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星鴻"這家包租業者來訊如下
我非常反社宅,但就事論事
自己可以估狗這家評價,他們就都這樣
我反社宅跟這家有一定關係
社宅剛開始時候這家有打來推銷,我我是否願意了解
我也很爽快說好
於是他就要求591下架,不得自行出租也不得找別人
當下我就傻眼.....
然後他就叫我準備哪些文件,要幫我送件核租金,租金不是我說的算.....
然後將包租跟代管差別,就我認知包租就是簽約就起算房租
業者是說沒這回事,找到租客資格審核過才開始算,中間空租最多承受2週,超過不算租
金,然後租金是核定租金7折
付房客沒付房租,只代墊1個月
我就拒絕了....就開始一直亂
所以這樣一點不意外
後來兆*也不遑多讓,直接說他是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處,要徵收房子作為社會住宅,要
找屋主本人,目前依法執行公務中...
邏輯上我拒絕不就.....等於犯法???
也有不知那來電話打來要我請房客配合申請,對我不影響,還可以詐領1萬塊
還說訪客不配合跟不符資格就請他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