就可能導致孩子的悲劇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44:00
我會說你說的是一種可能, 但你是否只保持這樣的可能,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44:00
萬一沒拿到小孩監護權、沒錢養小孩、單親被歧視。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1-16 13:44:00
強暴和這差那麼多 強暴比較像只有媽媽被打小孩不知道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19-01-16 13:45:00
我只想說。孩子好可憐啊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9-01-16 13:45:00
如果只有媽媽,的確很像,但加了小孩就不同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45:00
這不是乎不忽略你的可能,而是你站在高點,說為了小孩就要逃。但不知道受害者心裡也陷入死胡同。你沒有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考量事情,還是一句話,站著說話不嫌腰疼真的很適合你現在的言論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46:00
所以你假設受害者只會是因為陷入死胡同, 而不可能是自私為了錢?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48:00
所以你要討論的個案就是假設一方要錢不離婚?fine歡迎你繼續指責這類人。沒必要把所有7年這些統計數據的被施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48:00
今天不就是檢討 究竟是什麼原因 導致個案自決拖到孩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49:00
子想死嗎?若連檢討或連找真相不能, 因為這樣踩在高點那孩子不是很可憐嗎?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50:00
上面不就說了一推理由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50:00
我也沒說就一定是為了錢啊, 但根據目前肉圓媽的說法因為她自己長期沒工作又想要出國進修所以隱忍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51:00
還是要強調一句話,檢討會造成降低7年這統計數據嗎?還是增加隱忍的基數?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3:51:00
拜託,鄉民在這邊嘴砲是能找出什麼真相....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51:00
至少避免不好的狀況被用 平均七年而含糊過去阿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52:00
如果大部分的人第一時間只想到 隱忍是正常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3:52:00
真的很顛倒因果耶,平均七年是一個現象,不是原因,忍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53:00
所以大家多支助家扶等相關團體,讓受害者可以理解你跟小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9-01-16 13:53:00
我想請教一下sky大,您認為外界可以如何檢討媽媽(或別的做為),讓媽媽可以早日帶小孩離開?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3:54:00
app大, 那是你理性阿. 前面的討論中, 不少人認為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54:00
孩,逃離施暴者可以有更好的生活才是好方法!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3:56:00
重點是大部分的人沒有想把不好的狀況用7年含混過去,都只是能夠理解這現象。能夠理解不代表覺得這種現象是好的吧?只是現實有太多因素影響,大家還是希望這數據能越來越低啊。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58:00
只要把你的論點用「被強暴者站出來」代入,你就知道你的論點問題在哪了?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3:58:00
拖幾年很正常,是源自旁人理解他們可能有他們的難處,而不是受虐者看到平均數,自己告訴自己:撐到七年。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3:59:00
你一直強調有小孩很重要,你怎麼會覺得陷入的人會因為有小孩就有正確的判斷能力。希望原po能好好想想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4:00:00
被強暴者是受害者, 但是今天另一個家長的身分不單是受害者, 他同時也可能導致孩子悲劇的另一個加害者所以我文中說了, 如果今天只是女方被打 ,那是一回事但今天有孩子,考量的範圍不一樣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9-01-16 14:01:00
可以不要一直牽扯強暴嗎?強暴跟家暴(有小孩)就真的不一樣啊...要類比也是一個強暴受害者(家長),直接幫其他強暴受害者(小孩)決定,叫他吞下去吧= =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1-16 14:02:00
S大,你那個問句依舊是j大的看法,你不是當事人,你自以為清明與超然,卻無從得知當事人的顧慮跟生活。你所知的一切也僅是新聞媒體所傳達的而來,如此資訊不對等的情形下,你怎能知當事人有什麼樣的心理過程?我們都心疼孩子,但是不是批評或揣測就可以解決,你只是發洩內心的不滿然後讓類似案件的受害者因為大家的批評跟臆測更不敢站出來,這樣就比較好嗎?還是建議多注意周遭、多鼓勵受害者、關心孩童,這樣比較實際。以上參考。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4:03:00
打錯, 被家暴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4:04:00
對,就因為有孩子考量的更多更不一樣,如果如肉圓媽所說的她自己罹癌,又有一陣子沒有工作,她能不考量帶著小孩離開後要怎麼生活嗎?能不考量到底是要做到怎樣的準備才能帶孩子走嗎?能不考量自己有可能拿不到監護權嗎?
