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妳們夫妻看起來也不容易
特別是這場架吵得真是莫名其妙
明明是國家的好意,最後搞到吵架,真是情何以堪。
所以,數學真的很重要,女兒的數學好好栽培喔
以下我解釋一下,妳應該就能心平氣和了。。。
首先,妳講得很清楚,只計算妳的薪資所得的所得稅
在只扣除妳的個人免稅額與薪資所得扣除額之後
扣掉預繳的部份,妳可以領回四千多退稅。
我必須提醒妳,先生薪資所得不到二十萬
因此,在扣除了他的免稅額(八萬五),
以及薪資所得扣除額(十二萬八千)之後
先生根本不用繳稅!!!
那為甚麼合併申報之後,妳可以多拿到一萬兩千多的退稅?
小姑娘,那不是天上掉下來退給妳的
而是因為妳們合併申報之後
因而產生了女兒跟婆婆的免稅額,可以扣除掉這些
另外還有先生女兒婆婆的健保費,勞保費,醫藥費等等,都可以扣除
就是因為算進去了這些扣除額,相當於應納稅所得總額變少了
"妳們全家"才可以少繳一萬兩千多
而不是妳一個人突然就可以少繳一萬兩千多阿。。。
所以,妳現在心平氣和的想想
把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福利,跟老公一人一半,不是挺美的嗎?
真心建議妳兩點:
1.不要糾結這是"妳的退稅",要搞清楚這是國家"給妳們全家"的福利
否則要妳分三分之一給婆婆,妳願意嗎?
2.妳們家的狀況,顯然每個月扣繳太多了。
跟據我國的制度,可以請你們公司行政部門按照規定,減少扣繳比例
以上。
※ 引述《bluethu (bluethu)》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的薪資比先生高,必須繳稅 但是先生不用,我們育有1歲女
: 先生的薪資申報資料顯示才不到20萬,主要和婆婆白天在家照顧女兒(晚上及假日換我顧
: ),並且自己接案,沒申報的部分比申報多,我的則全部申報,
: 先生的可扣抵稅額是股利724,也就是只能退稅724,
: 而我因為每月預繳的關係,可退4千多
: 如果合併申報,我可退更多,變成1萬7千多,
: 先生將1萬7千多減去4千多=1萬2千多 再除以2
: 變成我要給他6千多的退稅款 而我自己拿1萬
: 我的問題是我的退稅款有一部分變成給先生,但是心裡不太舒服 吵架了
: 雖然可以節稅,但是夫妻有必要算成這樣嗎 不是合併後各自拿各自的退稅嗎(他不肯)
: 想問大家夫妻間的稅務 是否也是算這麼清楚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