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thu (bluethu)》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的薪資比先生高,必須繳稅 但是先生不用,我們育有1歲女
: 先生的薪資申報資料顯示才不到20萬,主要和婆婆白天在家照顧女兒(晚上及假日換我顧
: ),並且自己接案,沒申報的部分比申報多,我的則全部申報,
: 先生的可扣抵稅額是股利724,也就是只能退稅724,
: 而我因為每月預繳的關係,可退4千多
: 如果合併申報,我可退更多,變成1萬7千多,
: 先生將1萬7千多減去4千多=1萬2千多 再除以2
: 變成我要給他6千多的退稅款 而我自己拿1萬
: 我的問題是我的退稅款有一部分變成給先生,但是心裡不太舒服 吵架了
: 雖然可以節稅,但是夫妻有必要算成這樣嗎 不是合併後各自拿各自的退稅嗎(他不肯)
: 想問大家夫妻間的稅務 是否也是算這麼清楚 謝謝
我是很好奇 如果這篇文章
男女角色對調 還會有這麼多推嗎?
夫妻有沒有必要算成這樣?
要看你們平常算到怎麼樣
有沒有共同帳戶 有沒有共同支出
薪水分布如何
當然稅務的算法有點複雜
到底退稅多少 其中部分屬於誰的多少
建議是找個會計師 算一算
不然以後每年都有得吵
婚姻的價值 在於共同扶持 成長
得共同利益
但是看婚姻版這些年
吵錢真的是老梗了
畢竟 希望自己得最大利益
也不是說錯 是人之常情
而事實上 這種婚姻關係也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