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erally (天上的星辰)》之銘言:
: 對於那位二嫂,即便可憐也不值得同情,因為公婆還在世就在講房子的事
: 這不就是爭產嗎??不管他是要求過戶也好要求給他小孩也好
: 問題在於未滿18歲子女的財產必需由監護人(通常是爸爸OR媽媽)來管理
: 過戶給小孩就等於給媳婦一樣啦
: 相信只要一過戶給媳婦,二嫂說不定就把公婆趕走,轉賣也不一定
: 既然說她經濟這麼差,那麼周轉賣掉去換現金也是可能的
都是你在猜
「她說她沒有要過戶,只是要白紙黑字幫孩子要個保障 !」
「然後過年前就會搬出去,不要再說她打這個房子的主意了 ~」
你的解釋,完全是腦補!
對二嫂最好的狀況是,公婆約定百年之後房子留給小孩
現階段二嫂還是要去上班,不然她小孩吃什麼穿什麼?
她又是個硬頸的人,老公酒駕肇事是她一力承擔,公婆兄弟都沒有出手
那是不是跟公婆同住才是最佳解? 她最小的小孩才七歲剛上國小,一週四天半天課
所以誰跟你講她要賣房子? 她從頭到尾都沒有放棄過孩子!
教養的責任不在父母身上還在誰身上? 她從沒想過一個人去逍遙自在!!
全部都是你在猜!
: 所以說二嫂沒私心我才不信,不然上次華航空難,有個高中女生獲得上億的賠償金
: 因她在空難中喪生的父親用信用卡刷卡買機票可獲得理賠金
: 這新聞一出現,她很久以前就拋家棄子沒養過她的媽媽突然出現說要帶她回家養
: 誰都知道這位媽媽想做什麼啊,不就很明顯為了那上億的賠償金嗎
: 高中女生一定也知道,因為她堅持拒絕她媽媽來撫養,不知法院判決如何就是了
請問這位是文中的二嫂嗎?
是那個替老公賠償酒駕肇事責任又獨立撫養一家老小二年多的那位二嫂嗎??
既然不是,那請問你寫在這裡的意義是什麼?
就是污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