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出售地主合建的權利要怎麼PO廣告

作者: ryan0202 (暱 稱)   2019-06-05 09:04:45
※ 引述《cariolmini (apollyon)》之銘言:
: 我有接觸到一批江翠重劃區水岸地與建商合建地主欲出售的權利約可換得115坪加數個車位
: 因為還沒選屋
: 所以只有明定可選的坪數和價值
: 但我看這邊的出售都要寫上明確的樓層與坪數
: 但還沒選屋相對也沒有明確的坪數可以寫
: 所以就無法上這邊的出售了嗎?
: 價錢還不錯均價才45萬/ 坪
: 滿適合投資客或一群人想一起買屋的
:
幾個問題提供你思考一下:
1.買賣雙方產權轉移的時間點?(如果已經進入信託階段)
2.合建來說土地一定會有信託,完成信託時地主是變成委託人,
合建期間的所有權人會是銀行,所以是無法轉移的。
3.在信託時間內真的要轉移,就是要解開信託在進行土地過戶,
基本上要建商跟銀行願意,可是這是風險太大,這也不太可能。
4.地主完成選屋時,由於在信託狀態,選好的標的要透過文件及印鑑章
明確的告知信託銀行,未來該地主所分配的標的。
5.進行交屋時,在產權轉移同時,建商與地主須進行結算跟坪差找補
結算完畢時,由建商跟地主提供文件給銀行,進行產權轉移。
因此在合建期間跟信託同時,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可以去轉移的機會。
也許你說可以買賣權利115坪跟數個車位,但這頂多就私約打一打去公證
但對於買方真正能拿到產權時,已是數年後,除非啦付款也能數年後,
但這樣的買賣就完全沒什麼意義!
而且等地主拿回產權後再轉移給新買方,這會有個很大的問題
地主繳完合建的增值稅後,要在被課房地合一稅喔!!!!
那如果是地主剛簽完約,最快的方式就是買他的土地並跟建商同時簽約!!!
但通常已完成的合建案,不太會有建商去配合這一段,前後要花二個月,
對建商而言,就是拖了他跟其他地主的時間,還多二三個月的開銷。
我是不知怎算的除非標的位置很好,不然買這種風險略大的投資
45萬...真的沒什麼利潤..因為你是買一個3-5年內都沒你名字的東西
還要付相對的金額出去,很冒險。
你的角色如果是要促成這件事的人,
買賣雙方你真的要很有信任跟把握,
因為很容易最後就包掉上法院了.....
作者: cariolmini (apollyon)   2019-06-05 09:59:00
是已跟地主溝通好,就是以預訂買賣的部分,用付訂金的方式先訂下,在交屋後再行付剩下的尾款,而因為時間過長所以請地主出擔保品,畢竟訂金他會先拿走,因為江翠重劃已開至五字頭,買賣方本就是就不同的想法。
作者: ryan0202 (暱 稱)   2019-06-05 11:36:00
Ok就好了。分享一下而已。
作者: Linerange (Linerange)   2019-06-05 12:48:00
之前處理地主和建商合建,建商是用預售屋買賣的方式先給地主戶挑完,剩下的建商在拿來賣,不過那是圖面等等都出來的案子,這個連圖面都沒看要怎麼賣啊土地在建造期間要在地主名下,信託也是要原地主當委託人信託給建經公司,這樣才是最保險的,千萬不要地先過戶給建商,要賣給任何人那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賣掉就叫買斷不是合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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