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地界糾紛請教

作者: qeye000 (魯蛇no.9854776)   2018-05-06 10:37:28
家裡的土地在民國78年時辦理過地籍圖重測,時隔30年才發現我們後巷的土地原來當時已變
成隔壁的,
陳情之後地政局以指界當時無爭議,重測成果也公告過,這樣要把我打發,完全無視我提出
土地是歸我家所有的可能證據。
我提出的證據是:謄本與重測前的面積一樣;還有當時蓋房子時的建照中有一份設計圖,顯
示我們後巷留有一米的清糞巷
請問實際案例上,跑完地籍重測的程序後還有翻案的可能嗎?還是一定得打經界確認的官司

感恩感恩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5-06 10:42:00
辦吉事啦 要找現實中專業辦吉事的去問喔多少錢多少價值的案子 這種錢不用省 找專業辦吉事的去
作者: kilolima (kisawakaB1)   2018-05-06 10:56:00
推樓上~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5-06 11:02:00
祝福原Po
作者: Leechihung (噗)   2018-05-06 11:47:00
重測程序完竣,想要翻案100%不可能想要翻只能去法院確認界址訴訟,請自行衡量相關裁判費
作者: wu322016 (阿傻)   2018-05-06 12:00:00
請問有申請過鑑界複丈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5-06 12:53:00
如果勝訴的話,上來說一下。那個律師不是人,是神!本件不太好處理,因為人證、物證都很難找到了,還得了解當時的法令。如果請求權基礎是民法第767條第1項的話,是沒有消滅時效的問題,如果請求權基礎是其他的話,有可能會有消滅時效完成的問題。
作者: wu322016 (阿傻)   2018-05-06 13:34:00
請問 複丈實際面積和你現在權狀上土地面積還有重測前權狀上土地面積是否一致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8-05-06 14:29:00
時隔30年才發現? 是否可主張, 時效為現在發現為開始?不然偷偷改, 沒人知道, 30年後變合法, 合理?
作者: seekll (夜月十六)   2018-05-06 14:51:00
重新鑑界 準備開吉 要求調出公告跟通知你的公文案號只要找不到通知你的案號就有機會 用行政疏失的名義翻案
作者: tsami (鎩羽)   2018-05-06 16:11:00
很難啦 當初調查結果包含回執都黏在調查表後面 每條經界線都會認章 要翻案太難了如果告贏拜託分享一下判決書 看看誰這麼神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8-05-06 21:03:00
鑑你家那塊的界呢?從前面拉跟後面拉是不一樣的
作者: tsami (鎩羽)   2018-05-06 21:39:00
樓上你那是圖解區狀況 這都重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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