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知名大建商剩誰沒有漏水等問題發生過?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7-06-12 00:33:49
※ 引述《aloness (aloness)》之銘言:
: 打藥劑並不是壞事,已經是成屋的情況下,開挖有可能風險更大、或是難度更高
: 同時,買方也要有概念,一般的防水材料壽命就是5年
: 過度的不當要求,只是在影響自己的權益
打針可以接受,5年打一次,一間房子讓你住50年,了不起打
10次,總花費20萬。
相較於房子動輒1000萬,2000萬,這點花費微乎其微。
但有些比較大驚小怪型的,就堅持說打針只能治標,一定要
治本。
這不符合比例原則。外牆裂縫滲水,治標方法打針,外牆塗個防水。
撐個幾年。
治本方法內牆敲到一定厚度,找裂縫,填補。外牆敲掉磁磚,
上一層防水,再用新磁磚貼回來。
花費可能差距高達5~10倍。
況且還不保證不會再漏,因為外牆的裂縫,碰到地震要列哪
根本不是可以預估的。
這也是有些漏水,還真的是打針比較好,最佳解。
作者: Basabe (One Day)   2017-06-12 00:34:00
純噓你亂用比例原則
作者: MakingMoney (The way of surviving)   2017-06-12 00:44:00
每20年打掉 然後繼續打針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7-06-12 00:48:00
這跟糖尿病一樣,治標,但仍為最佳解。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06-12 00:49:00
這不是亂用,一旦走上法律就是這樣
作者: Basabe (One Day)   2017-06-12 00:52:00
請估狗一下再來說不是亂用這四個字大概是全台灣被用錯最多次的四個字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06-12 00:53:00
一來是依據整體修繕費用,二來是保固期的問題建商的保固多久,他的承諾工法就只需要負責到多久通常要戰這點,不外乎第三方鑑定已經確認打藥沒用或是打藥這工法過一兩個月又漏,實際上解決不了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7-06-12 01:09:00
對阿。比例原則又不只有法律上的概念。有人很無聊 = =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7-06-12 08:39:00
自己家 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作者: bassdrum (賤兔)   2017-06-12 08:52:00
比別人便宜就是解啊
作者: r44445555 (心情哼成歌)   2017-06-12 09:13:00
打針可以撐五年 ? 聽你屁, 打針的錢你要幫忙出嗎 ?
作者: ballstick (球棍者來信附相簿及 msn)   2017-06-12 22:01:00
自以為打針可以撐五年 慘一點的頂樓打完馬上漏的都有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6-12 22:50:00
說個笑話 每次打針都可以擋5年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7-06-13 00:02:00
擋更久的藥劑也有啦,只是一般人不會花那種錢打藥劑也可以打到比拆掉重建還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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