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要看心理師,基本上大概就幾個方式。
一是醫院門診,身心/精神科,醫師會評估狀況,看是否需要吃藥,
或是轉給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由心理師處理。
這邊通常個案無法直接聯絡心理師,而是由醫師安排,
在門診時間表上是不會看到的。
由於台灣的一些法規和健保問題,醫院的心理師人數通常是"不足",
因此一排就是好幾個月是常有的事。
二是診所門診,這邊通常也是採預約制,有些診會有精神科醫師(可以開藥),
有些則是只有安排諮商(不能開藥)。
因為健保的問題,所以如果是診所的,大概都是自費居多。
時間上通常一次約一個小時,一至兩周一次,次數一般最少兩次以上,
看個案狀況而確定次數多寡。
尋求諮商時,建議先確認一下心理師的擅長項目。
台灣心理師雖然沒有特別分類科別,但是心理師本身是有擅長項目的。
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門診部社區心理諮商門診"為例,
可以發現不同心理師擅長的項目都是不同的。
版友說的諮商沒有效果,我相信這是有可能的,我也老實說,
即使有拿到證照,也不代表所有的心理師都是合格的心理師,
有些是台灣法規變更(影響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
有些則是心理師本身或專業方向的關係,
而心理師本身的經驗與素質,會影響個案對於心理師的信賴度,
而信賴度又會影響個案是否願意敞開心房,有點離題了,
總之,找到適合的心理師很重要。
回到正題,心理諮商時,對於是否要夫妻一同前去這點,提供一點意見。
一同前去與個別前去,依派別而有所不同,但最後一定是會需要一起的。
個別諮商,心理師處理的重點會在於個人特質。
一同諮商,則重點會放在夫妻間的互動上,所以即使到心理師那邊會吵架也沒關係,
心理師也可以從雙方的互動方式得出資訊。
最怕的是雙方都不願意開口說話,不願意開口提供資訊,只會延長諮商時間。
因為心理師通常是個傾聽者,所以去和心理師諮商,願意開口說,是很重要的。
所以如果夫妻已協調好願意一同前往諮商,那就一同前去,
如果一方不願意也沒關係,自己先去即可。
最後分享兩段話給大家。
親則生狎,近則不遜
人與人間的相處,有所磨擦是難免的,情緒性的發言,
硬碰硬很容易讓雙方都受傷,當發生問題時,請易位思考看看,
如果雙方角色互換,或是發生問題的對象,不是對方,而是任何可能的其他人時,
是否說話與處理的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
藥醫不死病,佛度有緣人
如果雙方有心,尋求心理諮商是有用的,但如果等到感情已經支離破碎時,
再來尋求諮商,效果也是有限,如果真的遇到問題,盡量在問題擴大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