作者: yeeroyuy   2019-01-16 14:05:00
實在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4:11:00
推樓上w大與b大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4:21:00
自認為超然的男性作者嘛
作者: wenmilkyway (CC近1個月賣家對到貨狀況)   2019-01-16 14:23:00
看肉圓媽新聲明,覺得在看婚姻版擠牙膏文XD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9-01-16 14:25:00
理論跟實際有差異,沒有親身體驗怎會知道
作者: elims (...)   2019-01-16 14:37:00
我覺得七年算短...我身邊的案例一輩子都沒走出來和30年才走的都有。今天提出七年不是說要合理化,而是錯綜複雜的家庭關係裡,有許多無奈。如果能去理解無奈存在的必然這樣或許可以得到其他面向的解答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4:43:00
看了上篇的討論 根本沒有人以七年數字來合理化問題 不解這篇紮的稻草人從何而來 更不解怎麼可以歪成這樣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4:44:00
因為要鞭女人和岳家啊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9-01-16 14:49:00
多數被---給小孩完整的家 --綁住
作者: bluesky92686 (Ellisa)   2019-01-16 14:54:00
不就好險這小孩在他媽媽真的下定決心前還沒被打到上天堂,但他的心理陰影別人根本就沒辦法想像,最直接能救他的媽媽還在幫他忍,就跟推文一堆人一樣,居然覺得這類型的媽媽情有可原?到底誰要來可憐這些被打到身心理都創傷的小孩?講難聽點這跟見死不救有什麼兩樣…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9-01-16 14:56:00
你這篇是標準的先射箭再畫靶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9-01-16 14:57:00
站著說話不腰疼 呵呵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9-01-16 14:58:00
7年只是單純的針對現像做統計,和什麼同溫層毫無關係,至於「7年的原因是什麼?」這個永遠不可能有一個標準解答,最複雜的就是人的情感和思考。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5:10:00
再看了一次 合理懷疑是你自己以小人之心解讀數字 再去捏造出「肯定有人解讀...合理化七年、以此作為標準」的虛擬人士、甚至憑空幻想「七年同溫層」好支持自己的論點 因為c大的文底下根本沒人做出類似這種角度的發言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5:10:00
那七年只是統計結果,和同溫層什麼的無關。你當然可以質疑肉圓媽,我也不相信肉圓媽,但如果每個人都這麼有勇氣、果決又有能力,那今天社會問題大概會先少一半七年這個數字就像統計國人壽命一樣,都只是透過紀錄得到的結果,無關同溫層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5:13:00
這樣惡意扭曲第一線工作者所提出的實況與數字 只為了讓自己的立論有個攻擊的前提存在 就別講的一副你有多在乎孩子好嗎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5:27:00
這跟檢討受害者有兩樣嗎?身為外人為什麼有資格檢討被打的不早早離開?補噓。Sky根本不在乎小孩,只是想鞭媽媽,他說「檢討個案的媽媽就能減少‘不好的狀況’被混淆」+「怎麼知道媽媽不是為了錢才不離開」=意圖明顯就是想鞭媽媽啊。為了此目的還直接論定被家暴的人只要有小孩就能堅強理智完全不受創傷影響,好棒喔。原來只要有小孩,被家暴者的反應就該被外人檢討。外人怎麼不去死,只會出張嘴腦補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9-01-16 16:10:00
先把事實弄清楚
作者: kittor   2019-01-16 16:10:00
不要再用合理的想法模式去看待不該被合理化的行為模式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14:00
自決之外還要有能力呀,以肉圓媽為例,她曾經罹癌又脫離職場多年,必須讓自己有重回職場的能力,加搜集肉圓爸不適任的證據以拿到孩子監護權,當然因為孩子的心理已經受傷了所以大家會覺得為什麼不能快一點,但不準備以上難道趁黑帶孩子逃走是最適當的方式?以上是先以肉圓媽不是愛慕虛容的前提下舉例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6:15:00
回應你,你自己反思很好,但沒有資格檢討其他受害者。說到底,小孩可憐最根本的原因是爸爸家暴。而不是什麼媽媽自決不夠俐落,就算希望加強媽媽們的自決,也應該了解7年背後的系統性問題,而不是去探究她當主婦沒工作、用了多少家用、出國幾次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16:00
我還只是提出可能,且原文是疑問到底是什麼原因反而你以系統性的問題直接做辯解, 好似肉圓媽就是符合系統性的問題似的真好, 隔空拿個系統性的問題來解套就好了就不知這種解套方式, 造就多少可憐人出來h大, 家暴要蒐證不難, 像這次都錄影了還是照打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19:00
覺得應該探就系統性問題不等於替肉圓媽解套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20:00
我也是有考量過你提的這些, 然而護理師的背景他們結婚12年 是婚後兩年罹癌接受治療, 且兩年前就可出國進修的身體狀況.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9-01-16 16:21:00
怎麼一直糾結在「什麼原因」?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21:00
再加上以家暴訴請離婚, 除了請求扶養費外還能有贍養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21:00
家暴要搜證不難?你怎麼知道被打過幾次才錄到一次啊?雖然想法不同但前面我都還蠻平心靜氣地討論,這句話真的完全不能認同!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22:00
費, 這些都是為什麼會去質疑的原因h大, 我是以肉圓媽提供的資訊, 她先前說很常打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23:00
她12年沒工作沒有持續進修的話護理師證書也變廢紙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23:00
就算你說很難好了,幾年來很常打都錄不到? 就這麼剛好買肉圓沒加料這次就邊打邊給你錄?如果他們家一直都是打的教育 (肉圓爸說的)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6:24:00
不是每個人都有知道什麼時候閉嘴的腦袋和家教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24:00
打了10多年, 才來說自己的證書變廢紙...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25:00
肉圓媽說家暴頻率半年一次,除非家裡裝隱藏攝影機無時無刻在錄,我真的不覺得有這麼容易錄到打了10多年是哪裡來的?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9-01-16 16:26:00
這種想法就像「為什麼隔壁小明沒補習可以上台大,花那麼多錢給你補習卻沒考上?」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6:26:00
半年一次的頻率,能夠剛好錄到,基本上是直接加裝監視器比較有可能。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27:00
社工是第一線的戰鬥人員,他們都出來分享經驗了,卻還要被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27:00
她的問題不是錄不到, 而是先前都選擇了原諒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1-16 16:27:00
....直接說你就是覺得她要錢 她講的你都不採信就好 想檢討她這個個案 也不用擴大到C大社工那篇平均七年和多數受暴者需要時間的原因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28:00
那個...很多家暴受害者都是先選擇原諒沒錯啊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9-01-16 16:28:00
我覺得有勇氣面對現實走出家暴環境的都是好的,而不是檢探「你為什麼那麼晚才走出來?你怎麼現在才想通?」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6:29:00
剛開始選擇原諒很正常啊~現在要探討的為何當初要原諒嗎?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30:00
身為母親,對孩子她絕對有做得不夠好的地方,我們都希望她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9-01-16 16:30:00
有的人連交往時想分手都拖了半天,更何況是有小孩子了,小孩是要考慮的重點,但不是「只考慮小孩」。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31:00
“想為婚姻做努力,經過多次溝通都失敗,才決定錄影搜證”,這段是新聞截取的,也應該是很多家暴受虐者的經歷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31:00
氛圍可以更鼓勵家暴受害者站出來。但這都是理想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35:00
如果每次家暴都能錄到,那會被說設局吧。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6:36:00
這次不就看過有人說是設局,故意激怒。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37:00
