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買賣附健檢 王應傑:宣布中古屋得癌症判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6-09-22 09:59:27
老屋買賣要附健檢證明這種橡皮圖章思維完全是錯誤政策。
正確的方向是集合住宅型態由政府立法強制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強制設立管理委員會基金帳戶及修繕費才對。
台灣雖然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但很多不合台灣居住現況且無強制力,面對我行我素不繳管理費之刁民住戶,管理委員會完全無輒,民事訴訟又曠日費時;而修繕費就是修繕公用管路、消防設備、外牆修繕等,看看日本為何建築物外觀如此乾淨漂亮?是因政府強制修繕費制度,建物滿20年外觀一定要重拉皮,而台灣現階段搞什麼外牆拉皮補助跟本是民脂民膏被用在特定對象!
算了,死老百姓想得到的宏展大圖教授官員會想不到??有心無心而已,現在看見的只有銅臭味政策而已。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2 10:01:00
的確應該這樣但這個跟國民素質水平距離太遠 提了也做不出來譬如政府也可以規定使用執照十年更新一次 就要通過必要安檢項目才能更新但都要考量實際執行的情況 否則也只是徒增混亂困擾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6-09-22 10:15:00
好像轉彎了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9-22 10:16:00
總比你住進去倒掉 直接斬首死刑好呀 就是怕跌而已吧可以掛在裡面 但一定房價不能跌的概念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09-22 10:45:00
使照更新沒過找誰出錢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6-09-22 10:46:00
剛新聞即時更新改口了!變鼓勵性質…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2 10:47:00
照鄉民的思考方式 健檢沒過這棟房子就算是廢了損失持有者吞下去看你還敢不敢買房台灣有修繕基金 誰來監管決定哪些需要修繕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9-22 10:49:00
不會損失的呀 自住沒差 更慘的是每年政府還會收房租..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2 10:49:00
會不會被管委會污走 房子等沒有修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9-22 10:50:00
不過自住沒差
作者: vaughn (草哥哥)   2016-09-22 10:50:00
這消息馬上會建立人民一個概念,就是30年以上的房子不要買
作者: Unicorn30 (Unicorn)   2016-09-22 10:56:00
我怎麼覺得這制度過了 是爽檢老透天 老公寓的良機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2 10:56:00
老房子價值比同樣地點的新房子差是本來就反應在房價上的
作者: vaughn (草哥哥)   2016-09-22 12:33:00
本來大家買30年公寓,是因為覺得那房子可以到60年現在政府告訴你,30年的房子就有威脅會讓因為價低買老房子的縮手改租或加錢買較新屋老古屋銷售會大幅萎縮,偏偏這是近幾年自住買盤主力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9-22 12:37:00
好啦 這個新聞只有一天的壽命
作者: vaughn (草哥哥)   2016-09-22 12:37:00
政府出拳太重,會成為房市硬著陸的承擔者
作者: vaughn (草哥哥)   2016-09-22 12:38:00
事實上沒做什麼,房市應該也會緩跌,政府自己攬下責任了重點不是在會不會執行,而是風向已經帶出來光以後隨時可能執行這想法,風向就會帶著群眾走但對新成屋應該短線會是好消息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9-22 14:12:00
附健檢好歹證明老屋堪住,屋主想賣的話一定得附,但要強迫屋主出修繕費卻很難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6-09-22 15:18:00
健檢哪裡不好 不需要自以為真知灼見買屋為何要住進去才知道房子缺點 根本詐騙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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