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84338935 ( )》之銘言:
: 朋友有一間兩房25坪3樓公寓
: 107年1月實價登錄買了250 1坪10萬
: 最近聽到我想買房 他說願意便宜賣給我
: 看最近實價108年4月 同一棟5樓1坪賣了13.5萬
: 他開的價格是315萬加上稅金代書等等費用5萬
: 總價是320 貸7成 他說他這樣賣因為要被扣一個兩稅合一25%的費用 明年1月賣 所以他
不
: 想賠錢
房地合一稅制
持有一年以內售出 課利得45%
一年以上兩年內 課利得35%
兩年以上十年內 課利得20%
推文有板友提到400萬免稅額需連續持有滿6年
所以以朋友的說法
315-250=65
315*5%=15.75(賣房時可用5%計算成本先行扣除利得)
(65-15.75)*20%=9.85
65-9.85=55.15
也就是朋友要賺你55.15萬的意思
根本不是賠不賠錢問題 是他要賺多少的問題
果然跟自己人買最貴啊~~
行情因爲文中未提哪個區域暫不討論~
: 後來一個另朋友房仲說他這間根本不值得
: 叫我開270不然這個價格根本賣不出去
: 這樣跟實價開的價格低太多 朋友肯定是不願意賣
: 請問一下我朋友這樣真的會賠嗎
: 我房仲朋友這樣開真的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