以肉圓媽的說法, 確實是以前都選擇相信和原諒而這次決定要錄影, 就錄到了, 肉圓爸還照打以個案來說,肉圓爸真的是被拍率100%阿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38:00
可能肉圓媽運氣很好,一次就錄到。但話說回來,如果肉圓爸常常打(他自己也承認常打小孩),那為了蒐證設局以早日脫離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39:00
她從2017就決定錄了,這也不是她錄到的第一件,沒有決定要錄就馬上錄到,中間發生過幾次也未知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39:00
苦海,會很過分嗎?何況現在這也不是第一次錄到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40:00
那所以2017錄到, 至今也超過一年了所以說我問題根本不在蒐證阿...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40:00
被拍率100%是從哪裡得知的,2017年到現在被打幾次拍到幾段誰知道?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40:00
被打的那方,絕對有改進的空間(ex:想辦法學會更堅強等等)但是因為她拍到影片,就以此懷疑被打的一方很邪惡,這是很弔詭的事情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6:41:00
你想鞭個案就拜託不要把c大那篇拖下水和爛泥好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41:00
後面要變成說頻率只有半年一次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41:00
你覺得問題不在蒐證那糾結被拍率100%是想做什麼?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6:41:00
Sky別再凹了...你只想要這個媽媽被撻伐理由都是硬湊。就算把她罵死又怎樣?建議你想想自己這麼希望一個跟你不認識,和小孩一起被勒被打的女人被撻伐的心情是什麼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42:00
對某些人來講很過分吧,應該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帶小孩走,不用考量經濟問題,不用擔心離不離得了婚,不用擔心最後得不到小孩的監護權,不用顧及以往的感情經過天人交戰。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6:42:00
被拍率100%,是人在現場哦 = =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6:42:00
就是有人喜歡檢討被害者,還認為自己很正義很有腦袋
作者: vasia (敲我聊天)   2019-01-16 16:42:00
人家只是陳訴現況,你還管這個數字你不喜歡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9-01-16 16:43:00
y大 如果蒐證設局是拿小孩來設局,而且還不只一次,等同於小孩被打了好幾次,是因為這樣原po才會這麼感冒肉圓媽的行為吧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43:00
問題是她蒐證不等於她設局吧
作者: lucysayhi   2019-01-16 16:43:00
蒐證家暴過程很奇怪嗎....? 不然怎麼自救?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44:00
alepp大,我同意你。但這個"設局"截至目前為止都只是網路陰謀論,搞得好像"設局"當下網友都在現場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44:00
重點是蒐證根本不是脫那麼久的原因!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44:00
她或許覺得手上證據還不夠,或許是還想給先生機會,不代表她是故意設局吧。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45:00
蒐證到底為什麼要跟設局扯一起講?是肉圓媽跟小孩說不要加辣看你爸會不會揍你是不是?我真的很囧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45:00
是只要拍下影片+以前原諒過,就要先被質疑是受害者設局?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6:45:00
想知道如何設局讓先生為了肉圓沒加辣打小孩,教一下?
作者: pivoine   2019-01-16 16:46:00
很多人並不是到了某個年紀或有了某個身份就可以自動獲得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6:46:00
那位先生也知道太太在旁邊錄影,這樣還是太太設局??如果沒有拍到,一定有人會跳出來說口說無憑,結果拍到了也要被說是設局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47:00
蒐證不是拖那麼久的原因,那經濟能力呢?媽媽可能覺得沒準備好,不然要讓小孩一起吃土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47:00
我可沒說設局, 是不是設局不是我關心的重點我關心的是 拖那麼久的原因而我不認為原因會是卡在蒐證這一關比較可能的原因是案主自決認為可以原諒或接受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6:48:00
你不是關心,而是要譴責。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6:49:00
受害者自決時間久不久是你有資格評斷的嗎?還拿被家暴者的行動一個一個質問,真的很自以為耶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49:00
推樓上b大,忘了是不是社工c大但也有人分享過逃離了但礙於經濟又回去的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6:49:00
那個...社工c大已經分享過一些案例,解釋為什麼會拖這麼久了。結果還是在無線迴圈
作者: lucysayhi   2019-01-16 16:49:00
拖很久的受暴者都有他們自己不同層面的理由。該教育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49:00
所以就來討論經濟上會有什麼問題麻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6:50:00
無所謂,反正也不缺你一個人罵媽媽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0:00
我也提出我認為經濟不該有問題的理由拉
作者: lucysayhi   2019-01-16 16:50:00
是,無論夫妻相處模式如何,不要讓孩子深陷黑暗中。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6:50:00
推重點王啦!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6:51:00
你都認為經濟不該是理由,那要討論什麼 XD 檢討她的自覺怎麼這麼慢?還是當初為何生病,又離職,導致脫離不了?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51:00
經濟不該有問題S大又要怎麼證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1:00
這是討論麻, 所以你認為哪邊會有經濟問題?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6:52:00
原諒也不該,錢也不該是問題,那像你這類的人的態度,會讓他們這類人更退怯不敢求救,算是理由嗎?@@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52:00
媽媽2017年開始為經濟獨立做準備,不代表她那時就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6:52:00
都婚姻版常客了,怎麼會覺得經濟不該不會是個問題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2:00
不是麻, 妳認為她會因為離婚而面臨經濟問題 ,那請問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52:00
肉圓媽婚後兩年罹癌,癌症是幾級?治療多久?什麼時候身體恢復至可工作的狀態?護理師證書資格是否還有延續?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6:53:00
生活無以為繼或無法比照原本生活水準導致批評/怨懟時,認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53:00
如果她一開始每個月只有2、3萬元的收入呢?她敢貿然離婚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3:00
h大, 目前她無收入, 由男方出家用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53:00
以上未知的狀態,怎麼得出經濟不該有問題的結論?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6:54:00
總之你講了這麼多就是想說,被打還拖這麼久才要離婚,(可能)是因為貪錢!大家一起罵她!好了可以洗洗睡了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6:54:00
知道什麼時候閉嘴是一門好高深的學問啦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6:54:00
家暴離婚錢不會少的依據是什麼????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4:00
最多就是錢變少了, 過的沒那麼好.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54:00
如果男方擺爛不給呢?真以為法院判男方就會乖乖給錢嗎我的老天鵝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5:00
最少也有扶養費, 家暴有很高機率拿到贍養費, 依據的是法律阿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6:55:00
