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預售屋反悔怕慘賠?解約關鍵看這裡!

作者: uulovu56 (迪迪)   2020-01-08 18:30:27
連結: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54899245297.html
內文:好不容易手邊有資金可以投入房地產,不管是自住或是想要置產,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通常消費者都會多看多比較才決定下訂。
其中對於不少首購族而言,選擇預售屋不僅能夠享有全新的新成屋體驗,還能在房子蓋好
前,利用分次繳交物件工程款項,減輕買房負擔;不過也因為預售屋看不到實品,往往有
些消費者被美輪美奐的樣品屋所吸引,反而忽略了買房的整體考量,在預售屋簽約後,才
發現買到的物件可能不是自己所需,此刻該如何成功解約不傷本,專家表示要掌握兩大關
鍵!
房產達人《賣厝阿明》指出,預售屋買方不付款的行為是「違約」,與解約完全不同。依
據民法規定,買賣契約簽訂後,買方就有「給付價金及配合移轉所有權登記、交屋的義務
」;而賣方則負有「將房子登記並交付給買方的義務外,尚有瑕疵擔保責任」。 《賣厝
阿明》表示,這樣一來買方就必須依約繳付款項及配合辦理交屋等義務,若買方因為不想
買了或種種理由而不付款,則賣方(建設公司)可因買方違約,要求沒收買方之前給付的
價金作為違約金。 然而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才能要求解約呢?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
契約」,以買方來說,賣方若違反「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
期限」規定,或「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規定,即可主動解約。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也曾
表示,買預售屋不得已要解約的話,定型化契約有保障買方的權利,沒收金額不能超過房
地總價款15%,如果錯誤的決定在前,要想的是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
心得:買預售屋都還沒蓋好 所以千萬要仔細思考 不要被建商的樣品屋一吸引就衝動購買
那如果真的不小心失手了想反悔 也千萬不要被多坑錢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20-01-08 19:38:00
安啦,建商新房子自備魅惑屬性,專門吸新手買房的啦
作者: amiahhh (小白)   2020-01-08 20:53:00
先掛精神科開醫生證明就好了...都有判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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