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要不要留第三胎的嚴重爭執

作者: dancerumba (dancerumba￾  )   2015-11-05 13:11:02
※ 引述《mtyc (mttttttt)》之銘言:
: 我的想法是
: 1.這是當事人所做的決定,旁人實在沒必要表態
: 只要尊重就夠了
: 畢竟那是他們的生活、人生
: 路人也只能出一張嘴
: 2.當事人並不是只有母親一人,還有父親
: 雖說大家認為是母親懷胎九月,所以她擁有決定權
: 這是很弔詭的事
: 因為我們老是說 父親該負起一半的教養責任,該一起生養孩子
: 卻在墮胎議題上 完全排除父親的決策權
: 也就是說 男子沒有權力決定孩子去留,只有養育孩子責任
這個說法很妙
因為父親需負起教養責任,所以排除父親的責任前,要父親同意
好比
因為當總統很辛苦
所以排除柯賜海當總統的責任前(這個人物很過時了,但又想不出較無爭議人選)
要柯賜海同意
事實上,負起總統或是父親的責任一旦行使了同意權
就是當柯賜海登記參選總統,或是男性跟某位女性發生性行為後
接下來的否決權就幾乎不在你們身上
(因為似乎說的不夠明白,補充一下:
男性需負起父親責任的可能性,始與某位女性發生性行為並射精
終於該位女性下次生理期到來,或是孩子生命的消逝
跟離不離婚或是分不分手沒有關係
所以否決權幾乎不在男性身上)
當然,孩子的父親可能會因此離開孩子的母親
如同柯賜海不能當總統一氣之下可能會放棄中華民國國藉
總是有些人會在乎,而有些人不會
: 並且是在妻子允許下
: 我不認為這是平權的概念
如果懷孕的不適和生命風險都由女性所承擔
我不認為墮胎需要配偶或父親同意是平權的概念
: 也不是婚姻的真諦
: 在婚姻裡,做任何決定,尤其是關於生命、家庭規劃的決定
: 都該由兩人共同討論、共同承擔
: 目前法律規定 已婚婦女墮胎需要配偶的簽名
: 應該也是源由這種概念
: 3.我看原文先生如果沒了孩子,他應該會有很強的罪惡感
: 嚴重的話也是會影響婚姻
: 我建議先生將你情感的部分跟太太傾訴
: 畢竟太太先前的理由都是以現實層面考量
: 並沒有顧慮到你情感的那一塊
像前一篇所言,除了經濟面之外,還有實際照顧的問題
母親的身體中被扯下一塊肉的傷害,不會比父親好受多少
但生下來若有情感傷害,通常是母親比父親大
很少爸爸有產後憂鬱吧
: 同樣的
: 你也要思索,做最壞的打算
: 如果這胎讓太太無法工作呢?家裡經濟頓減,會影響家計嗎?
不僅是影響家計,還有可能影響母親在家庭中的地位
你知道這篇 #1Lk6Nmkm@womentalk
讓多少家庭主婦或是想成為家庭主婦的女性心慌嗎?!
: 這一胎勢必影響另兩個孩子的資源,你能減低負面影響嗎?減低多少呢?
: 如果最後是拿了孩子。心裡過不去這關
: 請你務必尋求專業協助
: 祝福你們
是的,沒有人想面臨這個情況
祝福原原po能找到最好的方式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15-11-05 13:24:00
柯'賜'海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5 17:33:00
我看不懂選舉的舉例... 應該用個自己熟的例子X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