家暴離婚除了請法院判決離婚比較容易,跟可能可以要一點精神慰撫金外,跟一般判決離婚根本沒分別啊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55:00
等判決下來要多久,這中間肉圓媽跟孩子餓肚子嗎?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6:55:00
家暴錢不會少,是源自研究過相關案例嗎?不然怎麼這麼篤定?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56:00
感覺有人真的沒看過會擺爛的男方耶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6:56:00
拜託 立刻離開就立刻有扶養費賠償費(贍養費)喔??是幾歲?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6:56:00
贍養費需離婚後無謀生能力,跟家暴哪有半毛錢關係,而且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56:00
台灣的贍養費根本沒這麼好拿,扶養費沒按時給的案例也一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7:00
女方無收入, 因家暴而訴請離婚, 男方經濟能較佳的狀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6:57:00
被醫生確診她的病情會慢慢惡化,五年內會變成重度肢障,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6:57:00
大家都講這麼多了不要再為鞭而鞭好嗎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6:57:00
沒有具備回到職場的工作能力或娘家能支援,從打離婚官司開始中間的生活開支哪裡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6:58:00
不要再幻想了,法條好好寫在那拜託你自己去看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58:00
重點是男方能擺爛不給,女方沒經濟能力拿不到錢是要跟小孩去吃土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6:58:00
所以女方有謀生能力? 那不是與經濟上無法謀生矛盾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6:58:00
喵的 法院也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判決,在判決之前的經濟呢?判決之後男方擺爛了?你給錢嗎?你給錢的話我就推你
作者: anniekinki (我是安絲琪!)   2019-01-16 16:59:00
如果想知道為什麼媽媽不趕快帶孩子逃就不要站在上帝視角看這些事件。生肖星座都分12種了,每個人個性不同,你怎麼會認為每一位母親都會當下立斷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6:59:00
我說的那位太太當時是在做行政,問題是等她重度肢障以後那個工作就完全不能再做了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6:59:00
所以她2017年開始為經濟獨立做準備,不過這不代表她一開始就有足夠養活自己跟小孩的收入。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6:59:00
再噓一次 要鞭特定當事人就開宗名義的講 不要一邊扭曲c大的數據與實案 一邊自創出想像中的同溫層來打 人家分享職場見聞不是這樣給你拿來當槍使的 踐踏專業實在可惡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00:00
b大, 所以你預設了男方擺爛不給? 那當然是可能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7:00:00
法院連扶養費都沒多判一點給她...就是夫妻一人一半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00:00
一張嘴大家都會說,但同理心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1-16 17:01:00
你就是想批她要錢而已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01:00
法律上贍養費規定的陷於生活困難定義你自己去google看看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01:00
就怕錯用了同理心. 不然我換個角度, 肉圓媽很勇敢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1-16 17:01:00
「你不是關心,而是要譴責」推m大。誠懇建議sky大,當你花費生命中寶貴的時間去質疑、批評、責備一個陌生的家暴受害者的同時,希望你多關注身邊的情況,並有勇氣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7:01:00
我碰到好幾件跟肉圓爸一樣自己家的公司/工廠上班,離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02:00
確實很多批肉圓媽的都是在罵她怎麼沒有自己的謀生能力啊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02:00
如果像你說的有了小孩要多考量,那也不能不考量到男方擺爛不給錢的狀態啊。還有打離婚官司這期間,錢從哪來?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7:02:00
婚立刻薪水只開22K,房子車子在訴訟過程中移轉光光的
作者: lucysayhi   2019-01-16 17:02:00
會認為自己合情合理能家暴的人,不認為他會乖乖的付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02:00
沒有問題, 所以這類家暴這樣處理, 處理到孩子想死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7:02:00
剩餘財產分配跟有沒有家暴也沒關係啊,沒家暴也可以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03:00
也是人之常情?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7:03:00
所以才覺得他硬要說家暴可以多分一點非常神奇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7:03:00
至於判決離婚贍養費那個真的不要想了,重度肢體障礙和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03:00
開始跳針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04:00
家暴之所以難以處理的是,並不是每天都在受折磨。你真的認為他小孩每天都想死嗎?我不認為,而是爸爸在打他的當下他覺得很難受,但是有可能大多數的時間是開心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04:00
跳個角度你就招架不住了?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05:00
我的老天鵝啊沒有人說媽媽這樣處理很好很棒吧,只是她也有她的考量,只說她是為了錢還是自己不顧小孩選擇原諒什麼的都太武斷了。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7:05:00
大推"家暴之所以難以處理的是,並不是每天都在受折磨"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06:00
b大, 我同意你說"只說她只是為錢太武斷", 但我沒有阿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7:06:00
沒有實際接觸過個案 這個行文能力應該也是有腦可以設想的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06:00
因爲對小孩而言他是唯一的爸爸,他愛他,而愛是會蒙蔽雙眼,這樣的狀況也適用於其他家暴。被家暴的婦女之所以不走,是因為愛,也會慢慢內化自責,認為自己做得不夠好才會惹他生氣,你懂嗎?!這個就是人生,就是這麼的複雜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07:00
很多人都希望這為媽媽更早跳出來保護她的孩子,但實際上就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07:00
但反之, 只用同理心或家暴難處裡, 就認為無可檢討之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07:00
想要去批判就去批判吧,但只會暴露你的xx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08:00
來。我們不該站在上帝視角去思考她的立場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7:09:00
應該說我們不是覺得"一定不是錢的因素",只是要提醒你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09:00
你就把你的同理心好好收著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10:00
m大, 那是一些人的人生, 不見得就是肉圓媽的心聲且這樣的人生, 這樣的解法, 到底好不好, 那也是有待討論的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11:00
請跟c大道歉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12:00
app大, 那我們做的是相同的事, 提醒對方還有另一種可能,另一種視角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12:00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從頭到尾沒人說這種人生和解法好棒棒吧?而是大家希望你不要用上帝視角或自己的成長經驗去看待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12:00
