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這樣的條件買房(北投)

作者: HeHa67 (跑司法線的8年級小咖記者)   2015-10-21 13:37:12
雖然說現在一堆女人喊著要有房才肯嫁
但我覺得買是結婚以後的事
跟老婆討論後再出手會比較好
你現在買的
1.老婆未必喜歡
2.老婆未必願意住
25歲出手開始揹房貸
搞不好5年後 10年後
你30歲 35歲遇到想結婚的老婆又後悔出手太快了
但那時你已經沒有後悔的空間了
※ 引述《john12807 (高)》之銘言:
: 各位板眾大家好
: 在這個版潛水很久
: 目前遇到一些困境
: 所以想上來問問各位高人們的意見
: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5-10-21 13:43:00
考慮那麼多,那就什麼也不用買了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0-21 13:52:00
是啊,考慮這考慮那的,乾脆下決心一輩子租屋還沒煩惱
作者: cka   2015-10-21 14:11:00
然後..跟你說..你老婆又會吵著不要跟公婆住.你到時要再買一間
作者: wangmimi (WANGMIMI)   2015-10-21 15:01:00
36年的房子,可以再考慮一下,屋齡
作者: lullabydance (Micaela)   2015-10-21 15:15:00
到時再換屋不能嗎
作者: mayko (mayko)   2015-10-21 15:37:00
10年的房子你住10年再換ok,36年的你住五六年要換都難,十年等合建吧.都更就不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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