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好好談談嗎?

作者: orangutan (In the blue moon)   2014-05-25 11:45:49
單純分享, 多個受益人均分這種方式如果是衝突方實在是找麻煩
到時候真的出事要簽字蓋章都還會盧很久
不如分別保單拆開比較好處理, 業務員也不會誤踩地雷讓狀況更麻煩
(甚麼叫做誤踩地雷? 例如業務員跟你報告你先生保單, 然後你發現受益人不是你)
看起來事主老公和他娘親之間的結打得很死
而事主完全用原生家庭幸福快樂的標準去檢視
其實事主小家庭還能負擔這樣的風險(據說實際開銷只有不到三位數?偉哉健保)
就不要去爭這些了吧
事主婆婆就是不爽兒子結婚後跟人走, 目前的爭吵也是一種建立連結的方式
事主婆婆一開始應該也是好意覺得不用另外花錢給保險公司賺
但是結婚和有小孩之後的保障需求會有很大變動, 當時沒有重新檢視是事主夫妻的疏失
台灣的保險觀念普遍被保險業務員帶壞,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保甚麼
如果去 Insurance 板好好找一找, 做足保障不見得會花很多錢
如果我是事主老公, 是會採取買斷婆婆保單 (付錢變更要保人) 好處理醫療險
畢竟醫療險條件比較複雜, 體況, 當時保費利率都會有影響
再另外保一份定期壽險給媽媽讓她安心
小的車子第一次改保丙式車碰車, 然後家人就開車去撞路邊修了20萬
也只能咬牙吞了, 願賭服輸
但是明年還是只會保丙式.....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5-25 11:55:00
原原po根本不想去買斷保單歸還之前的保費 = =
作者: orangutan (In the blue moon)   2014-05-25 12:57:00
之前我也是買斷家人代保的儲蓄險, 但是主要是為了防癌
作者: orangutan (In the blue moon)   2014-05-25 12:59:00
但是早期保單可以直接改家庭保單, 剛好配偶完全沒防癌也是省了好大一筆
作者: orangutan (In the blue moon)   2014-05-25 13:02:00
我主要想建議原原po不要為這一筆小錢或是婆婆的想法糾葛
作者: orangutan (In the blue moon)   2014-05-25 13:03:00
跟老公規劃之後小家庭的保障才是正途
作者: gosin (gogo)   2014-05-25 13:25:00
出事了才跟媽媽吵要理賠金及更改受益人,之前從沒想要自己繳保費
作者: liin (哈雷妹的媽咪)   2014-05-25 19:59:00
推 , 很有道理又說明的乾淨俐落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5-26 10:50:00
我老公下班撞上高速公路上遺落的腳踏車…丙式也没折 今年還是賭了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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