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求救:房仲要求簽延遲交屋合約

作者: jamo (hi)   2020-10-02 07:05:02
正常來說中古屋交易在 30~45 天都是正常範圍
另外貸款動作是買方工作
仲介跟代書只是站在協助的角度幫忙
※ 引述《killsky0720 (TALK TO )》之銘言:
: 第一次購中古屋
: 但卻無法在交屋日期完成交屋
: 因協助對保的銀行人員
: 委婉告知我們代書動作都比較慢
: 作業時間都會告知約需幾個工作天
: 但都壓在最後一天完成
: /
: 目前房仲希望我們簽延遲交屋合約
: 但我方也都按照合約約定日期匯出款項
: 也已花錢看好入住日期
: 還有裝潢.電器.油漆工班要估價施工
: 目前也是租房中
: 這樣就得再花錢租一個月
: /
: 因此上來詢問大家
: 是代書問題還是我們買家問題
: 以下為時間軸
: 8/09(日)→簽訂合約並約定交屋日為10/8
: 8/12(三)→第一期簽約款匯款
: 8/13(四)→仲介費匯款
: 8/14(五)→繳納財力證明與房屋資訊送銀行審核鑑價
九號簽約其實應該 10 號就送件給銀行
並直接填寫貸款申請書
: 8/19(三)→第二期用印款匯款
: 8/20(四)→銀行鑑價完成並填寫貸款申請書
: 9/02(三)→銀行核款完成
這邊就應該約直接對保了
: 9/07(一)→回覆銀行貸款總額並由銀行端通知代書核款結果
: 9/10(四)→代書回覆銀行端貸款批准
: 9/11(五)→匯款完稅款&稅費
: 9/18(五)→對保填寫
: 9/23(三)→代書送地政過戶
: 9/27(日)→房仲驗屋
: 代書回覆
: 10/6(二)→撥款代償
: 以上
: /
: 另還想問
: 10/6完成撥款代償 後還需要多久會交屋?
: 代書回覆告知
: (1)10/6撥款代償
: (2)清償證明,預計3-4個工作天左右會核下
: (3)待塗銷完成
: (4)即可交屋時間喔
: 再請各位先進 指點一下
: 如果是我的問題或銀行作業問題
: 我會願意接受也謝謝各位朋友點出問題
: 但如果是他人動作較慢
: 卻要求我們延遲交屋造成衍生的財務損失
: 我就不簽定遲延遲交屋合約
: 並求償違約金
: 謝謝各位朋友了
結論就是你們送件跟後續跟上的速度太慢
不過還是要說,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銀行貸款是你們的事情
代書只是代為送件跑腿,沒有義務幫你追進度
所以我覺得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雖然我也覺得依現代普通大樓這種單純到不行的買賣案件,
除了漏水以外幾乎不會有不動產登記上的糾紛,
自己去地政還有服務台教你,也有範例可以照抄
代書寫幾張紙跑兩趟地政就要收幾千幾萬,
事少,錢多,好賺的有點誇張
但目前,的確,貸款慢是買方自己的問題~
另外正常狀況,沒有其他的特約條款,
貸款不及導致無法交屋是買方的違約責任,要求償也是屋主求償
原po以及一堆推文覺得是買方可以求償是什麼狀況?~
作者: focusjj101 (ocean)   2020-10-02 07:47:00
但從第一段來看,是代書自己動作太慢吧!感覺他自己工作沒做好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0-10-02 08:18:00
整個流程有問題,外加連中兩個連假,這個兩光代書跟仲介都有問題
作者: softstar0125 (軟星星)   2020-10-02 11:28:00
術業有專攻,不認同幾張紙跑二趟這段,自己想省錢可以自己去辦這個沒問題,但在網路上這樣講就不太好本身從事專業服務業工作內容大多也是都「很多張紙」常遇到客戶省錢照抄結果搞出大烏龍回來找我們擦屁股或許您特別聰明看看就會,但也要想想未必適用每個人
作者: okokggyy (鳳阿)   2020-10-02 11:43:00
術業有專攻,社會最不缺的就酸民
作者: Danjor (晴空飛翔)   2020-10-02 13:07:00
對我來說,付錢是最簡單的事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0-10-02 13:29:00
要看每個人的時間價值 花錢在你看來浪費 但省下處理時間而造成更大受益的大有人在創造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2 16:02:00
照你的講法,每個仲介店頭也不必特別去找特約地政士了,叫仲介把幾張紙寫一寫,讓買賣雙方自行送件不就得了。可是我到現在還沒見過有仲介店頭是這麼做的。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20-10-02 16:42:00
現在詐騙一堆,光是要有兩個互信的買賣雙方就超級罕見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2 16:52:00
告訴你啦!親戚朋友間的不動產糾紛更多,更要小心防範。買賣雙方都是陌生人,我還沒見過反悔的。兄弟姐妹、夫妻之間的不動產移轉,事後反悔的,我倒是看過幾件,但幸好我有提防,所以也沒出事就是了。 現在買賣案件基本上已經很複雜了,承辦地政士不像過去那樣子較無責任。像過去AB契約盛行,現在別說買賣雙方了,連承辦地政士都有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實價登錄剛開始時,99%案件的申報義務人就是地政士,一堆人被罰,現在申報義務人是買賣雙方,但當代理人的地政士如果沒有好好處理的話,也可能會有責任(除非就是實價登錄的代理人不要擔任,但實務上很難叫買賣雙方真的會同去申報。)還有洗錢防制法的問題,現在一堆地政士還是很頭痛。 反正寫幾張紙而已,又沒什麼,不會就去問櫃台的公務員,最好是這樣子,你就不要被他們玩死。例如:單一櫃台一站式查詢金融遺產,今年7月1日全面實施,我自己都到網路上看了好幾次,講習上課也都有去,真的跑去申請時,被不會辦的職務代理人根本沒有將資料輸入電腦裡去向各機關申請,都兩個多月了,不會也不跑去問承辦人員,十天後我問承辦人員,承辦人員一查根本沒有將資料送出去,只得再申請第二次。很多單位的公務人員流動率很高,很多資深的承辦人員走了,不一定會將經驗完整地傳授給新的承辦人員,尤其是稅務機關。 反正抱持這種心態,將來出問題,就花更多錢找律師唄!不過,記得要找對律師啊!因為有登記實務經驗的律師很少!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20-10-02 17:14:00
過戶真的很簡單,就照這篇說的去地政填表就好,連那種退休的志工都會教你,如果只是單純親友間的過戶自己跑就好但涉及買賣的行為還是找個第三方來處理,要雙方都不會相信另一方
作者: Nightu05 (Tiffany)   2020-10-03 01:59:00
核完到對保 確實滿慢的
作者: ayumi2456 (apple)   2020-10-03 06:14:00
如果你是賣方,就不會喜歡買方自己跑流程。畢竟房子安全轉移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贈與房子給家人,自己跑流程沒有問題
作者: tram (Ganster)   2020-10-03 1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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