m大說的確實不見得是肉圓媽的心聲,大家想討論的是多種可能,而不是武斷地說是為了錢,或經濟不應該有問題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13:00
這種家暴事件。為什麼我們身邊沒有家暴?為什麼我們遇到困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13:00
文章就說了是只有數據會有不同的解讀, 也回話給C大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14:00
重點是你要用什麼立場去檢討去批判?你不是已經先定了「她沒趕快處理一定是她有問題」的罪嗎?問題是每個人的人生際遇不同,感情想法也不同,怎麼能用同一套標準答案來解決所有人生問題?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14:00
但每個人的性格、經歷都不同。有人能做到、有人做不到,但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14:00
你不就認為:無論如何,事情發生當下,就該離婚,反正一定有贍養費,其他問題也一定有辦法處理,這是唯一答案。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15:00
請S大回去看你本文最後一段寫了什麼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15:00
yuh大 在你眼中我是用上帝視角去看待, 在我眼中則是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9-01-16 17:15:00
大家別再浪費唇舌了啦 一開始就帶著既定立場去批判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16:00
不該只用像是m大所說的那種人生,就去解釋所有家暴的可能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9-01-16 17:16:00
當事人 當事人做再好 都能找出理由攻擊的啦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16:00
你已經武斷認定肉圓媽有工作能力,離婚能拿到錢不會有經濟問題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7:17:00
你回去看你最後一段寫了什麼+1 我不覺得我們想講的是一樣的....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17:00
再次驗證,不當個完美的受害者,永遠都會有人檢討的。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17:00
你不是解釋 你是直接說有人會去合理化、以七年當標準 甚至自創七年同溫層這個詞 說對某些人來說數據(7年)變成一個解法 然而我特地回去爬完了c大那篇的推文 除了某位跳針者 根本沒人拿數字做文章 你這不是無中生有是什麼?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9-01-16 17:17:00
原po自己好棒棒 覺得說離就離很簡單的啦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17:00
h大, 我會很認真跟你討論肉圓媽是否會有經濟上的問題因為那是很重要的一個關鍵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7:17:00
沒有人說小孩想死不可憐,但小孩想死是因為被爸爸打啊!關媽媽屁事,鞭媽媽能幫到小孩嗎?醒醒好嗎不要再自己騙自己了你根本不在乎小孩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19:00
直接排除在受家暴者很重要的經濟因素,又扯什麼蒐證率100%沒有蒐證困難,你這麼武斷是還想討論什麼?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19:00
m大, 如果你有看到這串中一些受暴者分享自己的經驗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19:00
我講白點好了 你要解讀成這樣 就勇敢承認是自己的想法再做出褒貶 而不要憑空捏造捏造一個群體出來 然後描述得像是c大的數字推波助瀾了一群不願面對家暴責任的當事人一樣
作者: AppleAlice   2019-01-16 17:20:00
我很想知道你我都是局外人,要怎樣討論肉圓媽的經濟??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20:00
做出自私的選擇, 而讓放任他們受傷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20:00
很多推文表示恨母親沒作為的,是真的毫無作為肉圓媽已經算有所行動了,不是嗎?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7:20:00
阿哈哈哈 受暴者有他的立場去檢討 你一個不相干的人有什麼資格去講也是受害者的人的什麼?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21:00
那種恨自己父母沒作為的很多是一輩子沒作為到小孩成年離家為止,這和肉圓媽的狀況根本不一樣了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21:00
那按你這樣說, 大家又有什麼資格檢討肉圓爸呢?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7:22:00
到底要講成怎樣才會抓到大家要講的?出張嘴是最容易的啦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22:00
我認為肉圓媽還不到放任受傷吧,她蒐證、培養工作能力、帶孩子諮詢,這些都是作為,或許有些人心疼孩子覺得太慢,但與放任還有段距離拿肉圓爸這個施暴者來跟肉圓媽比是有什麼問題?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23:00
好了那現在知道她經濟可能會有問題了,你願意改觀嗎?還是繼續檢討媽媽,不檢討明顯加暴的爸爸?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24:00
「我想肯定有人的解讀會因此去合理化受暴需花七年時間來離開受暴環境這件事.好似平均七年變成了一種標準」請問這些「有人」在哪裡?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7:24:00
阿哈哈哈真的笑死人,不要打人跟這些太簡單應該很客觀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25:00
g大, 有些人留言認為肉圓媽的時間算快, 或合理範圍的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26:00
等等 我說的就不一定符合肉圓家族狀況,你說的就符合嗎??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9-01-16 17:26:00
還是說某個男人要表達的是肉圓爸不打人發洩就生活不下去?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26:00
有人不就上一篇有人。雖然思考許久,還是無法得知有人打哪來?為何不怕這篇這種批判的方式,讓其他的有人更不敢面對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26:00
和統計數據比確實算快啊,而且大家會希望未來這個統計數據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26:00
可能你認為完全不會去參考平均七年這個數據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27:00
m大, 我不敢說我說的就一定符合, 所以我一直說的是不該忽略這個可能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28:00
如果因為社工的努力或社會氛圍的改變,讓"平均七年"這個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28:00
可是,別人提出的可能,你都不認為是可能。你自己提出的可能,才是最有可能耶!那到底想討論什麼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28:00
只以同理心就要我去將這種可能視而不見, 我沒辦法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29:00
也從來沒有人說肉圓媽絕對不是為了錢啊,有嗎?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29:00
到底是哪個天才會看到7年這個數據就跑去跟受家暴的人講說你被家暴還不到7年再等等吧,這能聽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29:00
ya大, 我沒有認為別人提出的不可能阿!!!!! 但是因為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7:29:00
檢討受害者檢討不成就說那加害者也沒錯,我覺得我我花時間跟你講話實在太蠢了,掰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7:29:00
不想看到的都先排除,紮好一個稻草人再打,重點是還打歪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29:00
不要說家暴大家拿統計數據去比,各大醫療中心甚至研究單位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31:00
問題是在現有證據無法推論的情況下揣測肉圓媽是為了錢,這對受害者是二度傷害S大你明白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31:00
式視為不可檢討的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31:00
所以七年同溫層到底是什麼?我真的看不懂應該沒有人認為拖到七年或七年內處理就好棒棒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32:00
就是在討論這個案例可不可檢討的過程中, 以家暴平均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1-16 17:32:00
至於你最後一段雖然是問號,但是看你前面的敘述,你早就下評論,還要要帶風向。就不要不承認了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32:00
統計數據給你7年,誰知道標準差是多少?
