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下這狀況 房地合一的影響

作者: BRANDIO (停機)   2015-06-25 20:28:03
※ 引述《retsuy ( 黃金左腳,阿貝)》之銘言:
: 目前在新北 台北 各有一房子
: 本人住在台北 但戶籍都未遷入新北和台北
: 購屋都在兩年內
: 未來兩年內 也不打算把屋子賣掉
: 請問一下 這樣房屋合一對我目前狀況的影響
: 我要怎樣 才能把稅降到最低
: (是把戶籍遷到台北市,這樣嗎?謝謝!
借這標題問一下
小弟我今年一月在台北市買房
現在還在重新隔間+裝潢中
兩年內沒有換屋的打算
依照之前鄉民分享的稅制說明
如果兩年後有需要賣屋
可以使用舊制
請問
目前裝潢的費用
還有需要保留以認列成本嗎?
又, 有哪些項目是可以認列成本
都需要發票?
謝謝
作者: dwolf (幼稚小魯蛇)   2015-06-25 21:07:00
有要保留 舊制土地課土徵 房屋納所得
作者: brandenou (ou)   2015-06-25 22:50:00
只要能列入成本的都要保留發票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5-06-26 10:00:00
你要發票不一定划算,現在裝潢費增加;以後若用部頒,發票沒用,以後若核實,裝潢費要算折舊的,持有久的未必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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