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好:
小弟想請問一下大家,小弟前天收到管理費繳費通知,說我108年10-12月共三個月份
沒有繳納,然後我跟總幹事說,管委會這邊以前都有發通知,現在一通知我就說這三
個月的部分是無法享有年繳費九折優惠部分,必須獨立繳納這樣收原費用3300元,年
繳九折優惠部分,依照小弟的坪數算來是(1100*12)*0.9=11880 再除12個月,等
於說是990元,也就是說這三個月(108年10-12月)部分我會因此多繳330元,然後總
幹事就說,先前的管委會有決議公告說不發繳費通知,那我在前天收到的繳費通知不
就是耍人,因為我之前都是收到通知就下去繳費,然後都是採年繳,也有收據可以佐
證。
因此小弟想要問的就是,我能不能省下這330元?
小弟102年10月入住至今繳了8萬多塊管理費,中間有年繳居多,裡面也有一年說不能
用年(九折)、半年(九五折)、季(九八折)優惠模式,所以有雙月繳費部分。也
都是在管委會一發繳費通知就去繳費的情況下,所以都沒有發生問題。
因為就是覺得管委會這邊沒有通知我,一通知就說我欠繳管理費,奇蒙子不好森77,
不想繳,要是去年10月就通知我,我一定就馬上繳,而且是採用年繳方式。這樣就也
不會發生今天這回事。
以上先謝過各位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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