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買賣需附無違章證明 北市違建走入歷史

作者: sospeter (預測未來)   2016-08-29 09:38:56
1.PO文認真點,別拿去年8月的新聞來呼攏
2.其實台北市真正適用這項辦法的,根本沒幾戶
3.經過一年的統計,真正有落實的戶數更是少數中的少數
4.已有議員質疑圖利建築師,因為從頭到尾只有他們最爽
5.試辦2年,但因擾民又成效不彰,市府已考慮明年不續辦
結論:
其實也沒差,台灣9成房子都有違建
但幾十年來還沒聽說,那個人因為查違建,敢破你家門進屋的
※ 引述《gadacha (卡打車)》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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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連結太長,請愛用https://goo.gl/縮網址)
: 內文:
: 北市府規定9月1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轉手時要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章建築證明
: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新「處理措施」將讓台北的違建逐漸走入歷史,重現美
: 麗市容。
: 為了遏止台北市的違章建築,北市府日前訂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
: ,凡在今年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第一次登記或進行買賣、贈與、信託等所
: 有權移轉時,必須檢附建築師出具的3個月內無違章建築證明。
: 「處理措施」所列違章建築包括陽台外牆拆除外推、陽台加窗或欄柵式防盜窗(防墜設施
: 除外)、夾層違章建築、水平或垂直增建的違章建築,以及約定專用的露台違章建築。
: 北市府建管處表示,「處理措施」實施後,買賣房屋若沒有檢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建證明
: 書,地政機關需在登記完畢 1日內通報都發局,都發局將於14天內至現場查案開立處分書
: ,並將副本轉給違建科執行,違建科會在3至6個月內拆除完畢。
: 劉天仁認為,要徹底根除北市違建,先要遏止新增違建,而「處理措施」直接從違建的源
: 頭下手,確保在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不再出現違建,隨後北市府就能著手處理舊
: 違建,一旦舊屋改建同樣適用「處理措施」,可預見未來違章建築將在北市成為絕響。
: 劉天仁說,「處理措施」適用於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但仍會影響中古二手成屋
: 市場,因為買方未來勢必會開始重視房屋是否有違建,違建將不再被視為附加價值,違建
: 越大越可能成為「房市毒藥」。
: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分析,北市府遏止新違建的措施除了直接了斷「新增違建」
: ,此舉一出,將對各縣市的違建產生嚇阻,未來北市新成屋將難再出現有安全疑慮的違章
: 建築,而隔間3 間以上並有公共危險之虞的中古屋物件因即報即拆,價格也將打回原形。
: 連結:
: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148541
: 其他:這會影響到北市的房價嗎
: 全國會跟著施行嗎
: 會不會有解套方法呢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6-08-29 10:04:00
不用破門阿,弄在買賣不就跟稅一樣,沒過不能移轉而已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29 10:16:00
沒有建築師開立的證明就無法移轉啊 這麼簡單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6-08-29 10:38:00
這不是去年舊聞嗎? https://goo.gl/z8PeZV實施一年下來,其實我很想知道,最後成效如何?
作者: sospeter (預測未來)   2016-08-29 10:42:00
這種不具強制力又擾民的規定,你覺得有多少人會鳥
作者: mopigou (mopi)   2016-08-29 10:47:00
不用鳥阿,等違建燒死人就解決了
作者: sospeter (預測未來)   2016-08-29 10:48:00
現在一堆新房移轉都沒附證明,只是建築師很不爽賺不到!
作者: cca1109   2016-08-29 11:15:00
刁民阿 紅線不能停車 叭叭擾民 公眾場所放滅火器 叭叭圖利廠商 不能違建 叭叭 柯p不能苦民所苦 沒地方住了 要住公園嗎 叭叭順便怎樣都要嘴柯pㄏㄏ 拆違建說擾民 不拆說沒魄力 燒死人下台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6-08-29 11:38:00
這種把違建當正常,「我就是違建你敢怎樣」的心態,好不要臉
作者: BlueSatan (...￾  )   2016-08-29 11:47:00
樓上我覺得你太用主觀意識去看待所有問題了...要知道法律是底線,也是最後防衛程序,很多東西都沒想好就訴諸於法律或行政命令才是災難一場...舉例來說,什麼是違建?客變是不是違建?違建一定有害嗎?你不先把所有的東西都定義清楚就盲目實施,阿就是擾民呀在法律上,寧可放掉一個罪犯也不可以錯殺一百個人...這道理你能體會嗎?當一切規則利弊得失都討論清楚了在去想要怎麼立這個法或實行行政命令才是正確的不是一味的靠選票立法靠民意立法,這些都是理盲而濫情
作者: Unicorn30 (Unicorn)   2016-08-29 12:40:00
北市自己的建物應該也不少違建吧
作者: cca1109   2016-08-29 12:46:00
現在又不是沒定義清楚 是一堆刁看到自己會被罰就出來哭哭不爽就去釋憲看看有沒有符合行政原則公益私益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8-29 14:21:00
違建規定的這麼清楚 要凹很難看
作者: cscMax (勇気)   2016-08-29 14:55:00
這就像說 實施勞檢會讓老闆生存不下去這種論調
作者: sdhpipt   2016-08-29 15:02:00
基本上 市轄的中小學一堆校舍還沒補辦使用執照的 XD要拆的話這些都是超級大違建
作者: sospeter (預測未來)   2016-08-29 15:58:00
如果統計一下版上有多少人家裡沒違建的??家裡沒違建的舉手....結果沒人敢舉手XD
作者: 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2016-08-29 16:28:00
說什麼違法就拆,講都很簡單啦。但施政還是要考量實務面幻想柯P拆光違建,跟川普說當選就驅逐全部非法移民沒兩樣
作者: shhsu (shhsu)   2016-08-29 16:45:00
成效可參考我今年8月2日貼的新聞「柯P又被打敗 挑高複層案量創新高」,根據統計2015年9月1日-2016年7月20日,挑高、複層可售案量是378億元,佔北市全部可售案量1227.98億元的30.78%, 創2009年9月1日以來的新高。跟新法實施前同期(2014年9月1日-2015年7月20日)挑高、複層可售案量是326.5億元比,增加了將近50億元,可見挑高、複層式建築在新法實施後反而增加。除了人力不足外,法令沒有強制性,流於形式也是問題。規定是「得」檢附,不是「應」檢附。就算人員要稽查,也要屋主配合。該法規網址:http://0rz.tw/naXHu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賣瓜)   2016-08-29 20:10:00
不對哦,我住新北的時候親看到對面的5樓頂加蓋被政府強制寵愛了,屋主都哭喊了
作者: cca1109   2016-08-29 22:57:00
酒駕抓不完就不抓 違建抓不完就不抓?
作者: jin0 (禿過頭)   2016-08-30 08:42:00
才沒有九成 聽你在胡扯 中間樓層怎樣蓋違建
作者: LsugerI (嗯哼)   2016-08-31 11:27:00
中間樓層前後陽臺外推的一堆吧 旁邊有空間再往外推的也有啊 有心處處可違建 看房時房仲還會跟你講怎麼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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