作者: Mignion (Mig)   2019-01-16 17:32:00
更正,不是「沒錯」,但隨便啦,bye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33:00
「找不到經濟上離婚就會養不起自己和小孩的可能」跟你在推文說:被家暴與贍養費的關係,沒設定好?沒排除?
作者: anniekinki (我是安絲琪!)   2019-01-16 17:33:00
平均七年不是這樣解讀的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33:00
m大你看錯了吧? 肉圓爸是加害者, 那些做出自私的決定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33:00
因為一方提出為什麼肉圓媽拖這麼久,所以前線戰鬥人員提出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34:00
“案主自決做出讓孩子想死的決定?”這句話指控有多嚴重你能明白嗎?不是說有打問號就可以雲淡風清的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34:00
skytowerlll: g大, 有些人留言認為肉圓媽的時間算快跑回上一篇用關鍵字搜尋 一個都沒有可以請你不要再造謠生事了好嗎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34:00
所以你到底怎麼能斷定她是自私的決定?還是囿於現實狀況而做的決定?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35:00
我相信已經有很多社工與相關單位在研究為什麼會有七年這種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35:00
肉圓媽究竟被家暴幾年都未知,怎麼判定她快慢?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35:00
七年的同溫層,應該只處於你的腦袋吧 = =a 你都不怕自己的文章,讓家暴受害者更退怯,卻害怕分析家暴狀況的文章,讓他們開始出現同溫層?????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7:36:00
只要是家暴,不管是七年還是五年甚至三年,對受害者來說都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36:00
也根本沒看到誰拿平均七年來論定誰快誰慢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36:00
阿對了 你這篇也順便搜了 依然不存在你捏造的留言群體喔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37:00
而且到底哪裡有人覺得可以拿7年這個數字來做基準覺得處理不到7年的都很棒棒處理超過7年的就是擺爛?7年就只是個狀況數據好嗎?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38:00
到底哪裡出現同溫層啦?家暴受害者是會去查資料,看看同是受害者大家平均的脫離時間哦 = =a 不然這個族群打哪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39:00
我再強調一次 我懶得管你要去針對哪個個案做批評 但你拿著上篇提供的數據、捏造一個不存在的群體,說這個數據會致使這個群體(同溫層)逃避問題,我覺得這種做法超無恥的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40:00
被家暴三年的受害者自決要脫離,看到平均七年改再忍四年這樣?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42:00
要嘛老實承認是自己的假設,要嘛放棄不實揣測不要拿別人用血淋淋的案例統計成的數據,當成你攻擊他人的武器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1-16 17:45:00
阿就幻想別人都看不懂文章弄個稻草人出來打顯示自己好棒棒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48:00
上一篇文 用「快」跟「合理」搜尋都找不到你說的留言到底怎麼好意思說出「不要形成七年同溫層」這種話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48:00
g大, 回文給你了, 在上面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1-16 17:50:00
誰說這媽媽沒問題不到七年不用被檢討啊 ?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50:00
所以K大,你也認為有檢討空間, 那很好啊~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7:51:00
skytowerlll: g大, 有些人留言認為肉圓媽的時間算快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51:00
但你依然沒有解釋 為什麼找不到你口口聲聲說的那些留言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51:00
因為我寫的是所傳遞的概念, 而不是原文原字阿這篇文一開始就說會形成一種解讀的方法, 而不是會產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52:00
這兩篇文裡 都找不到你所謂的留言 更沒有出現你所謂拿七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7:52:00
生如下的留言阿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7:52:00
「隨你解讀的概念」,就跟你打死認定的唯一「可能」一樣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1-16 17:52:00
你說的這群人到底在哪?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53:00
哇靠 找不到證據就開始改口啦是你堅稱「g大, 有些人留言認為肉圓媽的時間算快, 或合理範圍的」我問你留言在哪 怎麼就變成「因為我寫的是所傳遞的概念,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7:54:00
問題是你站什麼立場去檢討?你如何能斷定她因為自私所以慢處理這件事還是囿於現實狀況所以處理的不夠快?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7:54:00
除了畫箭設靶,現在連不存在的留言拿來戰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54:00
而不是原文原字阿 」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7:54:00
你拿“有些人留言”來佐證自己發言,又提不出哪些“有些人”,跟新聞的“據專家說”是同等不負責任所以“有些人留言”所傳遞的概念在哪?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55:00
我再整理一次 你17:25特地點名我說「g大, 有些人留言認為肉圓媽的時間算快, 或合理範圍的」我在兩篇文中都找不到符合的留言 到了17:51你方改口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56:00
家暴中的受害者,同時也是導致孩子悲慘的另一種加害者,的確是這樣啊!但,到底跟七年同溫層何干 XD
作者: JungHowe (be wide!)   2019-01-16 17:56:00
不懂裝懂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56:00
「因為我寫的是所傳遞的概念, 而不是原文原字阿」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1-16 17:56:00
該不會你自己看錯文章意思就覺得很多人跟你一樣會看錯吧XDDD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7:58:00
真的要講概念,認為你這篇也會導致受害者更不敢為自己爭取,因為必須先被審視哪裡沒有問題,這概念可以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7:58:00
如果你真的覺得有能佐證你發言的留言 拜託截取給大家看免得你晚點又要換一種說法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1-16 18:08:00
