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th (小貓)》之銘言:
: 餓死抬頭
: 我這一陣子看了很多人跟知名大建商購買新成屋交屋後,1~2年內卻發生問題一籮筐,甚
: 至還漏水....
: 寶X,太X,惠X等等大建商都榜上有名,這麼大的建設公司,卻不一定要代表工程品質,
: 用料非常好!?甚至還和住戶發生糾紛等等
: (新增補充:
: 後續處理手法也是非常重要,能完全回應並處理好住戶進入後發現的一些缺點並修整好,
: 而不應該拖過保固期就置之不理)
: 所以,不知還剩哪一家大建商是品質保證,施工用心,住戶住得安心,也會重視住戶的權
: 益?
: 歡迎大家提出看法與分享,謝謝。
講兩個觀念
1. 沒有100%完美的工程,所以才要有驗收
以驗收條款 + 通用規範,來訂出買賣雙方可接受的最下限度
2. 建商 =/= 營造商,一個大品牌同一年有數個建案在推
總不可能全部都是同一家統包,因此施工品質必定有落差
如何把這個落差縮小? 答案在品質檢查,在台灣這一塊通常是監工負責
對於沒有參與到施工段的內/外行人,唯一能看的就是施工記錄照片
以及對建造好的房子,其外觀的一些眉角
所以個人很不推買預售屋,或是以預售屋為立場銷售的合約
合約本身的條款就對買方極不利,而且又沒有施工記錄可以參考
甚至,連監工有沒有在管都不曉得
以工程在驗收段遇到漏水這個問題,從處理程序上來談:
1. 驗收方提出漏水證據,註明日期、照片、標示地點,並簽上自己名字
以書面寄發通知,一般e-mail就可以了
2. 賣方提出修改方案,但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提出修繕說明
修繕說明至少須含幾項要點
工法、工時、預定開始日、預定完成日、而這份說明要有賣方簽名
即便是建商的售後服務單位來簽都可以
由買方同意後進行施工,這時買方可以自行尋第三方協助鑑定
甚至是透過第三方鑑定後的建議做法,要求賣方依此處理
因為這已經是買方的財產了(過戶了沒錯吧?)
賣方未經買方同意不得進行修繕
怕賣方置之不理? 一個禮拜re-send一次,然後順便cc給可以投訴的公家單位
re-send一個月再不理? 可以找律師談談
買方擁有保固書正本,賣方卻不處理,至少是背信罪
3. 修繕過程,買方要全程拍照,主要要記錄下改善前後狀況
最好每一段動作都拍
同時可以要求賣方出修繕報告,並且要給你簽名
修完還漏,你至少有前次修繕的完整記錄
最少站的住腳要求用花費更高的方式處理,而不是一直打藥劑
打藥劑並不是壞事,已經是成屋的情況下,開挖有可能風險更大、或是難度更高
同時,買方也要有概念,一般的防水材料壽命就是5年
過度的不當要求,只是在影響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