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舊制稅率跟房地合一稅的幾個問題

作者: EBVirus (洨洨積極哥)   2021-04-21 23:57:39
大家好,想問一個問題
我名下有一間老舊套房是105年實施房地合一1.0以前購入的
但後來108年因為換新屋了,所以把自己的戶籍移到新屋
但老婆的戶籍從娘家移到舊屋。
查了一下,假如我現在賣掉舊屋,應該是適用舊制稅率
也就是賣房所得直接納入綜所稅
想問的是
1.假如現在把舊屋過戶給老婆,還適用舊制嗎? 還是要變成房地合一稅?
2.如果稅制會變成房地合一稅,是不是也代表7/1過後也會變成2.0版本?
這樣持有時間要怎麼算? 會重算嗎?
3.因為舊屋我戶籍已經在108年就移走了,但有把老婆的戶籍也跟著移入
這樣還可以適用滿6年的自住減免嗎?
忽然想到 如果問題1的答案是過戶也維持舊制,那後面就不用問了...
以上幾個問題 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22 00:12:00
有個函釋是夫妻贈與後再賣出,是以配偶最初取得的日期及成本作為課徵所得稅之依據。配偶適用舊制的話,無論同一對夫妻以夫妻贈與反覆幾次,還是舊制。
作者: mariondean (你好我是迪恩)   2021-04-22 04:52:00
可維持舊制,但要注意贈與後受贈者取得成本會變為公告現值,若被要求以核實認定課稅依舊會提高不小金額
作者: sdhpipt   2021-04-22 09:00:00
夫妻戶籍只能算其中一邊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22 15:16:00
夫妻贈與跟一般贈與之後再賣出後房地合一稅認定之成本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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