這篇就可以看到言論的恐怖力量,先用不存在的解讀跟留言自以為是的把被加害者以自己的角度檢討了一遍,最後再說聲自己的詞意不佳就可以以為沒事了。就是這種言論讓人不敢站出來的。這社會就是這麼殘酷!這種看似要幫助小孩脫離苦害的鄉愿文章,我可以解讀為加害者嗎?畢竟這也是一種「可能」啊!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9-01-16 18:20:00
噓你說大家沒資格檢討肉圓爸是七年就是同溫層,所以不是七年就不是同溫層?統計學是這樣看的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8:26:00
這七年同溫層 上面有解釋拉, 看來真的講得太不清楚我檢討@@至於那些說不存在的解讀, 難道真的都認為那樣的解讀是0 ?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8:36:00
首先,我一直都強調,你原文寫得好像已經「有人」在以七年數據為基、衍生出「七年同溫層」來規避責任,就是在扭曲那個數據背後的涵義,也不尊重單純提供數據的人。再來,是你自己聲稱,真的有「留言」做出這樣的解讀才致使你反駁,於是我回頭去找你所謂拿時間長短/七年來討論的推文,卻搜尋未果。我自認這算實事求是,而不是咬文嚼字。因為要不是你特別跟我說真的有這樣的留言存在,我也不會再次回頭細讀,然後發現與事實不符。當然,如果你認為拿著你親口說出的話回頭尋找證據,叫做咬文嚼字的話,我也認了。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8:38:00
因為不少人的留言是因為這"七年", 而能理解或接受為什麼這不是你自己說的嗎? @@a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8:39:00
你拿“有些人留言肉圓媽算快,或合理範圍”,來證明你的七年同溫層,卻拿不出那些“有些人留言”在哪裡,被質疑了反過來說g大執著?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9-01-16 18:40:00
我認為我已經有表達數據可能形成的原因是什麼了,但沒有一種是可以一言蔽之且推論全體的原因,其實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你到底要討論的是肉圓媽這個個案,還是想了解大部分受暴者的困境?一下要檢討平均七年的受暴者,一下又跳回肉圓媽,可以聚焦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8:40:00
我上面也強調了很多遍,你要自己作假設去立論分析討論,我都沒意見,但是不要拿一個不存在的留言群體來支撐你的論點,這樣只會顯得缺乏說服力,更像是你在放羊說謊似的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8:41:00
為了這個我還回頭去看社工c大整篇含推文,及這篇17:25前的所有推文,根本沒發現有人提出相似的概念,你能不能好心點截給大家看那些“有些人”在哪裡,我眼睛很花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8:42:00
謝謝h大 好在還是有旁人能看出問題在哪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8:59:00
就通篇謬論啊,基於家暴訴請離婚可以拿到贍養費的依據是啥我也很想了解一下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02:00
g大, 如果你是執著在C大的文下要有那樣的留言, 那是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9:03:00
扶養費那也是扶養小孩,我剛特地去查了一下主計處105年新北市每人每月消費,是20k,媽媽了不起拿個2/3好不好,那也就13k,更別說有很大一部分是判各半也就是10k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03:00
你所限定的範圍及文字集合. 但如我所說, 在這個案例的討論中, 不乏認為一兩年速度算快的.如果你是實事求是, 就不該畫個範圍然後就去否定這樣的人存在.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05:00
可是是你自己說有人留言耶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9:05:00
再加上爸爸工作性質,要隱匿所得太容易了,如果我是他,就算得到扶養費的裁判很可能也是一張廢紙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07:00
s大, 民法1057條, 因結婚,育兒,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9:08:00
範圍是你給的,我在你劃定的範圍找不到你聲稱的證據支持,倒變成我否定他們的存在?我真的笑出聲欸XD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08:00
工作, 致不能期待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08:00
所以你指的有人留言不只是婚姻板的討論,是其他地方的討論嗎?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9:08:00
就算我不是法律人,但也知道判要給贍養費,不等於拿的到XD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09:00
就算有人覺得一兩年速度算快,又怎麼了嗎?接下來要不要乾脆討論"為什麼會讓家暴這種事情發生"?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09:00
另外我除了贍養費外, 我說至少也有扶養費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9:09:00
更何況不一定會給贍養費,扶養費也不等於一定到手的。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09:00
到底是多天真才覺得法律判的一定拿得到?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10:00
給七萬輕鬆, 但如果考量的點是為了七萬比較輕鬆我不覺得可以接受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10:00
好了又要說肉圓媽是為了錢選擇隱忍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11:00
至於範圍的部分, 從來沒說就是C大文下面的留言阿@@?不是你自己一直強調C大文下面找不到的嗎?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12:00
所以不是這系列文的留言,哪個地方還有討論到7年?可以給個連結嗎?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9:12:00
所以是從哪裡看到剛好看到七年平均,又剛好底下有人留言,造成七年同溫層的啊? @@a 回應c大的文,說討論的不是文底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13:00
ya大, 本來就不一定拿的到, 但也不一定要拿到才一定能維持生活啊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9:13:00
下的留言,一下子又變成是討論概念?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13:00
先不講贍養費,如果扶養費拿不到,你幫他養小孩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9:14:00
我已經說了,是你說有那樣子的留言存在,我才回頭去找,結果連「一個」相近的發言都沒看到,甚至請你自行提出,你也做不到。一直說我執著,可是我執著的問題完全在於你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14:00
不講肉圓媽的案例(因為我不是她肚內蛔蟲),單純討論如果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9:14:00
既然不一定能夠拿到,所謂的經濟上,離婚就會養不起自己跟孩子的可能,成立在哪啊??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9-01-16 19:14:00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15:00
曲解限縮人家的語意來說別人說謊, 這就是你所謂的求
作者: al1914 (1914)   2019-01-16 19:15:00
總覺得某些人贍養費的概念是在美劇電影娛樂新聞版學的。說到離婚老有人扯贍養費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15:00
而多年後小孩也功成名就,你覺得這樣也是不能接受嗎?當然那個小孩的內心長大後會不會扭曲我們是不知道啦只能用量化的方式去討論這種案例(因為這種狀況確實存在)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16:00
