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覺得這個老公很可怕嗎?
這3萬5的房貸是「婚前購買」的「婚前財產」,完全沒有老婆的份!
更正:網友說老婆還是有得分
然後就算是他5萬5減去3萬5房貸的2萬塊都給老婆當家用,這2萬塊要養2個大人跟2個小孩
,也不是很充裕!
那他還打老婆的主意,再買一個房,就算他爸爸付了頭期款,貸款本金及利息全然都是老
婆要扛了,畢竟5.5月薪-3.5房貸-2家用=0,然後再索取新房一半所有權的價值給他妹妹
!那不等於老婆要貼錢養家,還要養小姑嗎?
這會不會太吃人不吐骨頭了啊......扯
補充switchoff網友提醒「新房」還是「婚後財產」,不只是小姑要分,他老公也有份!
這算盤會不會打得太厲害了?!
引述《sandra80032 (頻語兒)》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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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職業是公務人員,每月薪水大概5萬多,老婆開個人工作室教學+網拍工作,每月收入
大
: 概在7萬多,我名下有間房子,每月負擔房貸3萬5左右,是在結婚前購買的,育有1子現
在
: 一歲多,平常是請岳母代為照顧,每月給岳母2萬到3萬不等,老婆11月會再生下第2個
小
: 孩。
: 最近因為一些經濟上的問題跟老婆有一些爭執,想請問大家的看法。有鑑於目前的收
: 入尚可,想要再多增加一些被動收入,有看好要購買一間隔成套房式的透天來出租學
: 生賺取租金,想說我名下有一間房子了,所以這間房子打算登記成老婆的名字,房貸
: 由我來貸及還款,但因為資金不足,就跟父親商量一人負擔一半的房款,房子一樣登
: 記在我老婆名下,只是父親考量妹妹未來的經濟,所以想私下和我們訂一個切結,未
: 來如果房屋出售,一半的價金歸妹妹所有。
: 以上是我們目前的狀況,和老婆的爭執點在於:
: 1.我的薪水負擔我名下房子的房貸,她教學和網拍收入,負擔給岳母的費用後
: ,其餘的也都讓我管理,老婆覺得她這樣很沒有保障。
: 2.後來要買的這間套房式的透天,我跟她說因為借款人是我,她是房子的所
: 有權人,要請她當保證人,但她說她的觀念就是絕對不能當保人,堅持不要。
: 現在老婆說全部的錢都在我這邊,她身邊什麼都沒留,現在還要她當保
: 人,這樣她的經濟狀況處於極大的風險之下,想請問大家,是否也這樣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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