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拍] 不想和婆婆一起出國玩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6-02-29 08:43:32
※ 引述《yesnogod (是無神)》之銘言:
: 沒想到會被噓成這樣!
: 現實就是
: 有人就是可以接受 陌生人加入旅遊,不減玩性
: 有人就是無法接受 陌生人加入旅遊,會玩性全失
: 這個 現實有人要否定嗎?
: 還是說不行,這要改!人就是需要訓練......
: 如果這樣就不是在婚姻板討論的了
: 至於公婆 岳父母 是不是陌生人
: 也是個人對其他人的距離感的問題
: 可以說
: 凡舉無法讓自己放開玩性 就是陌生人
: 名義上的親屬關係,不會改變陌生人的關係
: 不能當面說 公婆 岳父母 是陌生人
: 不過是禮貌問題。
: 婚姻板最大的問題就是用婚姻的大旗壓迫對方
: 而忽視掉每個人的特質不同
: 因為有婚姻,不管你的個人特質為何
: 就要把另一半的親屬視為自己的親屬一般
: 無差別心?
: **************************************
: 至於為何自己可以邀請自己父母
: 而對方不可邀請自己的父母
: 很簡單,因為夫妻間的個人特質不一定相同的
: 有一方 很容易跟別人交友,有一方是不容易跟別人交友
: 這樣當然就是 只某一方的父母容易出遊玩的盡興
: 這不該是公平問題,而是夫妻間對對方特質的認識與默契
: 如果不滿意這種結果,就需要溝通妥協
: 如果無法妥協,當初就不要結婚,不就好了
: 所以到底
: 噓的人 在想什麼?
似是而非
所謂的公平就是撇開個人價值觀和人格特質.
以相同基準線對事不對人來下的標準.
考量人格特質互相協調妥協而有雙方能滿意或接受的結果.
那是平衡.
個人特質不同,這點沒錯.
你對個人特質的敘述,或是玩性能不能放開也有道理.
但是婚姻不是只顧著展現自己的個人特質.
否則這和自私有什麼不同?
板友表達的是"雙重標準",而不是和長輩出去玩到底能不能盡興.
再來討論你所謂的個人特質.
可以"要求"對方跟自己原生的家人去,卻不能和對方的家人去.
這種特質不就是雙重標準?
這本來是雙方間的認識與默契,妳說的沒錯.
如果能協調或是從其他地方補足而使雙方滿意而達到平衡,那這也沒什麼.
可是若當無法協調的時候
不就該以公平為原則嗎?
如果還是不能取得平衡,至少也能歸因出無法平衡的原因
例如 : 雙重標準,自私.
作者: Pinkete (Pinkete)   2016-02-29 12:35:00
推完整論述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2-29 12:47:00
公平又不是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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