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重購退稅 ~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6-05-16 12:56:10
※ 引述《SODAECHO1 (NINOBUS)》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情況如下
: 去年一月交屋,今年五月賣出,繳35%房地合一稅,若未來兩年內買房,可不可以重購
退
: 稅(退35%房地合一稅)?還是這條一定要住滿六年再賣才能退?
: 一直搞不太清楚 .. 答案也都有兩派 希望鄉民幫忙解答 感恩
重購退稅條件如下
a.原屋設有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
b.原屋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查你家水電瓦斯,甚至登門拜訪)
c.原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同上述查籍遷址)
d.自用房地出售後,兩年內再購入自用或購入自用,兩年內出售其他自用房地
*新屋特別注意5年內不可遷成空籍、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轉移,會補稅
住滿六年的是自用優惠跟重購無關喔。
對了土增稅也有重購退稅喔,不要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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