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預售屋轉約

作者: mfcke (drive)   2022-03-07 16:36:44
我也來解釋一下這狀況
首先先講合法方式
1.出租六年+去民間公證6年後交易
缺點是要付出租金6年 但是可以實價登錄而且不用高額自備款 因為銀行鑑價應該跟上了
2.備註"親友間交易"
因為事實上我的財產 我喜歡便宜賣給親戚 朋友 這是個人財產自由 也確實會有這需求
你父母兄弟好友把房子便宜賣你 並不是不可能
那至於價差部分 就是走現金
甚至有些人走海外 有些人走虛擬貨幣
一個人一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 想給流浪漢都可以
至於我們來看看實價登錄網站
https://lvr.land.moi.gov.tw/
都是抓高報 因為這是詐貸 禍國殃民 動搖國本
低報講實際以稅法去思考沒差 國稅局遲早都等到這筆稅
誰繳 講實際國稅局懶得管
土增稅可以繼承延宕也是類似理念
一間房子1000萬 現在漲到2000萬 假設都是短期交易
A賣給B 平轉登1000 B賣給C 登2000 B負責繳45%
另一個是
A賣給B 登1500 B賣給C 登2000 A B 都繳500的45%
最後是
A賣給B 登2000 B賣給C 平轉登2000 就是A自己繳45%
國稅局都沒差 反正都是交易 差額*45%
當然你說可以用6年自住 10%還有400萬免稅
沒錯啊 這就是要你用時間去換
立法的時候都計算過了
這條路就是要開給你的
你也可以都堅持持有6年以上 國稅局就願意放過這種人
理論上自住客的話
只要住6年以上 跟投資客談好 比建商便宜一坪 2萬 3萬
這是雙贏
不用過度情緒操作 維護正義什麼的
不然就繼續等待 等房價崩盤
就快崩了 大家一起戒急用忍 說好了喔 新竹2022大家一起忍住不買
科技業要掰了 從現在開始一年比一年爛 回到一坪20萬 輕鬆寫意
我話說完了 誰贊成 誰反對?
作者: OHHEEEEEED (茫茫)   2022-03-07 16:42:00
你看一堆人嗆換約違法真的笑死土地都回不去了 房價怎麼有辦法20萬土地比房價更有向下僵固性
作者: mfcke (drive)   2022-03-07 16:46:00
跟智障溝通有難度的= =台中我也熟 當兵一年 工作一年 當初還去看過大智路投套
作者: OHHEEEEEED (茫茫)   2022-03-07 16:46:00
那邊打通已經起飛了節稅對大家都是好事 在那邊執著實登價格就要自住五六年根本沒意義對投資客來說也沒什麼差啊以去年前年買到的物件一定有人實拿150 加上全部合法成交實登掛在那邊 遲早也是會賣掉所以給政府賺45%的稅 表面上的實登正義真的是農場圈養的韭菜綿羊合法實登好安心
作者: l79cm (歐亞美跌 義股優)   2022-03-07 16:51:00
低報是晚課稅,那高報就是先課稅,遲早都要課
作者: junior020486 (軟蛋頭)   2022-03-07 17:12:00
下一手重購退稅還是自住6年400萬免稅額,你國稅局要怎麼課稅?要這樣搞,國稅局不去抓,到時候中古屋也開始搞何況這種現金交易沒寫在合約書上根本沒辦法保障交易安全
作者: mfcke (drive)   2022-03-07 17:25:00
不是寫很清楚 你每一次交易都撐6年 國稅局放妳走啊
作者: OHHEEEEEED (茫茫)   2022-03-07 17:43:00
沒那麼容易這樣搞啦台北也沒人在補現金的
作者: PKPKOUT (皮卡皮卡丘丘丘)   2022-03-07 17:45:00
你在講啥出租6年就不能用免稅額阿 那6年意義是甚麼?備註親友交易更是脫褲子放屁 到底用意?
作者: rig2121 (阿中)   2022-03-07 17:46:00
樓上,當然說私下出租啊…,台灣有幾個出租真的公證的XD
作者: PKPKOUT (皮卡皮卡丘丘丘)   2022-03-07 17:46:00
很多低報的都被查金流不要幻想沒再抓
作者: OHHEEEEEED (茫茫)   2022-03-07 17:47:00
所以我才說+50啊不能小賺50萬嗎XD
作者: rig2121 (阿中)   2022-03-07 17:51:00
話說其實私下給就跟一堆地下經濟不開發票一樣,裝潢一堆人不開發票少5%營業稅的,真的要抓台灣這種真的抓不完XDD
作者: frowning1226 (法利昂)   2022-03-07 18:34:00
竹北王大大,這種話題不要教太多...反正要進房地產自己動腦想怎麼節省成本,各憑本事講換約違法的就讓他繼續覺得違法,去跟建商買貴貴的
作者: buike (chico)   2022-03-07 19:13:00
M大佛心還在點魯空,祝您一路綠燈平安
作者: GGYYJOGY (發Q)   2022-03-07 19:16:00
我是建議那些人先去了解國稅局實務運作再說文字和實務運作差很多 就像被檢察官起訴不代表有罪
作者: a6821888 (大山神)   2022-03-07 23:08:00
請問假設我+60跟賣家換約,我想要請他報實登,那我要再加價幫他吸收的稅金是60-30(免稅額)*0.45嗎?
作者: ftc693 (阿佑~~)   2022-03-07 23:19:00
沒錯
作者: joseph4229 (~~九色甫 (Joseph))   2022-03-08 08:32:00
台北市現在都會看金流,查無不法也會一直鬧,所以還是乖乖繳45%稅就好,反而省事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3-08 10:13:00
房地合一哪來30萬免稅額誰傳的錯誤資訊
作者: ftc693 (阿佑~~)   2022-03-08 12:28:00
樓上建議可以查一下google 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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