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ihuSnape (內湖石內卜)》之銘言:
: 借個標題釐清一下房屋自有率的意思 (這串講的自住率應該是指房屋自有率吧)
你的理解是錯的
台灣的住宅自有率是根據人口及住宅普查的資料計算
計算公式 = 住宅所有權屬為自有之戶數/居住於住宅之普通住戶數
這邊的戶數, 指的不是戶籍數, 也不是住宅數
而是居住在同一處所且共同生活的人 組成的 住戶數
住戶又分成普通住戶跟非普通住戶
其中, 非普通住戶指的是在某個人或單位的主持或管理下, 在同一處所共同生活的人
例如醫院、宿舍、安養中心、旅館
不屬於非普通住戶的, 就是普通住戶
然後, 供居住的處所型態可分成住宅跟非住宅
住宅所有權的部分則分成
自有(宅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
不住在在一起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擁有
租用
配住
其他(含借住)
所以這個計算公式的意義
居住於住宅之普通住戶數 = 所有住在處所型態為住宅的普通住戶數
住宅所有權屬為自有之戶數 = 所有住在處所型態為住宅、且所有權屬自有的普通住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