是你自己說有人留言的,誰曲解這件事了?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16:00
請不要用歐美的離婚財產分配方式來討論台灣的狀況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16:00
不然你就講一句, 這種想法的人現實上不存在就好了啊你又講不出來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17:00
問題是大家只想看你所謂的留言在哪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17:00
某些想法的人存在,但比例呢?對社會的影響程度呢?當然也可以討論如何證實某類人存在(但這就沒意義了不是嗎)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9:17:00
目前看到 會把七年列為同溫層的只有兩個 XDDDDDDDD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19:00
yu大, 無法說出比例, 所以文章開頭只能說"有些人"而不是幾%針對地也是這些人, 現在如果你是要表達這種人很少那當然很好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9:20:00
「g大, 有些人留言認為肉圓媽的時間算快, 或合理範圍的」少扯別的,我只針對找不到這些留言的部分認為你說謊,當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20:00
要不然你那時推文講說「我擔心有人會人會覺得肉圓媽的時間算快」就好,幹嘛說「有人留言說」?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21:00
「有些人留言認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9:22:00
你不說有人留言,我就不會去找;若非找不到,我也不會認為你說謊造謠,就這麼簡單的道理而已。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23:00
那個...統計學上往往會出現outlier,但一般在歸納模型或總結時,我們不會因為outlier就特別去曲解靠多數得到的模型。你總是用"有些人"但說真的也不知道這些人算在多數、少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9:24:00
自己推的文自無法舉證,說別人曲解限縮你的語意,本來沒想噓,這句不噓不行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25:00
數甚至是可能被剔除的outlier,那總是強調林子大了什麼樣的鳥都有,然後去討論無法量化甚至根本數不出來的"有些人"意義又何在呢?這就像討論女權,就算基本教義派好了,大概也不太會把教母這種"有些人"的超異類(?)代表劃進去吧?C大那篇提出數據,代表的是整體台灣家暴受害者的平均現象那些是站在社工前線的人統計出來的結果,僅作家暴現象參考其意義大概就像全體國民體能統計之類的。和同溫層一點關係也沒有,這也是您這篇文章引發大量反方討論的一大原因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33:00
我說有人留言你就去找, 我怎麼知道你要去哪裡找?阿你找不到就說我說謊騙你, 不是你自己設範圍嗎?本來是在某系公社看到相關的討論, 就有人說才一兩年算快了, 還嗆是不是不知道平均都好幾年.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37:00
如果和平均值比算快,這樣不好嗎?不表示這個社會的狀況在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37:00
看到C大PO提出數據, 就想表示不要因為只看到數據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9:37:00
不好意思,0157條只有說:「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38:00
大家都希望這世界上完全零家暴,因為只要有家暴,就算一天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9:38:00
那你能不能說說那個“有些人”是在哪篇文哪位板友的留言?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38:00
snow大, 說真的,法律就在那邊, 你要說實務上我也同意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9:39:00
你沒病到快死就是有謀生能力要出去工作拿不到贍養費啦!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9:39:00
g大也問很多次了,你都避而不談才質疑你說謊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39:00
另外我不覺得你看到的那個留言是表示時間長才算正常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39:00
但實務上一個想積極解決的人,他應該會去找律師且朝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40:00
值得高興而已!哪裡表示"時間長才算正常"?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9:40:00
,哪來你幻想的經濟沒問題?還一直試圖扭曲文意...社會就不是這樣運作的好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40:00
這個方向努力, 而不是光說很難拿到就不去做. 所以不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41:00
做才是合理的.事實上用拿不到來解決問題才不合理阿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9:41:00
你找哪個律師都一樣啦,這也能凹,真佩服你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41:00
找律師?如果對方蓄意脫產呢?如果乾脆都領現金不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1-16 19:41:00
sky大,你不覺得你的推文就很像在質問為什麼有人會吸毒嗎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1-16 19:42:00
報所得呢?找律師就拿得到錢嗎?
作者: yaokut ( )   2019-01-16 19:43:00
那個....得先存要付的律師費阿 XDDDDDDDDD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1-16 19:43:00
總歸你結論說的離婚後經濟無虞是不存在的,就這樣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43:00
b大, 我是真心認為在這之前他是自覺可以忍受所以沒積極處理, 而不是考量拿不到才不去做. 當然我也尊重你
作者: hotaka (離...)   2019-01-16 19:44:00
你怎麼知道肉圓媽有沒有找過律師諮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48:00
我只知道按肉圓媽的說法, 她是說後悔自己選擇原諒而不是說因為怕老公脫產,所以不處理所以我質疑的一直是,現在想通了, 那之前在幹嘛?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9:49:00
不要又找理由開脫啦,我一直都是在問c大的文啊,從一開始我就是針對你拿c大的文章內容誤導在噓的,在17:25前我也就說過c大文章底下沒出現你原文指稱的群體,然後你才指名我說「有些人留言」云云,結果搞半天根本不是在同個論壇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50:00
你硬要抹黑我,我也沒辦法啊@@, 一開始就要我跟C大道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1-16 19:50:00
裡看到的,張飛打岳飛?那何不在最初就闡明你看到的留言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01-16 19:51:00
大下面的留言, 根本從頭到尾你就認為我是在針對C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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