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政府有機會學中國採新房抽籤制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09-30 21:19:23
※ 引述《H2 (超級噴火龍X)》之銘言:
: 推 Sam27: A7就中籤14萬,五年解鎖現在實價28 09/30 15:15
: → Sam27: 為何不規定只能原價賣給政府回收?? 09/30 15:16
: 推 jerrylin: 沒限制轉賣當然會出問題 09/30 16:52
: → jerrylin: 已經想的到的問題都有辦法防堵 看做不做而已 09/30 16:53
未經許可買賣可收回
買賣限有購買資格者
主管機關有優先承購權
你們想過的條款之前都有實現過, 不過你去問問你爸媽或是當年有買賣國宅的人
有用嗎?
國民住宅條例 民國71年7月30日~民國91年12月11日
第十九條
  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居住滿二年後,經該管國民住宅主管機關之
同意,得於提前清償國民住宅貸款本息後,將該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
與或交換。其承購、承典、受贈或交換人應以具有購買國民住宅之資格者為
限,並視同國民住宅配售戶。
  前項國民住宅及基地之出售,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有優先承購權。原承購人及
其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及未婚之兄弟姊妹,自出售其住宅起五年內
,不得再行承購或承租國民住宅。但由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承購其住宅者不在
此限。
第二十一條
  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出售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
該住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一、作非法使用者。
  二、積欠貸款本息達三個月,經催告仍不清償者。
  三、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未經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同意者。
  四、同一家庭有政府直接興建或貸款自建之國民住宅超過一戶者。
  五、變更為非居住使用或出租,經通知後逾三十日未予回復或退租者。
  六、承購後滿三個月經催告仍未進住者。
  七、積欠管理費達六個月者。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09-30 21:33:00
所有打房做法KMT都幹了,不然怎麼會讓DPP上來?地主忍耐打房是有極限的一堆白癡還真的以為dpp是來打房的喔打房覺青 咕嚕咕嚕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09-30 21:38:00
限制轉讓只會壓低價值、增加持有者困擾,價值低到有利可圖,就會有人利用各種管道進來買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09-30 21:38:00
一堆覺青以為反串會有用真的好笑,現在房板一堆多多開始玩反串超好笑XD連Dr.T都怕正能量過頭衝進來反串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09-30 21:40:00
用人頭、鑽法拍漏洞、用債權、簽約不過戶,方法多的是結果只會讓國宅管理混亂,無法遏止轉讓圖利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09-30 21:45:00
那些87爵卿到底有幾個是真地主後代啊?我阿公當佃農 小蔣搞平均地權 才有自己的地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09-30 21:47:00
87%的覺青都沒有的啦,少數混在裡面騙吃喝的都大地主少數的啦那種鄉下的因為都論不到阿就那幾個南部覺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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