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版投資客大家豪 ~ 盒盒我台中房蟲辣 ☺
盒盒最近在研究了不少地方政府財務報告
才知道,原來地方政府課稅收入很大一部分來自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即按土地公告現值計算買賣時間內漲價總額,從中課徵稅賦
想到這裏,盒盒不禁產生一個疑問
房地合一稅,是房屋賣價扣除買入成本,再扣除一些其他費用,從中課稅
那為何房地合一稅是中央稅;土地增值稅卻是地方稅?
兩者都是因為不動產上漲所產生的稅賦,為何課徵機關不同?
我們都知道地方政府是缺錢的
既然如此,為何不把房地合一稅的課徵權利下放給地方,讓地方有錢建設?
畢竟房地合一稅是各縣市房屋價格上漲產生的稅,理應歸該地縣市市庫管理使用,這是天
經地義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