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解釋一下這狀況
首先先講合法方式
1.出租六年+去民間公證6年後交易
缺點是要付出租金6年 但是可以實價登錄而且不用高額自備款 因為銀行鑑價應該跟上了
2.備註"親友間交易"
因為事實上我的財產 我喜歡便宜賣給親戚 朋友 這是個人財產自由 也確實會有這需求
你父母兄弟好友把房子便宜賣你 並不是不可能
那至於價差部分 就是走現金
甚至有些人走海外 有些人走虛擬貨幣
一個人一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 想給流浪漢都可以
至於我們來看看實價登錄網站
https://lvr.land.moi.gov.tw/
都是抓高報 因為這是詐貸 禍國殃民 動搖國本
低報講實際以稅法去思考沒差 國稅局遲早都等到這筆稅
誰繳 講實際國稅局懶得管
土增稅可以繼承延宕也是類似理念
一間房子1000萬 現在漲到2000萬 假設都是短期交易
A賣給B 平轉登1000 B賣給C 登2000 B負責繳45%
另一個是
A賣給B 登1500 B賣給C 登2000 A B 都繳500的45%
最後是
A賣給B 登2000 B賣給C 平轉登2000 就是A自己繳45%
國稅局都沒差 反正都是交易 差額*45%
當然你說可以用6年自住 10%還有400萬免稅
沒錯啊 這就是要你用時間去換
立法的時候都計算過了
這條路就是要開給你的
你也可以都堅持持有6年以上 國稅局就願意放過這種人
理論上自住客的話
只要住6年以上 跟投資客談好 比建商便宜一坪 2萬 3萬
這是雙贏
不用過度情緒操作 維護正義什麼的
不然就繼續等待 等房價崩盤
就快崩了 大家一起戒急用忍 說好了喔 新竹2022大家一起忍住不買
科技業要掰了 從現在開始一年比一年爛 回到一坪20萬 輕鬆寫意
我話說完了 誰贊成 誰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